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關於魯迅的“被利用”
其實,魯迅在生前死後都在被利用。至於先生說的“被利用”,乃專指政治人物的利用,實際上,說是“被改造”也許更確當。先生認為,魯迅被“聖人”化的命運,他本人是脫不掉幹係的。信中舉了三個理由:一、魯迅從來未曾以“理論的形式”提出其個人主義的主張。我不知道,個人主義思想的存在本身,是否可以為魯迅開脫一點責任,還是非帶上“理論的形式”不可?魯迅首先是一個文學家,他的話語形態自是不同於邏輯學者的,先生這裏未免強人所難。二、“相信蘇聯”。魯迅對蘇聯的態度,與他對“奴隸”在新政權的地位及相關的狀況的評估有關。的確,終其一生,魯迅對蘇聯的態度沒有根本的改變,這裏有多個方麵的原因,比如信息的封閉,從北洋軍閥政府到南京政府的反宣傳等等;但是,毋庸諱言,魯迅輕視“形式民主”,不免要給他的思考留下某些“空洞”,對首創“一黨專政”政體的蘇聯缺少必要的警覺,或者造成覺悟的延緩,都未嚐不是一個原因。但是,他對蘇聯的許多做法是仍然持有保留態度的。即使如此,無非說明他實在並非那類無過的“聖人”而已,那麼“被封為聖人”者與非聖人之間有什麼關係呢?三、先生指魯迅“在和郭沫若、周揚到楊邨人這樣一些人戰鬥的時候,自認為是同導師們的思想是一致的”,這“自以為”不知根據何在?我對魯迅知之不多,隻知道他從來是反對“鳥導師”的。
第七、魯迅與胡適的留學背景
先生為了說明胡適與魯迅的高下,有一段說到兩人的留學背景。不同國家的文化背景,在留學生那裏產生不同的影響,這是一個事實。至於影響的正反深淺,關係到綜合的因素,往往因人而異。先生在信中說:因為明治維新後的日本在“民主製度”方麵極不成熟,所以魯迅在那裏接受的現代化思想“天然是有殘缺的”;至於胡適,因為有幸留學在美國,而美國又是“天生的現代國家”,因此他“天然地站在曆史的製高點上”。把一個國家的文化形態完善程度對應於留學生的思想狀況未免太簡單化,倘如此,對於土生土長的本國人來說,則大可以無視其他條件,直接由所在的國家、種族來判定優劣了。
八、魯迅有過“超越五四”的說法嗎?
魯迅在這封複胡適的信中,對胡適企圖在《新青年》上發表“不談政治”的宣言,進行了堅決的抵製。
先生說:“魯迅的悲劇,其實也就是超越五四的悲劇。”但先生並未引魯迅片言隻字,隻引了瞿秋白的話;因為魯迅有過“人生得一知己足矣”一聯贈瞿秋白,所以在先生那裏,瞿秋白的賬也便成了魯迅的賬。這種邏輯推理,有點近乎“株連”。魯迅一直慨歎“五四失精神”,可以說,他本人便是五四精神的招魂者。至於“超越”之說,於他不但未曾有過,而且簡直討厭;批評創造派的要點,便是反對“超時代”。
第九、關於魯迅被“誤導”和被魯迅“誤導”
先生引了某“研究者”的話說:“可以證實的是魯迅後來似乎接受了組織的領導。”說到“組織”,有點語焉不詳,如果指的是一般社團,魯迅30年代就在左聯的組織裏。左聯多有共產青年,也有黨組的,魯迅所以加入,與當時共產青年被屠殺,被緝捕,不能見容於專製政府有關,自然也與他的信仰有關。但是應當看到,這是有條件的,是一種自由選擇,雖然受“導”,在他本人卻是一點也不迷“誤”。他的清醒,透徹,隻要參閱左聯成立的當月(1930年3月)27日致章廷謙信即可。馮雪峰,瞿秋白,確乎是魯迅的朋友,受到他們的一些觀點的影響是可能的。但是,可以肯定的是,以魯迅的多疑和固執,要他改變自己不是一件輕易的事。事實上,他與瞿秋白、馮雪峰在許多相同的問題上,比如翻譯,比如大眾化,比如知識分子問題,比如統一戰線,看法並不一致;而且隻要一比較,總是魯迅顯得鋒利,穩健,而且深刻得多。
魯迅對“組織”這東西是一直存在戒心的,且看他對許廣平信中詢之以是否加入“團體”問題的答複:“這種團體,一定有範圍,尚服從公決的。所以隻要自己決定,如要思想自由,特立獨行便不相宜。”他後來所以加入一些團體,如左聯,又如中國自由大同盟,中國民權保障同盟,要而言之,都是為了與政府對抗的緣故,目的借個人以壯大社會反抗的力量。這類團體在構成方麵並不嚴密,因此,他的加入是以不致損害個人的自由意誌為前提的。如果個人與團體之間發生衝突,他或許有“顧全大局”而隱忍的時候,如他在信中曾經說到過的,如受傷的野獸一樣,鑽入林莽間舐幹傷口的血跡,不讓人知道;但這也是有限度的,一旦超出自設的限度,就要公開反抗了。這反抗,正是他在組織裏保持的個人自由。左聯的情況就是這樣。他不能讓個人屈從於所謂的“組織”,或什麼“元帥”之類,且看他最後的反抗——答徐懋庸的萬言長文是最有代表性的反抗文本——是多麼勇猛,莊嚴,富於道義的力量!
至於說到魯迅“誤導”別人,包括先生,大約這要同“接受主體”有關的罷。至少我相信,魯迅不同於別的“教唆犯”,他沒有說要別人相信他,相反倒是要別人不相信他,他說他沒有那樣給別人指明出路的本領,連對誠懇請教他的學生也如此;此外,他把他的東西寫出,就像他打的比方那樣,“所有的無非幾個小釘,幾個瓦碟”,一並擺在地攤上,任人挑揀。而先生以為合用,何以不挑這個而偏揀那個呢?
曆史怎樣演變可以存而不論,不過,倘使先生當年確是出於魯迅的引導,才奮起同一個獨裁專製的政府做鬥爭的話,我至今仍然得說,這“導”並不見得便“誤”,無論對魯迅,對先生,都很可以引為光榮的。
第十、最後,說說破與立
先生說“啟蒙應當有破與立兩方麵的意義”,這是的確的。對於破與立,行文間雖然未曾作優劣之分,但畢竟傾向於以“立”為上。在比較魯迅不如胡適時,先生指魯迅主要是“破”的,而胡適則主要轉到“立”的上麵去便是。學界大抵也持類似的看法。其實,破與立其來有自,所司不同,彼此亦往往交互為用,不可取代。作為一種象征性符號,破與立可以作許多引申,例如:知識分子就是破的,學者和廷臣是立的。知識分子同學者廷臣一樣使用共同的專業知識資源,但是通過批判,卻能以社會問題激活既有的專業知識;學者和廷臣惟在積累,學者積累學問,廷臣則積累權力化的操作技術。擴而言之,社會運動也是破的,五四運動就是最大的破,而憲政建設一類則可以說是立的了。但是,社會運動——自然不同於蔣介石以“黨國”名義製造的“新生活運動”之類的政治運動和文化運動——的能量是不容低估的。先生屢次申言繼承“五四精神”,應當被認為是對五四作為社會批判運動的作用所做的高度估量;如果舍棄了批判,舍棄了破,在禁錮嚴密的傳統文化麵前,陌生的西方現代觀念將無隙可乘,那麼所謂的“五四精神”剩下的會是一些什麼呢?在一定的曆史場合,破比立甚至顯得更為重要。
說到魯迅的“立”,先生指為“因為創造社的攻擊而學得的新思潮,又因為馮雪峰與瞿秋白的介紹而向往的新世界。”但不知先生之“新”何謂?魯迅留學時介紹19世紀後葉的“新神思宗”算不算“新思潮”,其自立的“人國”算不算“新世界”?如果“新”乃指共產主義,在中國,也非魯迅首“立”;但於接觸和閱讀,則要比創造社輩早得多。他確曾說過感謝創造社“擠”了他看了“幾種科學底文藝論”,僅此而已;也確曾說過“相信惟新興的無產者才有將來”,這也是他一貫的與“有產者”相對立的平民意識的表現,並非宗共產主義的宣言。馬克思主義作為一種思想資源,正如其他主義一樣,無疑豐富了魯迅,卻未曾改變魯迅。他有他的思想。既能容納新潮,又能抗拒時流,此之謂真正的獨立的思想者。
退一萬步說,即使魯迅毫無其他的“建設性”可言,沒有立,隻有破,我們就能小覷這樣一個中國社會的清道夫嗎?在一個充斥著官僚學者聰明人奴才和大量看客的中庸而且苟且的“老大帝國”裏,魯迅的存在本身,就是最大的立。
關於知識分子問題的討論,大的方麵是朝野之分,國家集團與個人之分。如果連根本性的問題,譬如像“革命”,“鬥爭”,“主人”與“公仆”,“奴隸”與“奴才”,“亂”與“叛”,“流氓”與“戰士”,“自由主義”與“好政府主義”,“權威主義”,“憲政主義”與“動物主義”等一些語詞,到底是什麼含義還未及弄清楚,雖然給中學生編了“公民教科書”,也怕難免“誤導”。至此,忽然想起魯迅寫的一首打油詩《公民科歌》,說的是周實先生老鄉的事,不覺啞然失笑。實在扯遠了,就此打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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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安
林賢治
5月20日,深夜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