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中之“體”是“內涵”的意思。日月、寒暑、水流、物生,這一切從表層來看,都是氣化的表現;但若深入研究所以能如此表現,則是道體為之也,氣化實乃道體顯化的憑借,道就是需要這麼些物事湊合來彰顯自己,此即是“與道為體”之正解。甘泉雖不依循程、朱路線發展自己的哲學,但此處使用“與道為體”一詞,其詞意應該也與程、朱一致,同樣也是肯定氣化為充實、顯現道的內涵。

既有此意識,可知湛氏的“即氣即道,道氣非二”的理論下,是隱含理和氣的超越分解。甘泉屢言“一陰一陽之中者謂之道”,“中”字即是指點出道殊異於氣的地方。偏陰偏陽之所以不能謂之道,究其原因,應該也是陷溺於陰陽之一端者,無法表現化除偏向之定限,以回複中正的能力,也就是不能彰顯“道”之意義,故雲“非道”。湛氏的理氣合一論,或許可以這樣理解。

如是建構的宇宙論,在實質層麵上,固是一氣流行,然在氣之上還有一理為之主導,鼓之舞之以全盡中正之道;而落實在人物之性、心中,自然性即氣,心也包含全體氣化而貫穿主導其中。其所著《心性圖說》即雲:

故心也者,包乎天地萬物之外,而貫乎天地萬物之中者也。中外非二也,天地無內外,心亦無內外,極言之耳矣。湛若水:《雜著》,《文集》卷21,第1—2頁。

甘泉論心,一開始便將心與道、理等同,道不離氣,天地萬物俱在道之中,同樣天地萬物亦在心之中。陸、王論心是單純就著“心即是理”發揮,發揮至其極而與宇宙為一;甘泉卻是先肯認心和宇宙是一,再進而論心之理。論述的過程恰好相反。雖然相反,結論倒是一致,同樣以“心”作為哲學體係的中心杠杆,往上直通天地之道,往下則是日用人倫、道德之理的根源。湛若水的心學是這樣建立起來的。由此而論易學與易理,自然也帶著心學的色彩,以下即論述湛若水的易學思想。

三、甘泉的易學思想

(一)易乃陰陽變化之理

甘泉在《修複古易經傳訓測序》開宗明義說道:

夫易,聖人所以順陰陽之道,明變化之理,而立天地人之極者也。其為文也,蓋取諸日月,日月者,陰陽變易之大端也,變易即道也。其為書也,立象以明理,理得而象亡矣。湛若水:《序》,《文集》卷17,第1頁。

其為《易》的界定即是“聖人所以順陰陽之道,明變化之理”,因此易道即是一種陰陽變化之道,聖人之立卦象、爻象正是要彰明陰陽變易之理,這即是易之理。易理若明,象可亡矣。是以《修複古易序》文續寫道:

夫可見者,易之文,不可見者,易之道。故易為不可見者而立也,非為可見者而立也。非為可見者而立,故易不在乎多詞,明也。同上。

讀《易》重點在於領悟無法見諸文字圖像的易之道,卦爻象與文字都是指引人悟及那深層的易道原理。然則什麼才是易道原理呢?這就關乎甘泉的哲學理論。例如他十分強調“氣一則理一”,但是《易傳》言:“易有太極,是生兩儀,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定吉凶,吉凶生大業。”(《係辭上傳》第十一章)天生萬物是否從太極開始生出陰陽二氣,再衍化出四象,而後生出八卦?甘泉否認這種解法。他認為:

若如此生,是有二物相生也。道一而已矣,天地、陰陽、道,一物也,豈有如此相生之理?此一段隻說卦畫之生,由一而分為二,二分為四,四分為八,而八卦成矣。一是太極,要之,一理由微而著也。湛若水:《書·答王德征易問》,《文集》卷7,第56頁。

此即是秉持“理一”之原則回答問題。此答極佳,甘泉十分清楚道之生物與八卦成形是兩回事,不是真的有兩種氣在宇宙間翻騰交挪,而是一氣之屈伸、升降、進退相乘。

(二)易隨時位者也

一部《易》書雖在指點陰陽變化之理,然變化之中亦有中正之道存焉。

“一陰一陽則便是中,故謂之道。文公乃謂一陰一陽者氣也,所以一陰一陽者理也。似覺多了。”

“然則爻之不中不正者如何?”

曰:“惡亦不可不謂之性。故吉凶悔吝皆易也。但以其偏陰偏陽,不可謂之中正,非易之全體,故難以語道。”湛若水:《語錄》,《文集》卷23,第5頁。

其實甘泉並未如羅欽順所言將不中不正之爻排除在道之外,但以這些時、位不中不正、偏剛偏柔之爻較難彰顯中正之道,透顯不出易全體之道,故難以說它們是道。

但不管是中正之爻,或不中正之爻,“凡易卦皆就象上說,欲人會其理,體之於身而成德,則易在我矣。”湛若水:《書》,《文集》卷7,第56頁。這才是重點。若水解易與其他心學家一樣,同是欲人因卦以感通其理,理見而心之邪穢去矣,這才是學易之方。

蓍卦是易理之形見者也,在卦在心皆是一理。因卦以感通其理,理見而心之邪穢去矣。此即所謂易簡之學。觀象玩辭,觀變玩占,即學易以感通此心之理。湛若水:《新泉問辨錄》,《文集》卷8,第26頁。

其實欲感通中正之理,未必得透過六十四卦方能知曉,但是《易》之卦爻可藉由其特有的象、辭曉諭人在特定的時、位之下如何自處,如何修德。整部《易》隻在時與位耳,能夠隨著時位的變換而調整處世的態度,隨時回歸中正之道,此方為因卦所感通的道理吧!

一部《易》,隻在時與位耳。隨時隨位即道也,陰盛與未盛之時不同,大臣與新進之位不同,此仕止久速之時,惟達權者能之。吾世迪所見,取程子之說為是。湛若水:《新泉問辨錄》,《文集》卷9,第23頁。

這是因人問及伊川與朱子批注遯卦的差別,甘泉所回複之語。對於遯卦,伊川和朱子同樣理解為君子道消,小人道長之時,但伊川側重“君子知幾退避,固善也。然事有不齊,與時消息,無必同也。陰柔方長,而未至於甚盛,君子尚有遲遲致力之道。”程顥、程頤:《周易程氏傳》卷3,第865頁。以九五而言,“五以剛陽之德,處中正之位,又下與六二以中正相應,雖陰長之時,如卦之才,尚當隨時消息,苟可以致其力,無不至誠自盡以扶持其道,未必於遯藏而不為。”同上書,第866頁。是故“雖遯之時,君子處之,未有必遯之義。”程顥、程頤:《周易程氏傳》卷3,第866頁。此為程子的結論。

朱子則不然,“勢之不可以不遯”是他留意的焦點。《周易本義》如此解:“陽雖當遯,然九五當位,而下有六二之應,若猷可以有為。但二陰浸長於下,則其勢不可以不遯。故其占為君子能遯,則身雖退而道亨,小人則利以守正,不可以浸長之故,而遂侵迫於陽也。”朱熹、胡方平:《原本周易本義》卷2,《十四卷周易本義、易學啟蒙通釋》,台北:廣文書局1992年版,第3頁。同樣是遯之九五,程、朱也注意到下有六二之應,程子以為“苟可以致其力,無不至誠自盡以扶持其道,未必於遯藏而不為”,但朱子堅持“二陰浸長於下,則其勢不可以不遯”,二人孰是孰非?

甘泉的回答較傾向於程子。時局的變化固然是處世須留心的地方,但易道除了順時而變易之外,尚有所處之“位”應當做什麼的問題。與朱子相較,伊川顯然更注重“九五”這一位高權重的大臣應當做什麼以因應遯之時,此處有道德考慮,並非純粹隨著時局變化而變化;甘泉讚同程子之說,同樣也具備此思想。這裏也可以反顯湛氏無時不提到“得其中”之緣故,中或不中,除有行事恰如其分、恰到好處之義外,它還具備道德意義,惟有無私、無與方能達權通變之。孔子的仕止久速可不是隨波逐流,而是“己無與焉”的結果。

孔子、伊尹皆見得與物同體、痛癢相關道理,但夫子仕止久速當其時,而己無與焉。處到不得(此言不明,恐是衍文)。伊尹隻見得天之生斯民,使先知覺後知,先覺覺後覺,將以斯道覺斯民,故治亦進,亂亦進,五就湯,五就桀,一向要幹天下事,心便死殺了,便有以己與之之意,不如夫子之活。是故聖人天理便活潑潑地,伊尹天理便硬了。若硬執定用,與硬定不用一般,是以己與之之心。果哉!末之難矣。惟有聖人用行舍藏,隨時卷舒之心,惟顏子知之。湛若水:《書問》,《文集》卷14,第12頁。

伊尹也稱得上是不世出之豪傑,隻因微有一絲“先知覺後知,先覺覺後覺”的使命感,有己與之之意,心遂死殺了,不如孔子之活。惟有保持“無與天下”的活潑的心靈,方能感應得天理明覺自然,也才能因時製宜,此即為“一陰一陽之得其中”之義。

(三)卦爻辭之解釋

湛若水的哲學思維雖與陸、王有出入,但同樣以心包含天地萬物,同是以道德之理解釋六十四卦,而認為“心之體即是易體,心之幾即是爻變”湛若水:《語錄》,《文集》卷23,第58頁。。可惜的是甘泉並未全麵批注每一卦、爻之辭文,僅是揀擇幾個卦爻抒發自己對易理的闡釋。本文選錄幾條較具深意的條文以解釋之。首先是艮卦。此卦常被取來當成儒家“止修”功夫的解說,甘泉則是以“勿視聽言動”功夫論釋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