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實說,我對紋身這種後現代藝術表現形式有著根深蒂固的偏見。因為在我的印象中,隻有還未成熟的古惑仔們才愛好此道。讓我得以糾偏的是美劇《越獄》。那個帥得讓人流鼻血的工程師邁克爾,為了拯救大哥林肯,居然把福克斯河監獄設計藍圖紋在自己身上……所謂“真的勇士,敢於直麵枯燥的紋身,敢於正視淋漓的鮮血”就是如此。
美劇裏的人物紋身非常普遍,但紋漢字的就比較少見了。在《迷失》裏,猛男醫生傑克左臂上就紋了四個漢字“鷹擊長空”。這讓我竊喜了很大一陣。這就是紋身的妙處。因為假如傑克崇拜博大精深的漢語,就算每天堅持用漢語寫日記,效果也沒有伸出臂膀那樣一目了然,立竿見影。
其實,紋身在中國也是一門源遠流長的傳統藝術了。從夏朝開始,就出現了在犯人的臉上刺出罪名的“墨刑”,而把紋身發揚光大為一門老百姓喜聞樂的藝術,應該就是宋朝軍隊的事情了。
荊州有個街卒,可能是個文學青年,而且是唐代詩人白居易的粉絲。他身上自頸以下,紋滿了白居易的詩歌,而且是圖文並茂的形式。比如,白居易有一句詩歌是“不是此花偏愛菊”,他就在詩旁邊紋著一個人握著一支杯子,站在菊花叢裏。當然,如果現代人有此好,我建議可以把詩歌紋在尾椎骨下三寸處,連圖也省了。
當代的文學青年似乎很少這種近似於非正常人的做法。我想,很大的一個原因是現代詩歌的字數太多了。古詩一句也就5個或者7個字,因此葛清身上能夠紋二十多句;而現代一句頂過去五句,要紋上二十多句,恐怕得從紋身裏找人了。
大部分的軍人就沒有這樣文質彬彬了。一個叫呼延讚的愛國軍人,說自己生在紅旗下,長在春風裏,發誓不跟契丹同一個世界,同一個夢想。因此,他身上紋滿了要殺光契丹的豪言壯誌。與此同時,他還把家裏打仗的刀啊棍啊,吃飯的碗啊盆啊,都刺上這種字。不僅如此,他還要求自己的老婆、兒子及仆妾都得跟著學習他的愛國主義精神——一起紋身。
到動手那天,他把紋身師傅找來,自己拿一柄劍在旁邊監督,有不同意者,“立斷其首”。弄得一家子都哭得不可開交,以婦人之輩在臉上紋字不好看為由。經過好說歹說,最後刺在胳膊上才算了事。與呼延讚紋身殺契丹相似,南宋初王彥領導的抗金“八字軍”,也是在每個士兵的臉上刺字:“赤心報國,誓殺金賊。”
宋朝名人榜裏,有一個叫嶽飛的人物。此人的後背,也刺了四個字“精忠報國“(一說為盡)。嶽飛的事跡後麵將會詳細談到,此處不提。綜上所述,可以發覺在宋朝的軍隊裏,紋身是一件非常普通的事情。北宋規定新兵入伍,即在臉部或手臂刺字,以標明軍號,還可以防止士兵單方麵毀約逃跑,因為臉上紋了字,人群裏一看就發現了,官府就可以憑借刺字抓人。
有論者曾經以此為證據,說明宋朝士兵“地位低下,形同罪犯”。
是這樣嗎?
其實不然。
與隋唐明清不同,宋朝是中國曆史上唯一一個堅持募兵製的王朝。募兵製與征兵製最大的分歧在於,後者是強迫性的,前者是自願性的。我們知道,宋朝趙匡胤趙光義兩兄弟北伐攻打北漢和契丹,在不使用繩索、不開動宣傳機器的情況下,如果士兵“地位低下,形同罪犯”,還能動輒能夠發動數十萬的軍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