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幕
與韜光隱晦,躲在後台做精神領袖的司馬光相比,年輕的蘇軾顯得更銳利,也更有活力。雖然他與王安石的地位相比完全不是一個重量級,還是勇敢的發起了一次一次衝擊。
第一次衝擊波是元宵節花燈事件。王安石變法的次年。
每年元宵節,首都都會舉行大型燈會,光靠附近州縣進貢的花燈,遠遠不夠用,便要派人到蘇杭一帶購買。這一年他們到蘇州杭州一問燈價,比預期價格高了許多,回來商量宋神宗。宋神宗下令,要當地政府幫助皇家的人減價收購;同時命令市民暫停購買浙燈,以平抑市價。
宋神宗的做法是有依據的。他依據的就是王安石變法的內容之一:《均輸法》。按照這部法律規定,由政府部門(發運使司)控製茶、鹽、礬、酒等物的銷售和運輸,從而可以比較方便的操控價格。
以前蘇杭燈匠、燈商都在元宵節前趕製花燈,抬高售價,銀子賺得白花花的。照說,這也是符合市場規律的舉措——價格由供需水平決定。可今年就受到了《均輸法》的約束,官府還強令燈市壓價銷售;為湊足宮燈,還不準百姓買燈。這在當地引起了極大的民怨。
這些都在蘇軾的預料之中。自從《青苗法》,《均輸法》等法律先後出台後,蘇軾就敏銳的看出,這些法律裏可能存在與民爭利的地方。
在詳細調研和深思熟慮之後,蘇軾寫下了《諫買浙燈狀》。
在這個帖子裏,蘇軾寫得相當理性。一開頭就狠拍宋神宗馬屁,“……陛下不以疏賤間廢其言,共獻所聞,以輔成太平之功業”,繼而又表揚皇帝孝順,“此不過以奉二宮之歡,而極天下之養耳。”
拍馬屁不是蘇軾的目的,於是他筆鋒陡轉,點名皇室低價買燈的危害,“……皆謂陛下以耳目不急之玩,而奪其口體必用之資。賣燈之民,例非豪民,舉債出息,畜之彌年。衣食之計,望此旬日,陛下為民父母,唯可添價貴買,豈可減價賤酬?”
蘇軾明白無誤的提出論點:“追還前命,凡悉如舊”。
當然,蘇軾是聰明的。他非常了解皇帝推行新法的迫切心態,以及反對新法可能麵臨的危險,為了將危險係數降到最低,他不惜一而再、再而三的拍宋神宗馬屁,頌揚“陛下聰明睿聖,追跡堯舜”,而把過錯全部推給了王安石等變法新黨,“群臣不以唐太宗、明皇事陛下”,最後進行一番自我表揚,“忍不為陛下盡之”。
蘇軾交出帖子後,在家忐忑不安的等候回複。
宋神宗收到蘇軾的《諫買浙燈疏》後,不僅沒有生氣,甚至感到一陣輕鬆和寬慰。俗話說:不當家不知柴米貴。宋神宗接班後,國庫空虛,財政拮據,因此才聘用王安石推行以“理財”為核心內容的變法。這兩年多來,宋神宗很注意節省,巴不得一個硬幣掰成兩半用,連過生日都沒有請客擺酒。元宵大鬧花燈也不是他的初衷,而是遷就了幾位公主和郡王的意見。
第二天宋神宗就回複了:批準蘇軾的帖子,停止采購浙燈。
第十一幕
蘇軾回頭看了一眼京城,說:“走吧。”
一行人馬就慢慢的沿著官道出城而去。落日在他們身後投出一道道斜長的身影,使得這一行人馬看上去分外的落寞。
僅僅在幾個月前,蘇軾還躊躇滿誌,打算在朝廷裏幹出一番事業來呢。
話說上書皇帝初戰告捷,蘇軾大受鼓舞。他趁熱打鐵,接連上了《上神宗皇帝書》、《再上神宗皇帝書》兩個帖子。在這兩個帖子裏,蘇軾全方位的批評了變法,言辭也很激烈,批評皇帝和新黨“求治太急,聽言太廣,進人太銳。”他認為道德風俗是一個國家存亡之所係,而急功近利的變法運動摧毀了原先的道德體係,勢必帶來災難性的後果。
預料之中,蘇軾的帖子引起了新黨強烈的反彈。他們開始寫聯名信,彈劾蘇軾。王安石也對蘇軾非常的不滿。就在這個敏感的時刻,又傳出一件對蘇軾相當不利的事情。
事情起源於4年前,蘇軾兩兄弟送父親靈柩回四川。那時候交通簡陋,來去均以舟船代步。侍禦史知雜事謝景溫舊事重提,控告蘇軾兩兄弟利用官船,攜帶貨物,販賣私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