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2 / 3)

小潘的遭遇我相信是絕對真實的,因為以後發生了一件比小潘更不幸的事情:一個來勞改隊探親的犯人妻子被奸殺了。

那已是“文革”時期。一天晚上,所有的三類人員(勞改、勞教和刑滿留場分子)都被命令交代自己在某個晚上的行蹤,還得有人旁證。三類人員都是按小組集中住在工棚裏,開過晚飯後就是點名時間,晚上睡的是土坯通鋪,身邊少了一個人還能不知道?然而碰巧那個晚上我為了什麼技術問題在車庫加班。

後來事情漸漸明朗化了。原來有一個來探親的犯人妻子失蹤了,如果光是失蹤也許沒事,勞改隊隻要說一聲不知道就行了。偏偏兩個月以後,女人的遺體被發現埋在農場的一塊坡地上。蘇北的農民常常在農閑時帶著耙子到處耙草,用以補充燒飯的柴草。有人耙到一塊花布,便想用手把它拉出來,結果拉出來的是一具女人的屍體。這一下驚動了公安部門,於是就有了××案件。

農場領導說:勞改農場是無產階級專政機關,集中關押了地富反壞右之類犯罪分子,其中有些人抗拒改造,繼續作奸犯科是不足為奇的。這明顯是將刑偵對象鎖定三類人員,因而導致對勞改人員的追查升級。

在我們汽車修理組裏,那天別人都是按正常作息時間吃飯、學習、睡覺,唯獨我曾單獨加班,於是我便成了唯一可以追查的對象。經過幾番查問之後,我實在覺得不勝其煩,就奪口而出:“別再問來問去了,就當是我幹的好了!”指導員(記得他名字叫洪威豪)知道我有抵觸情緒,便說:“你可不要耍態度,自找麻煩囉!”其實指導員心裏也明白:三類人員誰有這個作案時間和作案工具,奸殺之後還能運到外麵去挖坑掩埋?

××案件是如何了結的,我不知道,不過可以肯定絕不會是三類人員所為,否則怎麼沒有像往常一樣開懲罰大會,當場將凶犯槍決,以儆效尤呢!事後聽到一些傳聞:這女子也是在招待所遭到強奸的,不過她不像小潘那麼柔弱,當時進行過激烈的反抗,可能是反抗招來了殺身之禍。

小潘的柔弱或許救了她的命,然而她最後的結局還是很悲慘的。

現在的人也許很難體會一個反革命家屬的處境是何等的艱難,社會上誰都能管你,阿狗阿貓都能往你臉上吐唾沫。在派出所或居委會刁難她們的時候,小潘除了奉獻自己的身體之外,沒半點辦法。現今所謂的“性賄賂”早在上世紀六十年代就在這個女孩那裏實行了,她後來變得一點羞恥心都沒了,羞恥對她來說已是可望不可及的奢侈品了。

罪惡常常是由弱者來承擔的。結果是小潘而不是奸汙他的人被送進了勞改農場。

勞改農場裏像小潘那樣的年輕姑娘不是個別的,艱苦的勞動和失去自由的痛苦似乎仍然不能掩蓋她們那個年齡的亮麗青春。在偶然和她們遭遇的時候,我也免不了怦然心動。有一回,我在一根十多米高的水泥電線杆上進行高空作業,一隊女勞教正好從我腳下走過,我破天荒第一次居高臨下地“檢閱”了她們。在一溜形容枯槁的隊列中,不時點綴著一個個亮麗的身影,宛如在一片衰敗的交柯亂葉中亭亭玉立的花枝。

那時候正值文化大革命風起雲湧,由於公安六條的限製,農場雖然沒有出現紅衛兵和武鬥,不過對已經刑滿和解除教養者的正常遣返也基本停頓下來。農場公開宣布三類情況不予遣返:一是沒有改造好的,二是家住大城市的,三是有特殊技術,農場需要的。這些人既不能回去,就考慮在農場成家,於是便有了男女場員自願結合的小家庭。農場給每戶分配一間土坯草房,他們可以自己開夥做飯。

人貴有自知之明,對照三條,我自知條條具備,根本是不可能回家的,於是乎也動了成家的念頭。我想,到時候至少有那麼一間草房,有那麼一點隱私,在晚點名之後還能回“家”看點書,甚至還有一個妻子同床共枕,說說悄悄話。對一個睡過十多年土坯通鋪、吃過十多年勞改大鍋飯的人來說,這其中的誘惑不言自明。勞改農場的女場員本來就比男的少得多,加上已有一些成家了,剩下為數不多的便被稱之為“拉藤瓜”,“拉藤瓜”這個詞出自當時一首有名的歌:

公社好比長春藤,社員都是藤上的瓜,瓜兒連著藤,藤兒連著瓜……

有人把歌詞改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