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但還不到五十小時?”吉敷問道。

“對,沒錯。”船田回答。

“這麼說來就有十四小時的間隔了?”

“是的。這案子情況十分特殊,就算是老練的法醫也不敢輕易縮短死亡推定時間。”

“為什麼?冒點險沒關係吧!要是船田君能再縮短死亡推定時間的間隔,那才是功德無量啊。”

“但要是出現偏差,你不但不會謝我,反而要怪我了。”

“所謂三十六小時至五十小時,是以我們到達現場的二十日下午五點倒推回去計算的。所以那女人是在一月十八日十五點——也就是下午三點——到十九日上午五點之間死亡的,對嗎?”

“正是如此。”

“這時間間隔太長啦!能不能縮短一點?譬如根據體溫下降的情況來推算。”

“體溫下降在這個案子裏起不了作用呀。即使是最普通的案子,屍體的溫度在二十四小時後就與周圍的溫度相等了。這就是說,利用體溫下降來推算的方法隻適用於死亡二十四小時以內的屍體,而那女人大概已經死了兩天了。”

“屍斑呢?”

“屍斑的時間就更短了,死去十五小時以後屍斑就基本上到達飽和了。”

“那麼屍體僵直程度呢?”

“一一回答這些問題可要花不少時間。當然,屍體僵直對於判斷死亡時間很有幫助。人死後兩到三小時後開始出現僵直,到了第五至第六小時又可能出現二度僵直。所謂二度僵直,是指在外力作用下讓屍體改變姿勢,然後在這種姿勢下出現再次僵直。但過了六小時後,就不會再出現僵直現象了。”

“嗯。”

“人體在死後十二至十五小時,僵直現象會達到最高峰。”

“嗯。”

“然後經過二十四小時後,僵直現象會開始緩解。所以,根據屍體僵直的程度,可以非常精確地推定死後的經過時間。”

“嗯。”

“但大致上三天之後,僵直現象就消失了。”

“嗯。”

“所以,一方麵根據屍體僵直的緩解程度,我憑經驗推斷這屍體已經過了三十六小時;另一方麵屍體已開始出現腐敗性變色,下腹部呈現綠色,這也證實了三十六小時這數字的可靠性。”

“明白了。那麼四十八小時呢?”

“經過四十八小時後,屍體將出現各種特征。例如經解剖發現肝髒和胃黏膜等出現血色素浸潤現象,很多髒器都已經軟化分解,等等。”

“哦,軟化分解?”

“就是髒器開始變得黏糊糊的。此外,死者的頭發很容易拔除,指甲也很容易剝離,這些都顯示已經過了很長的時間。”

“明白了。所以你才作出三十六小時至四十八小時的死亡時間推定。”

“不,應該是五十小時,因為現在是冬季。”

“原來如此。但你平時作死亡時間推定的間隔似乎比這次短得多。”

“嗯,說實話,那是因為有眼球的幫助。可是,這具屍體沒有眼球,又少了一項推斷死亡時間的重要依據。以前,我曾根據眼球在法醫學上的作用寫過論文,根據眼角膜的混濁度,有可能作出非常精細的死亡時間推定。”

“啊,太不巧了。”

“不過,死亡時間推定是由多種因素決定的,僅憑其中一項是不準的。”

“但我希望你明白,十八日下午三點過後在死者房裏明顯發生了爭吵,這是一個有力的證據。房間弄得很亂,座鍾也掉在地上停擺了。事後一名手持皮包的年輕男子匆匆逃離房間,而死者沒有再從房間出來過。在這種情況下,認為九條千鶴子在三點十分左右被殺不是很合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