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CA那種大公司不適合你。”高烈斷言。
季宣歎氣,“高烈,別把我想得太沒用。”
那頓飯吃得還算盡興,分道揚鑣之前高烈提出借季宣一台電腦,季宣想了想,接受了。
因為是借,會還的。
而且他現在的確需要電腦。
飯桌上和花生稍微那麼一聊,才知道這個行業的確變化很大,很多東西都要從頭了解吸收。
有台電腦再連根網線,會方便得多。
高烈做事一向很效率,第二天就把電腦給季宣運過去了,還幫他申請了網絡。
季宣仔細地記在帳本上,打算有了錢立刻就還。
他現在養成記帳的習慣了,主要為了控製住自己大手大腳花錢的毛病。
高烈第一次到顧冬藏家,對著毛坯房愣了不下一分鍾,季宣倒是很自然地把他讓進屋,還泡茶給他喝。
高烈指著牆上的白花,“你把這屋當作以前小倉庫了?”
大學時他們三人合夥租了個被廢棄的小倉庫當畫室,當時季宣就在牆壁上畫滿了白花。
“感覺太相似了,一時沒控製住。”季宣輕描淡寫地說。
高烈說:“這不是還能畫嘛。”
季宣搖頭,“一碼歸一碼,這和設計圖不一樣。”
高烈捧著熱茶左看右看,還嘖嘖稱奇,“你一向挺挑剔的,沒想到住這種屋也住得心安理得。讓你搬我那去你還不願意。”
季宣炸毛,“這屋怎麼了?看看這采光,這戶型,你那屋沒裝修的時候指不定還比不上這屋呢!”
顧冬藏為了這屋勒緊了褲帶過日子,他就容不得別人指指點點。
哪怕那人是高烈。
算算時間,還有十多天,他能領到前半月的工資,顧冬藏也該回來了。
一想到顧冬藏,總覺得心口泛甜。
心想如果自己熱烈歡迎他的歸來,不知道那笨蛋會高興成什麼樣。
季宣第一次覺得,等一個人的滋味原來這樣好,會讓人不分場合地露出微笑。
有一次被同事看見了還笑他情竇初開。
開,開什麼玩笑?都三十歲的人了。初戀?那是上世紀的故事好不好?
“你三十歲了?”該同事下巴掉地。
季宣從打印機裏拿出最後一張紙,笑得頗得意。
生活平淡地延續,事事順心,比什麼都好。
然而就在顧冬藏回來的前兩天,發生了兩件小事,好心情就被消磨掉了那麼一點點。
第一件事是方天習又上門了,帶著雙份請貼和喜糖,大大咧咧地在門口一站,“季宣,春節來參加我的婚禮,紅包要包大一點!”
季宣真想揍他。
這還不是最麻煩的事。
最麻煩的是第二件。
奧斯卡打了個電話來,直接導致季宣整整一天食欲不振,精神恍惚。
其實電話主題很簡單,奧斯卡也隻是半神秘半調侃地問季宣,“阿季,你得罪誰了?”
季宣當時正好吃完午飯,公司食堂最便宜的二兩小麵隻滿足了半隻胃,不得不加啃一個蘋果。
“什麼我得罪誰了?”季宣糊塗。
“上周,有個自稱私家偵探的家夥來套我話,問你的情況,還給了我五百塊錢我沒敢要。阿季,你得罪誰了?”
季宣一口蘋果差點噎死自己,“說你是奧斯卡你還真演上了?信不信我喊你真名了啊!”
奧斯卡告饒,“別啊,多傷和氣啊……我沒開玩笑,真有個私家偵探來探你,不信我把他名片傳真給你?”
季宣沉吟片刻,道:“不用,我信了。說說具體怎麼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