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與慈悲,乃人間至寶也。
分手
陸遊二十歲時與表妹唐婉結婚,夫妻感情甚篤,可是其母不喜歡唐婉,硬逼他們夫妻離散,唐婉改嫁趙士程,陸遊亦另娶王氏為妻。紹興二十五年,陸遊遊經沈園時,偶遇唐婉夫婦。陸遊在牆上寫了首《釵頭鳳》詞以寄深情,感慨“春如舊,人空瘦。淚痕紅浥鮫綃透。桃花落,閑池閣。山盟雖在,錦書難托”。唐婉讀後悲痛欲絕,又和了一首《釵頭鳳》,不久便去世了。
摘引自《陸遊傳》
男女之間正當交往,經過一段時間的相互了解,彼此情投意合,兩情相悅,順理成章結為夫妻,所謂“天下有情人皆成眷屬”,這是值得祝福的美事。隻是現在的社會,男女牽手愈來愈普遍,男女分手也愈來愈平常。有的男女,交往一段時間後,雙方感覺互不適合,於是好聚好散;也有的男女,其中一方想要分手,另一方不願放手,結果分手變得千難萬難。分手的原因很多,分手的方式千奇百樣,茲略說如下:
一、藕斷絲連。時代進步,民風愈來愈開放,現代男女時興試婚或同居。因為沒有婚約束縛,男女之間的分分合合自然視為稀鬆平常。隻是這種藕斷絲連的分合,要想建立美滿的家庭也難。
二、斬釘截鐵。有一種男女分手的時候彼此不留一點情麵,不留一絲餘地,隻要分手,就各不相幹。這種斬釘截鐵的分手倒也幹脆。
三、趕盡殺絕。有的情侶相愛時萬般親密,到了分手的時候,愛有多深,恨也有多切。尤其對自己曾經愛過的人,再也不容許他與別人成雙成對,因此趕盡殺絕地想置對方於死地。這是屬於嫉妒心重的一類。
四、同歸於盡。有的男女性格剛烈,當他發現對方移情別戀而提出分手,自己心有不甘,因此采取同歸於盡的手段。這是最下等的分手。
五、互相成就。有的男女相愛,最終因故不能結為夫妻,但分手後還是成為朋友,並衷心祝福對方找到更理想的終身伴侶,這種互相成就的分手方式最為理性,也是最好不過的事。
六、抱憾終生。有的男女互相深愛對方,彼此論及婚嫁,並得到雙方家長的同意,眼看著即將成就一樁美滿姻緣,卻因細故口角、彼此意氣用事而分手,最後各自婚嫁,但心中始終忘不了對方,如此抱憾終生的分手,真是令人惋惜。
七、情非得已。有的情侶從小青梅竹馬、兩小無猜,長大後因為家族恩怨或是基於民間的習俗忌諱(例如同姓不聯姻等),不能成為眷屬。這種情非得已的分手,最是令人同情。
八、銀貨兩訖。有人說“情場如戰場”,有的時候情侶或夫妻分手也如商場的買賣一樣,講究銀貨兩訖。當一方提出分手時,另一方就提出精神賠償的要求,或是希望獲得多少的贍養費。銀貨兩訖後,各自獲得自由,也是好事。
九、好聚好散。所謂“相愛容易相處難”,有的男女婚前愛得轟轟烈烈,婚後卻發現彼此個性不合,因此協議無條件分手,大家好聚好散,也不失為君子風度。
十、成人之美。在各種分手當中,有的情侶本著“愛他就要成就他”的犧牲精神,當對方提出分手時,能克製自己的感情,獨自忍受分手的痛苦,心甘情願地成就對方。這種成人之美的表現,才是真正懂得愛的真諦,也是人性高貴情操的表現。
·佛光菜根譚·
觀得莫觀失,實為人我相處之方;
隱惡且揚善,正是彼此祥和之道。
喝酒六事
竹林七賢之劉伶,經常乘鹿車,手抱著一壺酒,命仆人提著鋤頭跟在車後麵跑,並說道:“如果我醉死了,便就地把我埋葬了。”
摘引自《世說新語》
在佛教的五戒殺盜淫妄酒中,有人認為喝酒是小事,怎麼與殺盜淫妄同列為根本大戒呢?有一則小故事說:一位先生在家無聊,想要喝酒。沒有下酒菜,看到鄰居家的一隻老母雞,咯咯咯從門前經過,臨時起意,盜來宰殺,因此一下子就犯了殺盜二戒。當酒足飯飽之後,鄰居婦人回來問他:“你有看到我家的雞嗎?”他回答:“沒有!”一時見婦人頗有姿色,就借酒裝瘋強行猥褻,於是殺盜淫妄酒五戒皆犯。
酒是刺激性飲料,也是“毒品”,所以現在五戒中,“不飲酒”戒也可以說為“不吸毒”。毒品在世界泛濫,沒有一個國家不談毒色變,所以不販毒、不吸毒成為社會重要的法律與風氣。
酒能壞事,所以應戒以下六事:
一、不喝酒。喝酒是社交雅事,請客無酒,不夠隆重,為什麼不能喝酒呢?酒能誤事!酒能亡國!夏桀、商紂,不都是因為酒色亡國的嗎?曆史的殷鑒還不夠警惕嗎?即使今日社會,宴會酒罷,出門開車,警察也會對你做酒測;就算行車沒有發生意外,也要對你罰款,甚至拘留,因為酒後駕車就是違法。
二、不勸酒。酒宴之中,三朋五友為了表示熱情相互勸酒,你一杯來我一杯,還要相約不醉不歸。都市裏,每天有五分之一的人口在喝酒。五分之一的人都成為泥巴稀爛的醉人,如此還成家庭,還成社會嗎?
三、不醉酒。醉酒的後果大家都見過。醉酒的人不認得回家的路、認不清對方是什麼人,胡言亂語,乃至酒後罵人、打人、毀壞器具、擾亂家人安寧等,都是不良後果。
四、不酗酒。有的人酒品不好,嗜酒無度,醉酒鬧事。尤其有時心情不好,借酒澆愁,借酒裝瘋,酒後肆無忌憚地胡作非為,等到酒醒才悔不當初。在喝酒誤事當中,最嚴重的就是酗酒。
五、不賣酒。賣酒,古今都視為合法的行業,國家還設立公賣局,專門販賣煙酒。賣酒營生,所謂“特種行業”,比較容易賺取金錢,很多人喜歡以此為業。但是賣酒的人可曾想過酒對社會的功過、酒對社會風氣的影響。就算酒能合法買賣,也應該設有相關的輔導措施才好。
六、不儲酒。古代的家庭都在後院埋有酒缸酒壇,儲酒以備請客或自飲。現在家庭的客廳裏也有酒櫥,專門陳列一些名牌酒品以示風雅。因為家中經常儲酒,隻要有客人前來或是朋友駕到,都會以酒待客。喝酒不但需要許多時間,而且三杯黃湯下肚,酒後吐真言,不慎泄露機密,後果就不堪設想了。
所謂“色不迷人人自迷,酒不醉人人自醉”,酒色經常是互相牽引、互相為患的。“酒是穿腸毒藥,色字頭上一把刀”,酒色之害,豈能不戒慎乎!
·佛光菜根譚·
酒色不沉迷,盜賭不流連;
出門說地方,親人心不慌。
死不起
海瑞一生清貧節儉,一次母親過生日,他為此買了二斤肉,小販於是長歎:“我今生也有機會賣肉給海大人!”總督胡宗憲聽聞此事,在一次會議間隙神秘地對眾屬下說:“海瑞買肉了!”眾皆嘩然。海瑞身後淒涼,他沒有兒子,喪事全由同僚為之操辦。清理他的全部家產,隻有銀子十餘兩。後來由眾人湊錢支付了喪葬費用。
摘引自《明史·海瑞傳》
我們走進百貨公司,看到琳琅滿目的貨品,常會慨歎買不起;平時經過大街小巷,看到高入雲霄的大樓或是美輪美奐的洋房別墅,心中好生羨慕,但多數人也是住不起。
菜市場裏各類搶先出產的新鮮果菜,心裏雖然想買,但是實在吃不起;服裝店裏各款名牌衣服,雖然適合自己的身材,然而也是穿不起;平時就要好好保健身體,一旦生病了,昂貴的醫療費用實在病不起;看到別人養寵物,小貓小狗真是可愛,但想到每日多出的開支也隻得放棄,因為養不起。
出國留學,明知哪一所是世界名校,隻是自己讀不起;創業時,看到才幹能力俱佳的人,也是隻有惋惜雇不起;看到青年男女出雙入對,卿卿我我,想到自己還是光棍一個,因為娶不起;看到為非作歹的壞人,隻有自己躲避,因為得罪不起。
賢能的人對我看不起,對不健全的人我也瞧不起。爭執的時候,偶爾我也會勝利,但內心感到有愧,覺得贏不起;有時候失敗了,內心也會無比懊惱,這是我輸不起。自己隻有一項比較良好的習慣,和人相處時,別人的熱誠招呼、厚待關愛,覺得實在對不起。
在很多的當不起、扶不起、禁不起、受不起之中,古今大多數的人都還有一個“死不起”。古人重禮,對親人死後的埋葬,所費花不起,有時隻得賣身葬親,或是借貸來處理親人死後的債務。可以說,除了富貴人家,死得艱難。“死不起”的感受,不光是死者畏懼、恐怖死亡,對人生之最後一副死不起的樣子,就是活著的人,也為了張羅處理後事,而感到負擔不起。
現在社會進步,科技發達,政府對人民的福利優厚,除了公務人員生兒育女時有津貼補助,一般學子讀書上學有各種獎學金、助學貸款;青年創業有補助辦法,乃至生病了,有醫療保險。唯獨死亡,除了因公殉職可以得到撫恤,一般大眾真是“死不起”。
人一有了疾病,除了住院、醫療費用,萬一死了,棺木、殯葬、壽衣、福地,乃至誦經超度、進塔安位……這一筆龐大的費用不是一個普通家庭所能負擔。所幸現代人類思想開通,對喪葬辦法除以往的土葬外,還有求其簡單的火葬、海葬、樹葬、花葬等。生時貪圖擁有、極力聚集,死後還要在地球上占有一席之地,有何意義?所以,現在有些社會人士興起了一個新的行業叫“生命契約”,又叫“預約未來”,也就是由自己生前就把後事安排妥當。
根據統計,台灣每年死亡人數大約有五十萬人,一人平均五十萬元的後事費用,全台灣一年所費約需二百五十億元,所以大家都想從死人身上賺一筆。但是死亡是悲苦的事,希望一些從事殯葬行業的慈悲人士,在這種時候能多多發心護持貧戶喪家,不可以趁勢想要再撈一筆,否則將會製造更多“死不起”的人間悲苦,真是令人情何以堪!
·佛光菜根譚·
死,是生的開始;生,是死的準備;
生也未嚐生,死也未嚐死。
生,是緣生故有;死,是緣滅故無;
無生也無死,無死也無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