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不想離婚白雲菲這時才真正展開笑顏說:“李俊,你真好。來,我敬你一杯花生奶吧。”
兩人碰了一下杯子,喝了一口花生奶,接著吃東西。
李俊邊吃邊問:“白雲菲,你是做出了什麼決定了嗎?怎麼跟我說些這種象在發誓言的話呀?”
白雲菲暗暗驚了一下說:“沒有呀,我隻是嘴饞了,想吃東西了,所以,就約你出來了。”
李俊邊吃邊問:“嗯,許誌國還沒有答應離婚嗎?”
白雲菲說:“哎,他說不願意談離婚的事,不想離。”
李俊建議說:“那麼,你就暫時不要去問他吧,給他想一想,也給你自己想一想,多給大家一個機會,不要讓自己做出什麼會後悔的事來。”
白雲菲說:“嗯,我會的。”
兩人之後,沒有再說這些事,隻是閑聊著其他閑話。吃完後,李俊送白雲菲回家,他沒有上樓,在樓下跟白雲菲告別後就走了。
白雲菲看著他走後,正要上樓,看見了許誌國在樓梯上,她嚇了一跳說:“你這人怎麼那麼害怕呀?象個鬼一樣的躲著。”
許誌國說:“請我上樓坐坐吧。我本想請你吃飯的,哪知道你去跟別的男人約會了,你說你是不是有點過分呀?”白雲菲笑笑說:“我覺得我們在感情上已經不是夫妻了,隻差了一個離婚手續而已,這個時候,我做什麼事,都是不需要向你報告的吧?許總。”
許誌國有些生氣的說:“隻要我們一天不辦手續,你就一天不能去做些做一個妻子不應該做的事的。”
白雲菲說:“許總,你還有什麼事嗎?如果沒有的話,我想上樓休息了。”
許誌國無奈的說:“好吧,你去吧。我也自己去找點東西吃吧。”
兩人分手後,白雲菲本想回來再看看映山紅村的相關報道,但是,她打開電腦卻又想到了許誌國剛才說的:“隻要我們一天不辦手續,你就一天不能去做些做一個妻子不應該做的事的。”時,她止不住的氣憤,一種那件事還沒有知道真像時的委屈到屈辱的感覺又開始壓得她喘不過氣來。憑什麼男人可以在外麵花天酒地的叫小姐來陪,可以隨便的開房,而自己被人陷害了自己最親的人卻不肯幫助自己呢?憑什麼這一年多來,許誌國為那件事生氣傷心就回來折磨自己,卻又不肯放手,而自己隻有承受著的份呢?憑什麼現在自己想離婚了,他許誌國不肯離,還要用妻子的道德標準來衡量自己呢?道德標準是隻為女人設定的嗎?男人就可以遊離在道德標準之外了嗎?幾千年來的男權世界,在這個號稱男女平等的社會上,有沒有真正的實現了平等呢?那麼,作為一個被男權主義欺負過的自己,又該怎麼做呢?
白雲菲悲哀的想:我不是想要報複男人,我也沒有想過要怎麼從他那裏得到補償,但是,能不能給我一個自己做自己的主的機會呢?不,這個婚,我是離定了的。
白雲菲正在想著,電話就響了起來。白雲菲憤怒的接聽了就搶先大聲的斥責對方說:“你別跟我說那些話,你用妻子的道德標準來要求我時,你有沒有用過一個丈夫的道德標準來要求過自己呢?你那些花花事,我不是不知道,我隻是不想管,那麼,你現在憑什麼來管我呢?如果,感情不在了,那兩個紅本子是拴不住任何人的,你懂嗎?你以為不離婚,這事就能這麼了了嗎?那你就好好的等著吧,我陪你好好的等著。你放心,你一天不跟我打離婚證,我一天不會交男朋友,當然,更不可能結婚的。這下,你滿意了嗎?”
白雲菲把心裏想說的話說完了之後,粗聲的喘著氣,平定著自己激動的心情。她在等著對方說話,但對方沒有聲音,她等一下忍不住催促著說:“你說呀,你沒話可以說了嗎?你平時不是很能說的嗎?”
對方支吾著說:“我,我不知道我應該說什麼,因為,我不確定你這些話是沒有看來電人的名字以為是許誌國說的,還是有意說給我聽的。”
白雲菲聽出來對方是李俊,她吃驚的迅速看了一下來電顯示上顯示的名字的確是李俊的,想想自己大意了,忙一隻手拿著手機,一隻手捂著額頭說:“對不起,對不起,是我沒有看來電人的名字就開始說了。是我以為是許誌國才說的,不是對你的說的,對不起了。”
李俊笑了起來說:“那就好,我還以為你是有意要說這些話給我聽的,但我又聽不出來你的用意是什麼,有點被嚇到了。”
白雲菲說:“不會了,我怎麼會有意說這些話給你聽呢。”
李俊忙問:“是發生了什麼事嗎?許誌國打電話來跟你吵架了?”
白雲菲說:“不是,是你剛剛送我走後,我上樓就看到許誌國在樓梯上等我。他居然對我用妻子的要求來要求我,讓他離婚,他也不肯。我回到家裏後,越想越生氣,生氣到幾乎想打個電話去臭罵他一頓時,你的電話就打進來了,我想也沒想,接起來就罵了。對不起喲。”
李俊安慰說:“他會這樣想也沒有錯的。你們現在還有婚約的。”
白雲菲反問:“你覺得一個沒有了感情的婚姻,還算是婚姻嗎?”
李俊有點為難的說:“白雲菲,如果你不是白雲菲的話,我可能要支持你,告訴你沒有感情的婚姻是不算婚姻的,但是,我喜歡你,這個,你是知道的,你現在問我這種話,我不能說算也不能說不算的。如果,我說算,那我就是在誘導著你離婚的。如果,我說不算,那又有違我對婚姻的看法了。所以,你還是別問我這個吧。”
白雲菲說:“哎,好吧,我不問你這個。我問,你打電話給我,是有什麼事嗎?”
李俊有點不好意思的說:“剛才,我送你回家後,心情一直有點莫名其妙的激動,為什麼激動我也不清楚。於是,我到我住的酒店樓下給你買了個皮包,我想來送給你,好嗎?”白雲菲聽完,沒有說話,李俊又忙補充說:“我這不算是在追你的,我說了,我隻是有點激動,覺得必須給你買個皮包的。現在,時間有點晚了,如果你覺得不太方便的話,那麼,我明天再送來給你,好嗎?”
白雲菲說:“嗯,現在都快九點了,天都黑了。那麼就明天再說吧。謝謝你喲,李俊。”
李俊答應著,掛了電話。白雲菲的心裏一動,忙跑到窗子那裏去看。果真看到樓下李俊拿著個紙袋離開的背影,白雲菲心裏暖暖的慚愧著。
白雲菲看著李俊走後,對許誌國的氣憤還是無法平息,她隻好脫了衣服去洗個澡。熱水長久的衝在白雲菲的身上,但是,她心裏的氣憤的火苗還是旺旺的燃燒著,她克製著自己的情緒,不給許誌國打電話罵他。
白雲菲不是不是想把這話再說一遍給許誌國,她隻是不願意再跟許誌國說話。她知道,一旦自己真的把這些話說給許誌國聽,真的罵他幾句會減少對許誌國的憤恨的。她的確對許誌國有恨,恨他不肯信任自己,恨他在自己最需要他的時候卻雪上加霜,恨他這一年多來對自己的折磨,恨他毀了自己對愛情的信仰和對婚姻的依賴。白雲菲想著自己再也不會有愛的能力了,這一切都要歸功於許誌國。
白雲菲選擇讓熱水來澆滅心裏的痛苦,但不願意減弱對許誌國的憤恨。此恨綿綿無絕期,白雲菲可以裝作若無其事,可以讓許誌國走出自己的生命,自己也走出許誌國的生命,但是,無法再忍受跟許誌國一起過日子。真的沒有辦法了,對許誌國和對白露都一樣,白雲菲能做到的最大的寬恕就是不再想他們也就不再恨他們了。她能做到的最大的憤恨也就是不再見他們了。沒辦法再在一起過日子了,就算有愛也連同恨一起埋葬了。
李俊今天其實也不是完全就莫名其妙的興奮,莫名其妙的就激動不已,他是第一次被白雲菲主動約了吃飯,主動跟他說說話,雖然,說話的內容不外是謝謝,但是,他從白雲菲的眼睛看到了光,一種來自自信的光,來自希望的光,來自有所追求的光。他沒有聽出來這自信、希望和追求的內容是什麼,甚至,他在吃飯的時候都沒有太意識到,等他送白雲菲走後,回想白雲菲剛才的言行時,他才回味過來,才想起那眼睛裏一閃一閃的火苗來。那火苗點燃了白雲菲也就點燃了李俊,李俊的心狂跳了起來,他不知道白雲菲是因為什麼而變成這個樣子,但是,李俊覺得未來突然就充滿了希望,也因為有了希望而有了幸福。
李俊興奮的不知所以,在房間裏走了一陣後,決定下樓去給白雲菲買個皮包。他下了樓,在酒店大堂裏跟服務員打聽說想給一個漂亮的快三十的女人買個紀念日禮物到哪買。服務員告訴他,酒店左邊就有一個精品百貨商場,可以到那裏看看,裏麵的東西都還是比較有檔次的。
第十一章高檔次李俊進去了,這個商場的檔次的確是高,裝璜得金碧輝煌的,東西都是名牌的。他想給白雲菲買個珠寶首飾,但又怕白雲菲拒絕,想給她買條裙子,但又不知道她的尺寸,沒法買,最後,他看到一個品牌包店裏有一個藍色的挎肩包,他覺得配她現在的白綢長裙很好看,就付了錢。拿到包,他就興衝衝的衝到了白雲菲的樓下,鎮定好了情緒才給她打電話過去。
可是,電話接通後,白雲菲情緒激動的說了好些話。李俊真的拿不準這些話是不是對自己說的,象不是,又象是。等到白雲菲讓他說話時,李俊才疑惑的問了出來,白雲菲忙表示是誤會了,又解釋是回來後,遇到許誌國,被許誌國給刺激到了。李俊拿著皮包回去時,心裏又開始難過了起來,許誌國給白雲菲的打擊太大了,這不是看到一點點希望的小火苗就可以戰勝的。
李俊走了幾步後,覺得放心不下,他折了回來,站在樓下往上看。他家就住三樓,臥室有個內陽台正對著樓下,他看到了窗簾上顯出了白雲菲的剪影,這個剪影應該是在哭,捂著臉抽動著。
李俊沒有辦法去安慰這個受傷的靈魂,有些傷是要自己慢慢愈合的,有些痛是要自己慢慢忘記的。他隻能在樓下燃起一支煙來,陪著這個剪影的主人慢慢熬過這一關了。
煙沒有抽多久,剪影已經離開了窗子,衛生間的燈又亮了起來。一支煙抽完了,衛生間的燈還在亮著,應該是在洗澡了。
抽完了這支煙,李俊也就應該走了。就算不走,他也再完能為力了。
白雲菲洗完澡後,把衛生間裏收拾幹淨了,然後,翻了一套李俊的睡衣穿著。她到處翻找,到處翻找,最後,在衣櫃裏找到了一瓶紅酒,她笑了,她不知道李俊為什麼要把酒給藏在文件櫃的衣服裏麵,在她想找點酒來喝著,她相信這個屋子裏是有酒的,酒象個頑皮的小孩子一樣,正躲著等她來找呢,於是,她找完了常規的地方後,開始找一樣非常規的地方,最後,在衣櫃裏找到那瓶喝過的酒時,她覺得這就是李俊和這瓶酒一起跟她開的一個玩笑。她去廚房裏拿了一隻小的碗來,掉了一點點,然後,抬著碗晃,讓酒沾滿碗的內壁,然後,聞聞。這個酒有一股酸味,在酸味裏又有點香味,香味沒有酸味重,更引著她去追尋這股香味。這不是在品酒,這是白雲菲在跟這瓶酒對話,她正在試著去了解它,接近它,讓它進入到她的血液中,成為她血液裏的一部分,然後,這瓶紅酒就會燃燒著她的血液,帶她一起飛翔,帶她到一個快樂的地方,那裏,沒有許誌國,沒有白露,爸爸媽媽都在,她還在穿著高中的裙子,邊跑邊跳邊笑。白雲菲就是在這種情況下給李俊寫了封信,信的內容是:李俊,我還是想對你說謝謝。謝謝你為我做的一切,謝謝老天讓我遇到了你。遇到你之後,我就相信了上天真有天使這種說法了,你就是那個上天看我可憐,派下來救我的天使了。
李俊,我要走了,我要離開這個地方。我要去找我自己,找回那個內心平靜而祥和的我。
李俊,你不要找我,我會幸福的,你也會幸福的。
我們家,不,應該說是我和白露的家,等白露走後,你幫我賣了。賣了之後,你給我打到一張農村信用社的卡上,聽說有些農村裏沒有銀行,隻有農村信用社的。賬號,我會在明天用手機短信發給你,給你發了信息後,我會把這個手機號碼做停機的。
李俊,你的酒被我找到並偷喝了,上麵全是些什麼文字,我看不懂,但能肯定的是:這些字不是中文也不是英文,酒有點酸,但有種神秘的香味,讓人總想仔細的琢磨下這個香味,喝一口琢磨不出來就再喝一口,再喝一口也還是琢磨不出來又喝一口,一口一口的喝下去後,居然就忘記了原先一直是想琢磨這個香味才喝的。這個過程就是很有意思的了,非常的有意思。
李俊,你能告訴我一下,為什麼你要把這瓶紅酒藏在衣櫃裏嗎?
哎,可能我沒有機會聽到你告訴我答案了。
李俊,你知道我是怎麼找到它的嗎?它就象個小淘氣一樣的,躲著我,我知道它的存在,可是,它咯咯的笑著,就是躲著我。不過,它還是被我抓到了。我好想帶它走呀,可是,我知道它是屬於你的。李俊,我能跟你分享過同一瓶酒,我這一輩子都足了。李俊,有一首歌裏有一句歌詞是這樣寫的:“誰能與我同醉,相聚年年歲歲?”這句歌詞是我最喜歡的。我以為許誌國是那個跟我同醉到老到死的人,可惜,他不是。李俊,我跟你同醉過了,雖然,不是同時醉過,但也算是同醉於一瓶酒吧,我在喝著它時,就想著你現在坐在我麵前,微笑著跟我說話,跟我碰杯。
李俊,如果,生命可以重新來一次的話,我會是那陣拂過你的風,會是你眼前的那朵花,會是你手裏握著的那隻筆,會是你現在在看的這張紙。李俊,忘記我吧,緣盡於此,請勿記掛。
負你的菲白雲菲寫完這封信後,又舍不得的往小碗裏再倒了一點酒,喝下了,艱難的爬上床睡了。
第二天,白雲菲醒過來時,已經是九點多了。白雲菲收拾了一下東西,把那瓶紅酒收好,把碗洗了放回碗櫃裏,收拾好床鋪後,拉開窗簾讓陽光灑滿整個屋子,她把家門鑰匙放在信紙上壓著,關上門就走了。
雖然,她早上起來,重新讀了一下這封信,覺得說完正事後,後麵的都有點象醉話了,但是,白雲菲覺得,就要離開了,說幾句醉話也無妨。白雲菲跟李俊在一起,總是有點拘緊,她不知道是不是因為李俊曾經是自己老板的原因,她無法放鬆,就算是後來不再是李俊的員工了,她也放鬆不了。李俊給自己的感覺,不象許誌國最初給自己的感覺。許誌國最初認識的時候,是因為兩人都被分到學校的辯論小組,而許誌國是他們四個人的組長,她信任他,甚至有點崇拜他,她會請教於許誌國,會把自己對第一次辯論的緊張感覺告訴他,以至於到後來不再辯論了,是朋友時,什麼事,她都會告訴他,信任他,依賴他。這可能就是最初別人給白雲菲最初的感覺,會影響到今後交往中所有的感覺吧。
白雲菲邊想著邊坐公交車去了火車站,她甚至都沒有想到要在網上查一下T市到大理的火車有沒有,幾點發車,現在的八百多元夠不夠買車票就來了。八百多元用完了,之後又怎麼辦呀?
白雲菲咬咬牙就來到售票窗口問:“請問,T市到大理的火車票有嗎?幾點發車?多少錢一張票呀?”
賣票的鐵路人員冷淡的說:“沒有T市到大理的直達火車,隻有T市到昆明的火車,到了昆明再轉火車了。中午一點二十發車,三百一十五元一張票,要不要買?”
白雲菲想想:既然夠買票就買吧,到了昆明再找個工作先打工再去大理好了。
白雲菲說:“買,請給我一張票吧。”
錢遞了進去,票遞了出來。白雲菲的心都要跳了出來了。
白雲菲買完票後,就到車站附近找農村信用社,她給114打了個查詢電話後,問到離火車站不遠處有一個農村信用社就趕過去拿身份證辦了一個存折。她想發信息給李俊,但是,她不敢。她知道,李俊不會輕易的來開自己的家門,因為,她住在裏麵,所以,那封信,李俊應該暫時看不到的,如果,她現在就發信息,李俊會打電話來問是什麼意思,如果,她不說,他就有可能直接找上門來,就會看到那封信,會阻止她離開T市的。她不能發信息,不能,至少在坐上火車之前是不能的。
白雲菲甚至覺得現在許誌國和李俊就都來找自己了,她的心跳得特別厲害,電影電視裏,許多人在機場被前男朋友或者前女朋友堵著了,想離開的人就沒有離開,但是,他們被堵下來後就意味著一個完滿團圓的大結局,而這樣的結局是別人的,是故事裏的,不是她白雲菲的。她想,應該找個地方躲一躲,讓他們來火車站找她也找不到。於是,她到了火車附近的一個超市裏去看衣服,看了還要求要試衣服,這樣,她就可以一次一次的躲在那小小的更衣間裏了。她很想買一套衣服,但是,她真的不敢再花錢了。八百多元,現在隻有五百多元,在昆明她還不知道能不能找到工作,還隻能找包吃包住的工作。
白雲菲象個要離家出走的小孩子,既緊張又害怕更多的是興奮,雖然,她已經二十八歲了,但這是她人生中第一次冒險。以前的白雲菲一直生活在別人的庇佑下,無風無雨的活過了二十八年多,庇佑她的爸媽死了,庇佑她的許誌國也離開她了。她要自己闖一闖了,雖然,有點晚,所以,更要抓緊。
“姑娘,你人很漂亮,穿上這套裙子就更漂亮啦。雖然,這套裙子跟你身上的那套的質量是沒法比的,但是,款式也不比你身上的那套差呀。”白雲菲眼睛發亮的看著前麵的鏡子發呆,而一套新裙子穿在她身上,店主人當然趁機誇她了。白雲菲想了想,這條長裙也不過才要五十元,自己還有五百四十二元的嘛。
第十二章討價還價於是,白雲菲問:“四十二元能不能賣呢?”
店老板看上去很生氣的說:“你說些什麼呀?五十元已經是打折後的價了,我是要上新貨,不然,怎麼可能五十元賣裙子給你呀?你還要跟我講價錢,脫下來吧,脫下來吧。我哪想得到你這種穿著名牌裙子的姑娘來買五十元的打折裙還要跟我講價呀?如果,我能知道你會這樣的話,我都不讓你試的。”白雲菲已經進去換裙子了,店老板娘還在外麵生氣的說著。
白雲菲臉躁得紅紅的,她換上自己的裙子後出來把裙子遞給老板娘說:“對不起喲,我不是故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