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段(2 / 2)

無論如何,沈方夏在馬爾默的第一夜,終於過去了。

過去,現在和未來

早晨的陽光落在雪白的床單上,叫醒了沈方夏。推開臥室的窗戶,他這才發現,昨夜奇怪的沙沙聲,竟然是大海的濤聲——他昨夜完全沒有意識到,這個城堡竟然修建在厄勒海峽之濱堅硬的岩石上,漲潮時分,海浪拍打著峭壁,澎湃的波濤仿佛大海的呼吸般沉重。

沈方夏有一刹那的怔忪。他想起馬丁以前給他描述過的北海:“……跟中國不太一樣。中國的路都是走車的,我們的道路都是走人的。天空很藍。藍得發紫……海也是。我們喜歡彩色。整個城市都是彩色的嗬……”

“我什麼時候能去一趟就好了。”

“沒關係,你去不了,我就在這裏一直陪你……”

陽光下的城堡看起來比昨晚少了很多殺傷力,也許並沒有想象中的大,卻異常堅固,整個城堡看起來像是一整塊巨石,斑駁的牆上似乎是中世紀戰場留下的箭痕。藍得發紫的天空下,懸在頭頂上的大塊雲朵不斷漂浮,偶爾聚集在一起,偶爾又分開。

“這麼大的城堡,就隻有蘭諾夫先生一個人住?”沈方夏問尼爾斯。

“是啊,這是蘭諾夫外祖父家的產業,他們代代相傳,到今天隻有他一個人了。”在白日裏,尼爾斯看起來容光煥發。他是個六十開外的老頭,長著一部大胡子,不仔細看還以為是聖誕老人。

“對了,尼爾斯,昨夜我好像聽到什麼奇怪的聲音,你有沒有聽到?”⑤思⑤兔⑤在⑤線⑤閱⑤讀⑤

“聲音?我們這裏有海鳥,可能你聽到了它的叫聲?”尼爾斯很熱情,接下來絮絮叨叨地給他講了半天瑞典風土,氣候變化,還問了他不少中國問題。

城堡裏沒有其他人,尼爾斯告訴他,蘭諾夫一早就出去了。“他一直很忙,很少回來住。”

這樣……如果是這樣,為什麼還要選擇當寄宿家庭?不過話也說回來,整個學校住在這裏恐怕都沒有問題。

城堡雖然幽靜,離馬爾默輕軌S線的最末端小站卻隻有十五分鍾的步行距離。隻不過因為建在山上,所以道路比較崎嶇。沈方夏鬆了一口氣。昨夜一定是人生地不熟被嚇壞了,看來這座城堡也不是什麼世外之所。

他謝過尼爾斯,走出城堡的大門。大門上一個金屬做成的紋章在陽光下甚是耀眼,那是一個盾牌的形狀,中間用鐵條纏繞出枝蔓的形狀,中間有一個亮閃閃的字母“P”。沈方夏想起,昨晚的轎車門上,似乎也有這麼一個紋章。他一鼓作氣跑到S線輕軌,坐車到了市中心的馬爾默大學。

大學校園並沒有圍牆,每找一個地方都要問無數人和看半天地圖,沈方夏在這裏不斷地迷路。終於到達國際中心的時候,已經是午後了。袁豫正在那裏注冊,看見他,向他招手。他今天換了一身淡黃色的運動服,顯得格外紮眼。

袁豫是典型的公子哥兒作風,吃得要好,睡得要好,穿得用得也要好。在很多人眼裏,他是一個沒大腦的人,有錢的富二代,一個隻會享樂而不會努力,一個仗著他老子臉麵混的人。

他跟沈方夏在一起,完全是因為沈方夏不這麼想。沈方夏覺得,不錯,他是吃喝玩樂的公子哥兒,可這並不說明他不學無術。恰恰那些瞧不起他的人,反而是大口地吃他請的飯、隨便坐他的名貴的車、享受他所帶來的便利時最不慚愧的那群人。沈方夏不和他談金錢,不和他談前途,隻與最原始的激情有關。他喜歡他身上那種天生而在的淡泊勁兒,為自己的夢想——也許是很幼稚的夢想不惜大把拋棄金錢、時間和精力——這點跟他一樣。他要的隻是一個能滿足他智慧和熱血的小小世界,總讓他覺得他能幫點什麼。

也許他們最初走到一起,就是因為這種相似性的吸引。袁豫不知道自己愛不愛他,但這個年紀,一切都無所謂。他們不缺少知識,卻選擇了苦讀,他們不缺少伴侶,卻選擇了他,他們在一起不會談愛,卻會做——這也許是他們在一起有默契的原因。

沈方夏走過去,袁豫笑著跟他打招呼:“你那個寄宿家庭如何?沒有裸奔男吧?”一邊把他摟過去,趁旁邊人不注意在他脖子上飛速一吻。

“別提了,我倒希望有呢!”

沈方夏把昨晚的事情跟他大略提了一遍,聽得袁豫睜大了眼睛,直說:“這要是在中國,就叫陰氣太重。”

一邊又忍不住炫耀說;“你搬吧!跟國際部的工作人員提一提,讓你搬到我這裏來。我那個家庭正常的要死,小蘿莉還給我準備了禮物。”

“算了,初來乍到,觀望兩天再說。那個地方還是挺漂亮的,就當學習瑞典曆史了吧!”

“嗯,也好。要不我跟你去玩玩?”袁豫一聽是個古堡,又來了冒險的興趣。

“得了你!”沈方夏瞪他一眼,轉身走開去辦事。

安排好課程,辦完學生證和手機賬戶後,一天的事情就算完了。袁豫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