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一個人完全沒有了恐懼,他對於危險的感知就會減弱,自然就缺乏了自我保護的能力。因為恐懼,所以才產生了勇氣。適當的恐懼可以讓我們跑得更快。非洲羚羊跑得飛快,因為它一睜眼睛就想到獅子要吃它,就會努力地往前奔跑。

學習中偶爾也要增加競爭,因為競爭中我們會跑得更快!“知恥而後勇”是中國的古文化,恥辱感本身就包含著對某種社會道德規範的尊敬和畏懼。

出於對大自然力量的敬畏,人類才可能更好地保護生存的資源。一個沒有敬畏之情的人,天不怕地不怕,就是會做出很多傷人傷己的事情。敬天、敬地、敬鬼神!通過敬畏,我們才可以更謹慎地看待自己的言行!

三、正確麵對孩子的情緒

1.情緒本身沒有對錯,情緒之後的表現行為才有對錯當有多種情緒同時參與時,有些事情才能夠順利進行。比如,孩子參與各種競賽遊戲,在過程中有歡笑、緊張、擔心等情緒,所有的情緒共同幫助孩子完成了整個競賽過程。但是,我們往往記住了開心的感覺,而忽略了其他情緒對我們的幫助。從現在開始,重新來看待情緒,情緒在每一種狀況中的產生都有它存在的價值,在一定範圍之內,它會給我們各種幫助,給予我們力量或者保護,並警醒我們。就如同樂觀的人,發明了飛機;而悲觀的人,發明了降落傘。原始的任何感受都沒有對錯,隻是孩子在成長的過程中,通過與周圍環境的互動,慢慢學會使用不同的行為來解決自己的問題。

一個12歲的女孩早戀了,媽媽在書桌裏發現了男孩寫給她的情書。媽媽著急了:“你隻有12歲,怎麼能做這種事?絕對不允許!”孩子又羞又愧,但還是背著父母繼續與男孩交往。

母親簡單的禁止,讓孩子感覺父母沒有辦法了解戀愛的美好,似乎這就是代溝。其實,女孩的情感需求沒有對錯,愛和被愛本身是一件非常美好的事情,隻是用什麼樣的行為、和什麼樣的人、用什麼樣的方式、在什麼樣的時間最為合適,這些才有對錯。

同時,如果父母看到孩子早戀的同時,看到孩子那顆需要被重視和關注的心,然後從家庭中給予更多的心理關注和重視,那麼,這個看起來是問題的問題,就變得容易理解和接受了。表麵上的思想衝突,其實讓我們更加有機會親密!

弟弟把哥哥的作業本偷偷撕毀了。

經過了解,原來,哥哥的學習成績比較好,父母總是誇獎哥哥,而弟弟因此總是淪落為批評和打擊的對象。所以,弟弟出於嫉妒,把哥哥的作業本偷偷撕毀了。

弟弟的行為傷害了哥哥,但是行為背後,他的感受是什麼呢?恐懼!害怕因為哥哥的優秀,而失去父母的關愛!一個孩子需要父母的關愛沒有錯!恐懼本身也沒有錯,隻是他采用了不恰當的方式來滿足自己!父母如果理解孩子需要被認同的心,給予他想要的尊重,然後調整他的

行為,就可以讓雙方都得到滿足,既解決了問題,又加深了感情!

因此,並不是說壞孩子才會發生讓人不理解的事情,好孩子就一定不會有讓人不理解的舉動!也許還沒有出現異常行為的好孩子,已經在承受種種情緒、感受,隻是沒有表現出來而已!那些出現了異常行為的孩子,也並不代表他們完全變壞了,隻是他們的內在出現了不安全感而已。

從這個概念上說,人性本不是惡的。重新看待孩子的很多行為模式:每一個行為的背後,都有一個沒有錯的內在心理需要。行為有對錯,人沒有對錯,情感沒有對錯!沒有問題孩子,隻有孩子的

問題行為。所有不恰當的行為後麵,都存在著一些恐懼或者傷害的來源,找到彼此的情緒根源,才有辦法找到恰當的方式來解決它。

2.情緒的自然通過有修複的作用

情緒需要自然通過,這個過程是具有修複作用的。一個人的皮膚受了傷,我們會給它時間來進行修複。而內在隱性人很受傷的時候,卻往往希望它立刻就好,不給它修複的機會和時間!

情緒本身對於行為的影響並不是絕對的,可怕的是,如果周圍環境的不認同、不許可,情緒之外又產生一層層擔心、恐懼和焦慮,讓原有問題不斷選擇性吸收類似感受的經驗,最後形成缺乏客觀判斷的能力而再次讓情緒加重,產生種種強烈的偏見,就讓問題變得難以解決。

這個過程中,父母不但沒有幫助隱性的孩子消毒和包紮,也不允許他的傷口自動複原,甚至還拿著層層的布和盔甲把它裹起來、藏起來。

父母不知道,即便暫時看不到問題了,但這是掩耳盜鈴,最容易讓傷口在裏麵潰爛,然後造成更大的損失——截肢、感染病甚至生命危險。

孩子在受到傷害的時候,如果沒有及時讓不良情緒順利通過,長此以往,這個孩子將會失去快樂的能力!

生活中,很多成人都是這樣:焦慮、煩躁沒有快樂,或者快樂非常短暫,即便有成就卻沒有成就感、沒有滿足感;或者覺得生活中的苦太多,甚至沒完沒了。

現在有機會通過孩子的成長來得知這一點:焦慮是來源於對自我情緒的不自知,因而無法知道情緒之下的自我內在發生了什麼問題!

快樂讓我們知道自己要的是什麼,不快樂讓我們有機會了解自己不想要什麼,從而得知自己想要的是什麼。這就是“菩提煩惱本一體”。

因此,父母不必因為孩子的情緒表現而變得過於慌張。重新看待孩子情緒的起伏,這是孩子在向父母訴說他內心世界的良好機會!通過這個機會,父母引導孩子學習,如何通過情緒這把鑰匙來了解和整理他的內在世界!

在孩子情緒起伏的時候,父母給予孩子最好的包紮和治療,就是愛、理解、陪伴和支持。

隻要注意繼續使用技巧,在一段時間後,就會有很好的收獲,甚至在收獲中充滿了驚喜!

第二節 通過有形行為看到無形內在

我們看不到風,可是當風鈴不斷地響起來,就可以感受到風的存在。

內在的各種心理活動伴隨著各種情緒表現出來,然而情緒也同樣是無形的,我無法觸摸到它的真實存在,但情緒的變化會通過外在有形的行為有所體現。

孩子身體的健康狀況,可以通過他的外在體表特征看到。如果缺乏營養,可能導致身體表現的變化,如體弱多病、個頭矮小、營養不良、麵黃肌瘦,甚至出現肌體病症。

有形的身體會生病,隱形的身體也會生病,在心理學上被稱之為“心理感冒”,通過各種異常行為表現出來。

內在精神隱形人的成長,如果安全和愛的“營養素”足夠,孩子就會表現出滿足和喜悅的,願意為自己和他人努力;如果缺乏關注和“營養”,就會出現各種非喜悅類的情緒,然後導致孩子的各種行為變化,比如,容易哭鬧、膽怯、注意力不集中、厭學、各種成癮狀況(包括網癮、藥癮、賭癮、性關係成癮等)、叛逆、暴力行為、人際障礙、抑鬱等。

通過孩子的這些行為表現,父母有機會去觸摸孩子內在的精神世界。因此,客觀了解孩子的行為表現非常重要。

要幫助孩子的內在和外在同時健康成長,父母就必須通過有形的事件和行為把這些無形的感受分類,再進行分析,並找出相應方法的麵對。

一、為什麼要學習事件描述

1.把問題具體化

很多時候,父母的談話引導模式都是基於主觀判斷的內容,這些模糊的概念掩蓋了真實、具體的問題。如果問題本身都不是具體的,怎麼談得上去解決呢?於是效果經常會失真。

比如以下幾個父母的表達方式:

“我的孩子注意力從來都不集中?”

——孩子是否真的所有時候都注意力不集中?還是在某些情況下注意力不集中?他有沒有注意力集中的時候?你到底想說的是什麼樣的事情讓你感覺到他注意力不集中,而讓你擔心了呢?

“她從來就不會體貼人!”

——對方是否真的從來就沒有關心你?還是在一些時候,她的關心你沒有收到,或者她給的一些關心是以你不舒服的方式出現?還是在你需要幫助的時候,她沒有及時給到你?

“他很暴力!”

——什麼叫做暴力?是動手打了人,粗口罵了人,還是嚴重地批評了人?是突發事件還是每天若幹次?每個人對暴力的界定範圍都不同,你又是憑借什麼客觀事件來界定“暴力”的呢?

看到這裏,有很多讀者也許明白了。

當身體出現了發燒、感冒症狀,周圍的人大都會說:“要愛護身體,記得看醫生”;可是當孩子的“心理感冒”時,大部分的父母會嚴厲地對孩子說:“你怎麼又這個樣子!”隨意下定義、貼標簽,使得問題不但難以探討,也讓那個“生病”的孩子更加孤單。

在孩子“心理感冒”的時候,多給他陪伴、理解、支持,允許他有時間修複。

2.讓彼此更加清楚談論的內容

如果我們的思緒太快,很可能看不清楚過程中發生的一些真實東西,就像我們的駕駛速度超過120千米/小時,可能看不清楚路過的風景!

正確的客觀描述可以讓溝通的兩個人腦海中出現相同的圖像,讓雙方更好地了解自己在談論的內容!能更有效地探討我看到的圖像和你看到的圖像

是否相同、哪個地方不同,才能夠讓彼此的探討深入下去!如果我們的敘述都是自己的主觀評論,那麼在每個人頭腦中出現的圖像就是不同的。

還記得盲人摸象的故事嗎?如果對於自己所看到的直接下定義,很可能出現雞同鴨講的情況,無法讓談話繼續下去。隻有把真實狀況說出來,以一種開放的心態進行探討,溝通才可以更加深入。

媽媽:“對麵的黃薇薇真是個懂事的好孩子。”

兒子:“她懂事?才怪!”

媽媽:“她本來就很懂事,你聽我這樣說嫉妒了吧?”

兒子:“我嫉妒她?有沒有搞錯!”

……

這個結果是怎麼樣出來的呢?

“懂事”是一個主觀描述詞,當媽媽用“懂事”來形容的時候,她的頭腦中出現的圖像是:“黃薇薇在樓下看到奶奶買了很多菜,主動幫助奶奶拿菜。”而兒子頭腦中的圖像是:“黃薇薇經常不帶學習工具,還總是問我借!”

兩個人對於黃薇薇懂事與否的討論,各自腦海中出現的圖像不一樣,怎麼可能達成一致呢!在溝通的時候,如果感覺講了半天都是雞同鴨講,說也說不明白,或許不見得是別人理解的問題,可能是你的表達描述不夠清楚。所以,如果沒有行為描述,隻有各自的主觀評論,溝通就容易出現斷層;如果行為描述得好,就會省去很多不必要的爭論和誤解。很多的談話都是這樣被莫名其妙地轉了彎,最後不知道要說什麼了!

“你從來都不聽話!”

“你就是這樣故意讓我傷心的!”

“我就知道你是這樣不願意學好的!”

我們看看在這些話當中,孩子真的能夠了解父母在說他什麼地方做錯了嗎?什麼叫做聽話?所有的事情都要得到父母允許嗎?

下了定義的話語,很難讓對方願意繼續真誠對話,同時也讓自己失去了了解事情真相的機會。

二、如何進行事件描述

事件的描述是對客觀事物的客觀描述,隻包括我們眼睛看得見的、耳朵聽得到的、雙手觸摸得到的,同時去掉那些形容詞、副詞。感受和情緒、思想等都屬於主觀性的認知,不在行為描述範圍內。

比如,您看到自己的孩子和鄰居的孩子爭玩具,自己的孩子把對方的玩具拿走了,玩具的小主人哭了。您會怎麼處理?或許最常說的是:“你怎麼這麼喜歡搶別人的東西?”

而也許事實的真相是:玩具的小主人本來決定把這個玩具送給您的小孩,後來又改變決定了,可您的孩子認為既然送給我的禮物,就應該說話算話,於是把玩具搶了過來。

所以,當父母使用的語言不是客觀事實,而是主觀判斷,結果讓父母失去了了解事實真相的機會,還會給孩子什麼感覺呢?

這個事件中的行為描述是:“我看見你們兩個在爭搶玩具……”

有效談話的基本要點在於事件描述的能力(不輕易下定義)!事件描述是為了讓我們知道,在這個過程中都發生了什麼,我做了什麼、說了什麼;對方做了什麼、說了什麼,然後發生了什麼。這樣,才有可能探討具體事件如何來解決。

請嚐試著判斷下列語句哪些是行為描述,哪些是判斷或自我總結:

(1)小明的東西扔得到處都是。

(2)他讓我感覺很受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