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相互平等和相互信任原則。早在1976年東盟國家首腦會議上通過的《東南亞友好合作條約》和《東南亞國家聯盟協調一致宣言》中就明確規定了這一準則:“相互尊重彼此的獨立、主權、平等、領土完整和民族特征”;“每個國家有權保持其民族生存,不受外來的幹涉、顛覆或壓力”;“互不幹涉內政”等等。東盟國家長期以來一直遵循這些準則。這些準則與聯合國憲章、亞非會議和平共處五項原則是基本一致的,與我國的外交方針也是不謀而合的。“東盟地區論壇”(ARF)正是按照這些準則建立的。有人將這種平等、互利、尊重等準則稱為“東盟精神”(Asean Spirit)或“東盟模式”。美國曼哈頓學院政治學教授Michael Antolik則把它們歸結為“克製原則”和“尊重原則”。
3.綜合安全原則。與傳統的西方安全觀不同,東盟強調安全因素中除軍事外還應重視其他多方麵因素及它們之間的相互關係。馬來西亞國防部長納吉布·拉劄克曾對這一新安全戰略思想做了較全麵的論述。他說:“綜合安全包含了國內和國際兩個方麵的內容。在國內方麵,馬來西亞必須得到全麵的發展,包括經濟、政治、社會和國防等方麵,這些方麵必須平衡發展”;“在國際方麵,必須有一個穩定的地區環境。在一個不穩定的地區環境下,一個穩定的國家也終將走向不穩定。因此,我們的綜合安全概念也包括有穩定的地區和全球。”目前,東盟國家大都接受了綜合安全概念,並把它作為本國製定安全政策的出發點,尤其是馬來西亞和泰國均強調國家安全應該主要依靠經濟發展和政治穩定。泰國前總理差猜認為,“在未來,經濟才是我們國家安全的最重要的具有決定意義的力量”,“發達的經濟是國家安全的最基本的保證”。
4.“東盟地區論壇”(ARF)為東亞和亞太全區域安全體製的確立奠定了重要的組織基礎。ARF是在1993年7月東盟外長會議後的對話國會議的基礎上建立起來的。1994年7月召開了第一次會議,此後每年舉行一次。ARF是冷戰後東亞地區內出現的第一個區域性安全機製。它已被亞太和歐美眾多國家所接受,它的建立與發展對整個東亞地區乃至全亞太地區的安全體製的形成與發展起著重大的推動作用。該論壇的特點有以下幾點:其一,包容性。論壇共有20多個國家參加。由於成員的廣泛性和多元性(既包括世界上的幾乎所有大國,也包括本地區眾多類型的發展中國家),使其具有某種全區域安全體製的性能和作用,因而不排斥有逐漸發展成為全區性組織之可能。其二,對話性與漸進性。該論壇目前僅是一種對話機製,強調一切舉措都應得到成員國的一致認同。會議的進行方式一般是有關國家獨立地就區域事務表達自己的看法,互相交流、磋商安全事宜,不做強製性的決定或協議。因此,論壇在嚴格意義上講並非正式的安全機製,帶有很強的靈活性和隨意性,這應看作是走向成熟、正式的多邊安全機製的準備階段或初級進程。但它卻符合或適應亞太地區多元化的特點。印度尼西亞外長阿拉塔斯在ARF成立前夕曾強調該組織的漸進性和非正式性。他說:“我不認為應過早地采用一個多邊的泛東亞的體製化機構……我不相信此時東亞及太平洋的局勢會證明馬上建立多邊體製性的東西是正確的。”其三,東盟的可控性。論壇雖然有眾多類別不同的成員,但主軸卻是東盟各國,它對大國既不排斥,做到各重大安全問題與他們商議,但又不為他們所左右。更為重要的是,東盟利用論壇,巧妙地處理、協調、平衡各大國之間的關係,從而消除大國在該地區可能造成的威脅,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個別大國控製與操縱該地區的企圖。
從上述分析中可以看出,東亞發展中國家和中國在東亞安全所主張的原則,諸如平等協商、相互尊重、互不幹涉、互利合作、開展全麵綜合安全、反對大國控製、不照搬歐美模式、必須照顧亞洲多樣性特點、先易後難、求同存異分段開展地區安全合作等,基本一致甚至是不謀而合。當然,東盟安保模式並非完美無缺。這不僅僅是因為它尚處於安全體製的初始時期,還需要一個漸進發展、不斷完善的過程,而且也應指出它本身確有若幹問題和一定局限性。
第一,對美國在東亞的威脅意圖缺乏足夠認識。在東盟國家眼裏,美國與東盟沒有什麼積怨,進行軍事征服和謀求直接的政治控製並不是美國政策的傳統與主流。美國在東南亞的目標無非是維護其在該地區的經濟利益,這也符合東盟國家的利益。東盟的安全無論在曆史上還是在現實中都相當地依賴美國在東亞的存在,甚至在很大程度上把美國視為該地區安全的平衡者甚至保護者。
第二,對中國尚有明顯的擔憂。這種擔憂源於下列因素:在地理上中國是與東南亞最接近的大國;曆史上中國曾是該地區各王國的主要宗主國;1949年後中國被東盟認為是直接或間接地支持了它們國內的共產黨的反政府活動;東南亞華僑數量龐大且具有頗大的經濟實力;中國目前是世界上經濟發展最快、軍事力量不斷在增強的國家;中國和東南亞國家之間在南海問題上有領土爭端等。“對中國的關注主導了東南亞人士的長期認識。50年代對中國共產主義的恐懼會漫溢到東南亞現代對中國的憂慮:一個現代化的作為地區強國(如果還不是世界強國)的中國會不可避免地擾亂東南亞國家的演進。”這裏應指出,東盟對中國強大的擔憂是一種正常的反映,與美日等西方國家由於心懷叵測而製造的“中國威脅論”在其性質上有著根本的區別。隨著對中國認識的不斷深化,這種冷戰時代的陳舊偏見會逐步改變的。“針對關於中國‘威脅’的認識,需要一些較清醒的思考,它們應剔除不當的冷戰觀念殘餘及在相互競爭的大國間存在的偏見。”
第三,ARF在組織上有以小蓋大之嫌。從嚴格意義上講,ARF隻是處理東盟與其他亞太國家安全關係的論壇,其重點和興奮點無疑在東南亞,對東北亞這個被稱之為“東亞安全重心”自然鞭長莫及,否則“ARF可能會發現由它處理朝鮮半島事務是‘有點過分雄心勃勃了’”。因此,“亞太地區可能還需要與此類似的組織,如東北亞地區論壇等。”
中國在建立何種安全機製問題上與東盟國家的立場是大體一致的。在要不要建立東亞合作安全機製問題上中國與世界大多數國家並無分歧。1994年7月中國積極參加“東盟地區論壇”首屆會議,會上中國提出了地區合作安全的五項原則和措施,並成為該論壇建立信任措施工作委員會的聯合主席之一,還承辦1997年在北京舉行的有關國際會議。在1995和1996年東盟地區論壇會議上,中國進一步提出了有關建立地區合作安全體製的原則性建議。為了加強與東亞國家的安全合作,中國不斷加強與他們的軍方往來。認為中國不支持建立地區合作安全機製或者認為中國隻願意雙邊合作而對全區域性的多邊合作安全體製不積極,這完全是一種誤解,甚至是一種歪曲,有必要加以澄清。中國所反對的恰恰是建立針對其他國家的軍事集團,不讚成按照歐洲模式來建立東亞妄全機製,即反對冷戰時代的集體安全戰略,而主張多邊合作安全戰略。這種多邊合作安全是講原則的。我國領導人曾就此問題發表過不隻一次類似主張,這是眾所周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