二、血痕與舊跡(2 / 3)

1955年6月19日,父親被逮捕。

胡風於5月18日經全國人大常委會批準逮捕,被判處重刑,在以後的歲月裏,他每上訴一次,便被加刑一次,直至文革開始,胡風的刑期已變成無期徒刑。

包括胡風的論敵在內,都沒有想到對胡風文藝思想的論戰會導出共和國文壇的第一大冤獄,並且直接引發了肅反運動。

我看到有資料說,在全國清查“胡風反革命集團”的鬥爭中,共觸及2100餘人;逮捕92人,隔離62人,停職反省73人,一年以後,正式定為“胡風反革命集團”分子的有78人,其中劃為骨幹分子的23人,到1958年5月,給予撤銷職務、勞動教育、下放勞動等處理的61人。

父親被隔離反省不久,“劇協”有關人員通知母親,讓我們搬出北新橋細管胡同6號。人們像避開瘟疫一樣,把我們掃地出門。新的住地在芳草地,靠東大橋一帶。50年代初期的芳草地是名副其實的,它的東麵有一麵湖,叫“野鴨窪”,到處是蘆葦,湖裏有沒有野鴨不知道,但東大橋確有其橋,橋下麵有水,據說還淹死過人。芳草地這片房區是“文聯”出資修建的,一色的紅磚平房,每一棟有9間。母親餘明英當時分到了兩間房,不久就被別人占去一間。媽媽和我們三個孩子就擠在一間房子裏。

父親走了以後,全家賴以維持生存的工資沒了,媽媽就到街道上找各種各樣的臨時工做,給人帶過孩子,當過臨時教員,紮過絹花,到街道“麻袋廠”做工,麻袋廠就是廢物利用廠。這種工作非常髒,成天在廢麻袋裏撈來撈去,媽媽就靠這個辦法養活我們。

再見麵就是1964年。父親被保外就醫。我們見到他的時候他的身體狀況不好,精神也很差。父親在我心目中一直很好,我們家的生活也很好,童年的時候我們感覺特別幸福,特別美好,在我心中都是美好的記憶,都是幸福的感覺。我們那時候剛到北京,父親在青年藝術劇院寫劇本,媽媽在科學院工作,平時他們住在單位裏,周末的時候聚一次。在南京的時候我們請了一個保姆,到北京保姆也跟到了北京,保姆跟了我們八年。那時候我們守著青年藝術劇院,父親經常帶我們去看話劇,我從小喜歡演戲,但父親不讓我們學。父親以單位為主,他跟母親在周末見麵,平時會到劇院看排練,看演出。我記得那時候父親來往的朋友裏有張瑞芳,父親那時候給我的感覺很瀟灑。

但是再見到父親的麵我們都很吃驚,父親幾乎是變了一個人。公安局先來人跟我們說:你父親病了,神經方麵出了問題,你們要關心他,幫助他,但是你們要跟他劃清界限,站穩立場。我們問怎麼跟他掌握這個關係?怎麼掌握這個界限,我們在一個屋子裏是一句話不說呢還是怎麼說?我們都拿不準。我母親就問公安人員我們應該掌握什麼樣的原則,公安人員說他是孩子的爸爸,該怎麼說就怎麼說,總之,你們對他的關心對他有好處。

公安人員走了,送走公安人員的時候,我和母親發現他跟離開家的時候不一樣了。他的目光呆滯,形容憔悴。沉默不語。回到家裏看到家人也是神情恍惚,木無表情。我們才知道他的神經有了問題。

那個時候很多人說父親瘋了。對於自己的瘋狂,父親本人從來沒有認同過,他在未發表的《監獄瑣憶》裏寫道:“我因不是反革命,是冤假錯案,因和監牢人員衝突激烈,幾乎每日叫罵。叫罵以外唱歌抗議,因此我便被指控為精神病,被送到安定精神病院。”

在安定精神病院,父親每天打針、吃藥、電療、一切有護士照料,沒有了看守的嗬斥、突然的提審、不時的捆打、戴拷,相對來說,他的生活有了較大的改善,精神也有了某些恢複。然而,作為一代天才的作家路翎已經不存在了,存在的就是他的半睡半醒的身體。

父親回到家以後我們不說話,不是有意的不說話。是他很少開口。那時候我們住到芳草地,我們住的那個院子一共有九間,我們在第二間屋子,父親回家以後就經常在走廊那個犄角呆著,看報紙,糊信封。回到家以後他接茬寫。父親1964年回來,1963年我高中畢業,因為長期生活艱辛,困苦交加,我們姐妹都營養不好,我在學校體檢時候身體不合格,被查出是肺結核,大家都勸我說這個病不害怕,但我還是很害怕。我的家庭包袱,身體包袱,壓得我抬不起頭,我在家休學,第二年參加大學考試,怎麼也考不上。我們不懂,根本白考,我們校長二十年後跟我說你們三姐妹的高考試卷根本就不送上去。不能考大學,我就去了農村小學教書去了,一周回家一次。

後來就有警察找到我教書的小學校,警察跟我談話說你爸爸寫了很多信,到處發信,他是真有病還是假有病。他這一問我想起來了,我在家也經常看父親糊信封,他寫了很多信,給國家領導人的,給黨中央的,給伊麗莎白的。我在家裏就見他在一個犄角裏,唉聲歎氣,沒事就糊那些信封。警察問我老爺子是真的有病還是裝的?

父親寫的這些信被認為是冒犯了領袖,被認為是反革命信件。有一天,他去郵局寄信時,被當場扭送公安局,然後是第二次被投進秦城監獄。除胡風之外,父親是胡風集團裏唯一一個二進宮的人。

父親第二次被拘捕的時間是1965年11月,在他保釋出獄回家養病一年多後。當時的一份監獄記錄這樣記載著:路翎因患精神病於1964年1月2日保外就醫。路翎在保外就醫期間繼續進行反革命活動,從1965年7月到11月,書寫、投寄反革命信件39封,惡毒攻擊黨的方針政策和社會主義製度,於1965年11月收監。1973年7月25日北京軍管會以現行反革命罪判路翎有期徒刑20年;1955年6月19日至1975年6月18日,投放北京市公安局第七大隊勞改。

1973年7月,父親住滿了18年的監獄,在最後的兩年被送到宣武門區北京第一監獄塑料鞋廠勞動大隊當捆鞋工。他在《監獄瑣憶》中寫道:“在塑料鞋廠勞動大隊,我做捆鞋工,那裏的夥食常有咽不下的難吃的白菜筋。那裏有辛苦的夜班,而白日吵鬧,又不能睡覺,常常在夜間疲勞站著睡覺,在機器麵前跌倒,而幾乎危險。”

1974年1月,在勞改半年後,父親又被移至延慶監獄農場大隊勞動改造。在延慶勞動大隊,犯人每天上工,父親做過種葡萄,整理葡萄,收葡萄的工作,以及冬季的倒糞,也做過鋤地、鏟地、種玉米、種高粱等工作。他在《監獄瑣憶》中寫道:“在延慶農場,看到犯人列隊走,看著監獄農場的房屋,有荒涼的痛苦。”

但是塞外的寒冷,對這個南方人來說是更為可怕的。延慶農場要早點名,隊長講話,在冷風裏抖索,是父親難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