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在寫作時遵循兩個字,一曰“誠”,一曰“雅”。這是我國金代詩人元遺山的詩歌理論。郭紹虞先生將遺山論詩總結為“誠乃詩之本,雅為詩之品”。我以為很簡約恰當。沒有真性情,寫不出好文章。如果有真情,則普通人的一點感慨常常很動人。如果心口不一,縱然洋灑千言,對人也如春風過耳,哪裏談得到感天地、泣鬼神!文學必須真實地反映人生才能獲得自己的生命,這一點是新時期作家們普遍的認識。魯迅所說的瞞和騙的文學是沒有市場的。隻是要做到“誠”,不瞞不騙,並不容易。要正視生活需要很多條件,如本身的理論水平、處世能力、勇氣和毅力等等。能夠認真地看清楚了,還要認真地寫出來,就更是談何容易!
“雅”可以說是文章的藝術性。要做到這點,是否隻有一個苦拙方法,就是改,不厭其煩地改。“文章是改出來的”。這是一句盡人皆知的話,但這句話包含多大的耐心,恐怕也隻有作者自己知道。
我的作品簡單地說,可分為兩大類。一類是現實主義的,照現實的樣子寫。有一位前輩曾諄諄教誨我這樣寫。我以為有道理。有一天忽然悟到《紅樓夢》裏寫了幾百個年紀差不多的女孩兒,而能各有個性,並不重複,可能因為作家在現實生活中便接觸了這樣多、也許更多的女孩,把她們寫下來,自然便不同,因為世界上沒有哪兩個人是一樣的。我的這類作品有《紅豆》、《弦上的夢》、《三生石》等,竊稱之為外觀手法。另一類我稱之為內觀手法。即透過現實的外殼去寫本質,雖然荒誕不經,卻求神似。中國畫講究“似與不似之間”,講究神似,對我很有啟發。中國畫論以山水畫為最高,並主張不作自然皮相之模仿,而為詩人理想之實現。有的名畫看去似乎不成比例,卻能創造意境,傳達精神,給人許多畫外的東西。繪畫和文學是兩種藝術,所憑借的手段不同,但也總有相通之處。我是在嚐試這樣寫。
卡夫卡是文學上的一個怪傑。他的《變形記》、《城堡》寫的是現實中不可能發生的事,可是在精神上是那樣準確。他使人驚異原來小說竟然能這樣寫!把表麵現象剝去有時是很必要的。這點給我以啟發。寫作手法是為內容服務的,怎樣寫要依內容要求而定。
有的評論說我的兩種寫法有彙合趨勢,我主觀上不打算彙合,而想使之各自發揮,使各自特點更突出。不過我的外觀寫法有不少浪漫色彩。而用內觀寫法時,我主張在細節上要注意符合現實。就是說前者也有不似處,後者要特別注意其似。長遠以後也許會彙合,以後的事,現在難說。
讀小說是件樂事,寫小說可是件苦事。不過苦樂也難截然分開。沒有人寫,讀什麼呢?下輩子選擇職業,我還是要幹這一行。下輩子再下輩子,那時可能爭奪讀者的不隻是電影電視,還有新發明的想像不出的什麼新奇物品。不過我相信總還是有人愛讀小說,也總還是需要有人寫小說。
1984年2月底
(原載《文學評論》1984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