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現階段東北亞區域經濟合作還處於構想階段,東北亞經濟合作區的建立仍是一個緩慢曲折的過程,還有許多經濟和非經濟的因素在製約著東北亞經濟合作的進展,但應該看到東北亞經濟合作已是大勢所趨,在區內各國的共同努力下,有些合作巳自發地在開展,環黃渤海經濟圈已日趨形成,具有龍頭作用的圖們江下遊地區開發也已由研究階段進入操作階段,由學者行為變為政府行為,由一國行為變為多國行為。東北亞經濟合作區的構想終將變為現實。
三、東亞經濟核心會議(EAEC)
東亞經濟核心會議(East Asian Emic Caucus,縮略為EAEC)又譯作東亞經濟核心論壇,原稱東亞經濟集團(Group),因易使人誤解為排他性經濟集團而改為現名。這是一個有關建立東亞區域經濟合作組織的構想,於1990年12月由馬來西亞總理馬哈蒂爾首次提出,意在建立一個以東盟為核心、日本起主導作用,成員包括東盟七國,印支四國,中國大陸、香港、台灣,韓國和日本等東亞國家和地區的經濟合作髙級官方論壇,這一論壇的宗旨將是:通過加強成員間的貿易、投資和其他經濟合作,增強各自的政治經濟實力,使東亞地區成為僅次於美國和歐共體的第三支力量。
其後的兩年內,馬來西亞官方及馬哈蒂爾本人又多次對設立EAEC的思想進行闡發,總結起來,其設想的主要內容有:
——EAEC範圍隻包括東亞國家和地區,不包括整個太平洋沿岸國家,可能邀請南太平洋島國參加,但不包括澳大利亞和新西蘭。
——成立EAEC的目的是為東亞國家在全球多邊貿易談判或其他多邊經濟活動中提供一個強大而有力的聲音,而不在於組建貿易集團。EAEC不具有排他性,相反它主張實行開放性的經濟合作,讚成並將推動世界自由貿易體製的發展。
——EAEC成立並不意味著對任何國家和其他國際合作組織的敵視;同時,EAEC與APEC保持一致,願作為其中一個地區性論壇而存在;當然,EAEC將不重複東盟內部的經濟合作項目,也不削弱東盟國家經濟合作的發展進程。
——考慮到東亞國家和地區的共同經濟利益,EAEC將致力於為拓展新的貿易領域和投資合作領域開辟道路,促進東亞地區經濟較不發達的國家的發展,最終導致出現一個從東北亞延伸到東南亞的新月形繁榮地帶。
——EAEC本身並不形成一個正式組織,不設秘書處和理事會,隻作為一種鬆散的高級磋商形式而存在。
EAEC構想提出後,先是得到新加坡等東盟國家程度不等的支持,後來,東盟國家經過多次協商,現已達成共識,一致同意將EAEC作為東盟國家的共同倡議。東盟經濟部長會議已決定為它提供支持和指導,1993年7月東盟外長會議又同意將EAEC納入APEC,作為它的一個地區性論壇開展活動。中國對於這一構想持明確的支持態度,多次表示,EAEC構想對於推進東亞地區的經濟合作有積極意義。此外,聯合國亞太經社會1992年在北京舉行的第四十八屆會議上也明確地將EAEC列入今後將要建立的各個地區經濟合作組織中。但是,由於該構想明顯地將美國排斥在外,也不接納澳大利亞和新西蘭,所以遭到美國與澳大利亞等的強烈反對,美國方麵堅持認為EAEC的建立將破壞APEC所開創的更廣泛的區域經濟合作的基礎,將造成APEC事業的分裂,從而與馬來西亞發生激烈爭執,馬哈蒂爾因此還拒絕參加1993年底在美國西雅圖召開的第一次APEC首腦非正式會晤。由於美國的反對,韓國方麵和香港、台灣地區均持消極態度。日本雖然有意與美國爭奪在亞洲地區的主導權,馬來西亞也明確地提出過由日本來領導EAEC,但懾於美國的壓力,考慮到日美間的經濟政治聯係,目前尚不敢公開予以支持,態度曖昧。因此,EAEC構想雖已提出多年,引起各方強烈反響,支持的聲音時起時伏,但至今沒能正式召開。
建立EAEC的構想是在80年代末以來世界經濟區域集團化趨勢加強、全球性貿易保護主義壓力增大這一國際背景下提出的,尤其是“烏拉圭回合”多邊貿易談判中發展中國家的要求未被理睬直接刺激了該構想的出台;此外,這一構想也突出反映了馬來西亞等東盟國家在經濟實力上升的同時,對加強經濟整合、提高集體競爭能力的迫切要求。據稱,東盟國家同日、中、韓三國在1995年11月19日的APEC大阪首腦會議期間召開了首次“經濟部長會議”,可以視為是在為成立EAEC鋪路。從1997年始,在東盟的倡議下,東盟九國與中、日、韓三國舉行一年一度的正式首腦會晤,使得真正意義上的東亞地區合作變成現實。由於其參與方與EAEC所包含的範圍是一樣的,所以某種程度上也被視為是EAEC的替代品。
四、南太平洋論壇(SPF)
南太平洋論壇(SouthPacificForum,縮略為SPF,以下簡稱“南太論壇”)是南太平洋地區政府間經濟合作組織,亞太地區重要的次區域合作組織之一。它的成立,源於該地區獨立或自治的島國間進行首腦交流的願望,由於澳大利亞和新西蘭的特殊地位和作用以及它們與南太平洋島國的地理上和傳統上的聯係,論壇也邀請它們加入。因而南太論壇於1971年8月5日正式成立時有澳大利亞、新西蘭、庫克群島、斐濟、瑙魯、湯加、西薩摩亞七國參加,後來紐埃、巴布亞新幾內亞、基裏巴斯、所羅門群島、圖瓦盧努阿圖、密克羅尼西亞聯邦、馬紹爾群島和貝勞相繼加入,現有成員16個。
南太論壇作為南太地區最重要的合作機製,其宗旨是從本地區和成員國的利益出發,處理地區事務中成員共同關心的問題,強化南太地區集體聲音,以求在國際社會中發揮重要作用,增強解決經濟發展過程中所麵臨的普遍問題的能力。南太論壇的主要活動方式是每年舉行一次成員國政府首腦會議,首腦會議討論共同關心的問題,尋求經濟、政治和安全上的一致,並決定在國際事務中的共同立場。其下屬的常設機構主要是“論壇秘書處”和“南太組織協調委員會”。前者成立於1972年,除了負責論壇日常工作、首腦會議及其他會議會務外,還負責向地區島國的主要經濟部門提供幫助和支持。秘書處常設於斐濟,轄若幹個項目處和服務處。“南太平洋組織協調委員會”成立於1988年,由本地區主要地區性組織的負責人組成,每年舉行一次會議,討論各地區性組織工作項目的統籌安排和協調,還要配合首腦會議和“論壇秘書處”的工作。1988年,南太論壇首腦會議還決定,自下一屆論壇年會始,每次會後舉行一次“後續部長級會議”,即邀請區外一些重要國家舉行的對話會議。自1989年始,先後有加、中、法、日、美、英、歐共體、韓等八方被邀請。
南太論壇成立後的最初兩年,主要進行區內政治協調,1973年論壇經濟合作局成立後,開始進行經濟領域多方麵的合作。70-80年代,論壇在區內合作上取得了不少成就,如1982年設立南太平洋地區環境計劃,負責動員、管理和協調本地區的環保工作,後來該計劃獨立,為南太平洋地區的環境保護做了大量工作,而環保與南太島國經濟持續發展有著極為密切的聯係。1977年始論壇宣布實行200海裏經濟區,並成立論壇漁業局,促進漁業合作,此外還積極開展諸如海洋、電信、能源、人才培養、旅遊、宗教等多個領域的合作;一些政治問題,尤其是新喀裏多尼亞的非殖民化問題於80年代以後也引起論壇國家的關注。當然,經濟貿易方麵的問題一直是論壇關注的核心,區內經貿合作頗有進展。1979年論壇成立南太平洋貿易委員會;1981年,《南太平洋貿易與經濟區域合作協議》生效實施,據此協議,澳大利亞、新西蘭兩國對其它成員的特定產品實行無限製免稅進口或減稅進口,以保證南太平洋島國有較可靠的出口市場,減少它們對兩大國的貿易逆差;1985年澳大利亞又允諾從1987年起進一步放鬆貿易壁壘,對除了鋼、汽車、糖、鞋類和服裝之外的所有產品免征關稅和取消配額限製;1988年7月,新西蘭允許其它島國生產的產品自由進口。此外,論壇成員間不斷協調各自產業和投資政策,交流國際市場信息,以促進經濟共同繁榮。
進入90年代,論壇除繼續關心傳統的合作領域外,重點關注地區安全、經濟共同發展和環境保護等。1991年第二十二屆年會上特別強調加強上述重點方麵的合作;1992年第二十三屆會議則著重討論了小島國家的特殊需要和加強與亞太地區關係問題。在亞太地區經濟合作區域組織的形成中,論壇也發揮了作用,主要表現在它以南太島國集團的名義參與PECC的活動。同時,南太論壇還注意加強與東盟、APEC和聯合國的關係,1994年10月正式成為聯合國觀察員。總之,南太論壇作為亞太地區一個重要的次區域經合組織,將會在過去20餘年發展合作的基礎上,更加積極地進行內部協調與合作,為南太地區的經濟崛起發揮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