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7章:帶刺的玫瑰(3 / 3)

雍正的自信是有道理的。他確實不是糊塗皇帝,更不是紈絝阿哥。而且,與乃父康熙皇帝相比,他還有一個優勢,就是洞悉下情。各級骨什麼鬼心眼,小動作,官場上又有哪些流習和積弊,他都一清二楚。他深知,下級對上級,地方對中央,向來就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中央的政令到了下麵,沒有不打折扣的。清查虧空牽到那麼多官員的切身利益,豈有不研究對策之理?那好,你研究,我也研究。你有對策,我更有對策。我的對策是:先研究你的對策,再出台我的政策。我的政策是針對你的對策來的,看你還有多少對策!這一下,貪官汙吏全都傻了眼。

二月十叁日,即康熙皇帝去世剛好一個月時,雍正皇帝下令戶部全麵清查虧空錢糧。雍正不顧乃父“屍骨未寒”,就要對留下的積弊大動幹戈,可見其決心之大,也可見事情之緊迫。這是雍正即位之後的第一個大戰役,關乎國本,也關乎帝位。一旦無功而返,或半途而廢,不但雍正自己身敗名裂,國本也可能為之動搖。因此隻能勝,不能敗,隻能進,不能退。然而雍正信心十足。

雍正的自信是有道理的。他確實不是糊塗皇帝,更不是紈絝阿哥。而且,與乃父康熙皇帝相比,他還有一個優勢,就是洞悉下情。各級骨什麼鬼心眼,小動作,官場上又有哪些流習和積弊,他都一清二楚。他深知,下級對上級,地方對中央,向來就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中央的政令到了下麵,沒有不打折扣的。清查虧空牽到那麼多官員的切身利益,豈有不研究對策之理?那好,你研究,我也研究。你有對策,我更有對策。我的對策是:先研究你的對策,再出台我的政策。我的政策是針對你的對策來的,看你還有多少對策!這一下,貪官汙吏全都傻了眼。

雍正確實太了解下情了。他知道,靠貪汙犯去查自己的貪汙,那是永遠也查不出來的。他們的上司也同樣不可行。因為沒有一個貪汙犯不巴結上司,不給上司行賄送禮。如果他不巴結上司,或者上司不接受賄賂,他還能混到今天?早就被查出來,被彈劾罷官了。即使他的上司是清廉的,也不可靠。因為地方上的虧空如此嚴重,貪墨如此猖獗,他們居然毫無動作,那就隻能是叁種情況:要麼是昏官,對下情一無所知;要麼是庸官,知情而不敢舉報,或無力糾察;要麼是混蛋,為了保住自己的官位官聲,對下麵的胡作非為睜眼閉眼,包庇縱容,搞“地方保護主義”。靠這些人去清查虧空,那才是竹籃打水一場空。因此即使他們手腳幹淨,也不能依靠。

雍正的對策是派出欽差大臣。這些省級或副部級的特派員直屬中央,與地方沒有任何瓜葛,而且都是為官清正又精明強幹的能員。這些人,既無前車之鑒,又無後顧之憂,且直接歸皇帝領導,不盡心也會盡力。何況,這些特派員也不是光杆司令。雍正從各地抽調了一大批候補州縣隨團到省,與特派員一起查賬。查出一個貪官汙吏,立即就地免職,從調查團裏選一個同級官員接任。這是一著妙棋,也是一著狠棋。因為雍正深知官官相護,是官場頑症。曆來的繼任官,總是會幫著前任補窟窿,然後自己再留下一大筆虧空,讓後任去擦屁股。虧空之所以總也補不上,這是其中的原因之一。但這一回後任是來查賬的,當然不會替他打圓場,做掩護。這樣,這個貪官就再也無處遁逃,隻有低頭認罪,接受處罰。而且,因為沒有後任給他補漏洞,他當然也不願意為前任背黑鍋。於是,就連他的前任,甚至前任的前任,如有貪汙挪用,也難逃法網。貪官們當然不願束手就擒。他們還有對策,即借錢借糧來填補虧空。這也是老辦法:上麵要來查賬時,就從當地富戶那裏借些錢糧來放在庫裏。上麵的來人一看,分文不少,檢查團一走,這些錢糧又還回去。因為是官借,利息既高,又不怕不還,再說富戶們也不想得罪地方官,因此這個辦法也屢試不爽。可惜伎倆也逃不過雍正的法眼。雍正在派出特派員的同時,也給這個地方的老百姓先打招呼:誰也不能借錢糧給官府。要借也可以,這些錢糧既然被說成是官府的,朕就認它是國家所有,你們這些借錢借糧給官府的人,就再也別想把它們收回去。這一下,誰也不肯借錢借糧給貪官們了。富戶們不想得罪官員,更怕得罪皇帝。再說,他們也不願意自己的錢糧白白地送給公家。貪官汙吏的又一條對策被雍正事先粉碎。

不過,這還隻是雍正一係列對策的一部分。

雍正的又一個重要舉措是成立“會考府”。會考府是一個獨立的核查審計機關,成立於雍正元年(公元1723年)正月十四日。它的任務,是稽查核實中央各部院的錢糧奏銷。雍正深知,錢糧奏銷,漏洞很大。一是各省向戶部上繳稅銀或報銷開支時,戶部要收“部費”,也就是現在說的“好處費”、“茶水費”。沒有“部費”的,哪怕是正常的開支,亦無手續或計算方麵的問題,戶部也不準奏銷,甚至拒收稅款。相反,如果有“部費”,即使是浪費虧空上百萬,也一筆勾銷。二是各部院動用錢糧,都是自用自銷,根本無人監督。這也是多年積弊,古已有之的。比如海瑞當應天巡撫時,上繳國庫的稅銀就因為沒有“部費”而被戶部拒收。海瑞的辦法,是寫信給戶部長官,質問他們是為公還是為私。戶部知道海瑞惹不起,這才收了稅銀。

海瑞是個地方官,當然隻好如此。雍正是帝國元首,豈能容忍部院官員如此貪墨?但他知道,講道理是沒有用的,做思想工作也是沒有用的,甚至殺一儆百也是不管用的,惟一的辦法是改革製度。於是,就有了會考府這個中央集權的審計機關。從此,各地方上繳稅銀或報銷開支,各部院動用錢糧和報銷經費,都要通過會考府會考(稽查核實),誰也做不了手腳。部院長官既無法貪汙,地方官員想通過花一點好處費,就把自己上麵萬的虧空全部賴掉,也成了不可能的事。墨吏們掩飾虧空應付檢查的主要方法,無非是這叁種:靠上司包庇、借錢糧充賬、花小費報銷。這叁條退路都被雍正堵死,他們也隻好認賬。但他們還有一個手腕,就是把貪汙說成是挪用。這是避重就輕之法。我們知道,錢糧的虧空,原來有兩個原因,即貪汙和挪用。雖然都犯了王法,但貪汙罪重,挪用罪輕。何況,挪用有時還是因公,比如緊急救災、臨時招待、應付上司等,屬“情有可原”。而曆朝曆代的做法,都是先查貪汙,後查挪用,這就給貪官留了空子。雍正對這一弊端了如指掌。他說:“借挪移之名,以掩其侵欺之實”,是貪官汙吏的一貫伎倆。如果“萬難掩飾”,便把數額多的說成是挪用,數額少的說成是貪汙,“為之脫其重罪”。結果,是“劣員無所畏懼,平時任意侵欺,預料將來被參(舉報),亦不過以挪移結案,不致傷及性命,皆視國法為具文,而虧空因之日多矣”。

雍正當然不能讓他們得逞,於是反其道而行之,先查挪用,後查貪汙。而且,在追補賠償時,先賠挪用部分,後賠貪汙部分,一分一厘都不能少。更重要的是,無論貪汙還是挪用,每一筆賬都要查清楚,不能混淆。這一下,貪官們最後一條退路也被堵死。

現在雍正便可以“關門打狗”了。打的辦法也有叁種:一罷官,二索賠,叁抄家。

罷官是針對所謂“留任補虧”的。這也是曆朝曆代的老辦法,即查出虧空後,勒令該官在限期內補齊。但是,有哪個貪官會從自己身上挖肉下來填補虧空呢?必然是加緊盤剝百姓。正所謂“不取於民,將從何出?”結果,國庫是充盈了,百姓卻大吃苦頭。雍正要改革,既要國富,也要民強,不能讓貪官汙吏分文不損,平民百姓加重負擔。因此,他的對策,是先罷官,後索賠。一個被罷免的官員當然無法再魚肉百姓了,他們隻能自己掏腰包,自己出血。至於這些官員們是怎樣好不容易熬到那個官位的,雍正可不管。他的觀點是:“朕豈有惜此一貪吏之理乎?”

索賠也不含糊。殺人償命,借債還錢,虧了國庫,豈有不賠之理?雍正下令,清查之中,無論涉及到什麼人,都決不寬貸。比如戶部查出虧空白銀二百五十萬兩。雍正責令戶部曆任尚書、侍郎、郎中、主事等官吏共同賠償一百五十萬兩,另外一百萬兩由戶部逐年償還。雍正自己的十二弟履郡王允祹因為主管過內務府,在追索虧空時,還不出錢,隻好將家中器物當街變賣。皇上至親尚且如此,還有哪個官員能夠賴賬?

雍正還規定,嚴禁任何人墊付或代賠。過去追贓時,常有下發和百姓代為清償的,而朝廷往往隻要能收回銀兩,也就不管錢從何來。然而雍正不以為然。他說,即使下屬州官縣官有富裕,也隻能用來造福地方,怎麼可以替貪官退贓?至於士民代賠,更是混賬。無非一是土豪劣紳勾結官府,想留下那貪官繼續執政;二是流氓惡棍趁機斂財,借替長官還債為名敲詐百姓。因此雍正明令不準。他的板子,必須結結實實地打在貪官汙吏的屁股上。

這就不但要追賠,還要抄家。元年八月,雍正采納了通政司官員錢以塏的建議:虧空官員一經查出,一麵嚴搜衙署,一麵行文原籍官員,將其家產查封,家人監控,追索已變賣的財物,杜絕其轉移藏匿贓銀的可能。贓官們的罪一經核實,就把他的家底抄個幹淨,連他們的親戚、子弟的家也不放過。雍正下令:“絲毫看不得向日情麵、眾從請托,務必嚴加議處。追到水盡山窮處,畢竟叫他子孫做個窮人,方符朕意。”此令一下,全國一片抄家聲,雍正也得了個“抄家皇帝”的封號,甚至連牌桌上都有了一種新打法:抄家和(親胡)。看來,贓官們真隻有“死路一條”了。

雍正這一係列政策和對策,確實沉重地打擊了貪官汙吏,帝國的吏治也為之一清,雍正反腐倡廉僅僅五年,國庫儲銀就由康熙末年的八百萬兩增至五千萬兩。更重要的是,社會風氣改變了。“雍正一朝無官不清”的說法,也許誇張了點,卻是對雍正治國的公正評價。

我覺得雍正帝是個性格上有些缺陷的酸脾氣的主,但是做事雷厲風行,是塊很好的做政治家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