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回說到周公、孔子和高文化談《周易》卦象,又引出了對天水訟卦的新看法。周公、孔子和高文化三人曾在老耿那裏談起過,今天話題又轉到這個卦上,看來這高文化對訟卦也是愛之、恨之、不舍之。那麼高文化又會提出哪些新解釋呢?還是先聽高文化說吧。
高文化聽到周公讓他先說,也就不客氣地講開了。
天水訟
訟:有孚窒,惕,中吉,終凶,利見大人,不利涉大川。
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終吉。
九二:不克訟,歸而逋。其邑人三百戶,無眚。
六三:食舊德,貞厲,終吉。或從王事,無成。
九四:不克訟,複即命,渝,安貞,吉。
九五:訟,元吉。
上九:或錫之,鞶帶,終朝三褫之。
天水訟卦其實比較單純,整體來看就是講人們該怎樣麵對訟事紛爭的,說明那時的人們已經意識到生活中不可避免地會出現這類事情,那該怎麼辦好呢?“有孚窒惕,中吉,終凶,利見大人,不利涉大川”,講的就是誠信受阻時就要加倍小心,用“有理走遍天下”的心態來麵對訟事,中途雖然沒什麼事,但最終是有禍事的。不管你官司打贏還是打不贏,都不好。從爻辭上更顯明地說明了這一點,“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終吉”,就是告訴人們不要戀戰,能撤就撤,雖然會引發些議論,但結果會吉祥如意。走自己的路,讓別人說去吧。後麵二三四爻說的都是打不贏官司怎麼辦?“九二,不克訟,歸而逋,其邑人三百戶,無眚。六三,食舊德,貞厲,終吉;或從王事,無成。九四,不克訟,複即命,渝,安貞吉”,退避三舍,回家,吃老本,把這口氣咽下,咽不下也得咽,要堅定這個思想,最終會有吉祥來敲門的。而且這個時候去做事,多半不會成功,當然也不會有成績。從這裏就可以看出來《周易》對待訟事的態度是極端消極的,說好聽點兒叫包容,不好聽的叫一忍再忍。中國人尚忍性格由此產生。
“九五,訟,元吉。上九,或錫之鞶帶,終朝三褫之。”顯明地表明了《周易》對訟事的態度:即便官司打贏了,受到了嘉獎,也會被一而再、瑞而三地收回獎勵,因為這樣的勝利是另一種失敗,不值得驕傲,更不值得慶祝。這就很好地詮釋了“訟事無贏家”的理念。或者說,《周易》根本不主張打官司這類事兒。正因為這一點,古往今來正統教化都是息事寧人,能不訟就不要訟,最起碼是丟不起人,是有礙臉麵的事。與公與私都不利。“將相和”的典故知道吧?廉頗對藺相如官職升得太快太高有意見,就找碴、尋釁滋事,藺相如則大肚能容,不給他計較,最終使得廉頗“負荊請罪”,就很有帶表性,很好地注解了傳統道德對訟卦的態度。不注重唯護個人利益,期待、希望於人的自律,以此來達到一片祥和之氣的目的。這是與法律精神相違背的。老子講過,人是經不住誘惑的,自律隻是暫時的、相對的。正是由於這樣,才使得誠信越來越被邊緣化,台麵上講誠信,背地裏搞陰謀。有此行為者不以為恥反以為榮,整個價值觀被顛倒了。這應該是訟卦的副作用吧。也正是因為訟卦有這樣的特點,我個人認為才更需要法律的出現,需要一個能切實保護誠信人的合法權益的工具出現。很可惜,訟卦沒有明確提出。也許這就是農耕文明和海洋文明的區別。以攻擊求安全和以退讓求安全這是兩種思維模式,所以我們中國人的傳統道德洋洋灑灑,講的都是以德服人,以理服人,以寬宏大量為美德典範。沒有以有效手段來維護權益,讓對方不敢造次的,不能說這不是一大遺憾。相反,以法保護個人利益卻成了與傳統道德相違背的了,真不應該呀。
高文化稍停後繼續說道,說到這兒我想起一件事,不知道兩位老兄注意了沒有。有一個禮節就是兩人見麵時要用相互握手來表示友好。其實握手這種禮節是從國外傳過來的,不是我們本土的東西,是東西方文化交流以後出現的新禮節。過去我們中國人見麵都是施以抱拳禮。這就很能說明一個問題,西方文明是攻擊性的,以不可侵犯求長治久安;我們東方文明是內斂性的,以寬宏大量為最高境界。這種本質的差別是滲透到骨子裏、流淌在血液裏的。所以在《周易》裏不可能出現用法律來保護誠信,隻有勸勉人們退讓,以德服人。也許這是小農經濟為基礎的農業國家想向不出更好的處理辦法,隻能讓人們遠離訟事。要麼就是寄希望於“大人”的出現,希望有一個有力量的人能主持公道,以此來控製沒有誠信的人——小人,以免他們為非作歹。這就又不可避免地讓人們去期待明君的出現,淪為明主治世的桎梏。中國的曆史不就是這樣嗎?套用一句話,這也許是《周易》的曆史局限性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