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經濟合作的第三個有利條件是:亞太政治局勢持續穩定。自80年代始,拉美太平洋國家開始文人執政,中國走出“階級鬥爭為綱”的怪圈。90年代,美蘇在亞太的對峙局麵結束,柬埔寨問題得到公正、全麵、合理解決,朝鮮半島局勢平穩;中國與越南恢複正常關係,與其他東南亞國家,如新加坡、印度尼西亞先後建交並恢複外交關係……總之,亞太的局勢比世界其他地區安定得多。
二、經濟合作的特點
(一)非集團性。亞太經濟合作是一般意義上的經濟合作,而不具有總體經濟集團性質。它不僅至今沒有形成集團,而且在可以預見的未來也不可能達到這一步。這是它同西歐、北美一類經濟圈的根本區別所在。亞太地區奉行開放的區域主義,強化開放的多邊貿易體製,其核心是不歧視,最惠國待遇(MFN)原則上適用於區內成員。亞太地區國家絕大多數主張亞太經濟合作應是開放性的,在加強區內經濟貿易聯係與合作時,不應對外設置貿易壁壘,不能損害該地區國與區外國家之間的經貿聯係。這與對內加強合作,對外設置壁壘,具有貿易保護主義色彩的區域經濟集團迥然有異。在可以預見的將來,亞太經濟合作組織隻適宜發展成一個鬆散的經濟聯合體,它產生的貿易創造效應(Trade Creation Effect)即使越來越大,而貿易轉移效應(Trade Diversion Effect)則會變的相對弱小。
(二)功能型為主的合作。亞太地區各國(地區)過去在沒有實行製度性一體化的情況下能夠保持經濟持續增長,是由於本地區經濟產業結構互補而使貿易與投資關係日益緊密所致。這種由市場力量自發推動的經濟聯合,雖然沒有采取製度化形式,但客觀效果卻相當好。所謂功能型合作,即政府間的合作機構的作用主要在於協調各國的經濟、貿易政策,為區內商品和勞務的自由流通、直接投資、技術轉讓、金融等經濟活動創造有利條件與環境,促進各國或地區間的經濟、文化、科技交流與合作,換而言之,亞太經濟一體化主要依賴私人資本的自由流動和市場機製的調節作用。這與歐共體製度性一體化的方式不同。雖然現在亞太地區經濟體在進行製度性一體化的嚐試步履艱難,但是本地區的貿易與投資擴張的格局業已存在,功能型合作將仍然推進亞太地區經濟的持續增長。
(三)合作的基礎是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性。按照傳統的看法,經濟合作的條件之一是參加國之間經濟發展水平的接近,這樣可以消除市場障礙,一定程度上減少和避免經濟摩擦。但亞太地區的經濟合作剛好相反,它是基於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性。亞太地區經濟合作的動力來自於產業結構互補,而產業結構互補來自於產業結構的差異。一般說來,亞太發達國家在資本密集型與技術密集型產業方麵具有比較優勢,而大多數發展中國家隻在勞動密集型產業具有比較優勢。發展中國家出口勞動密集型產品常受到發達國家貿易壁壘的限製,為保證其產品出口,享受貿易優惠,迫切需要與發達國家實現一體化;而發達國家出於產業升級的需要,將一些不再具有比較優勢的產業轉移到發展中國家,利用當地勞動力廉價,生產優勢產品,再返回國內消費,與發展中國家實現經濟一體化,有利於發達國家福利水平的提高。總之產業結構互補在推動著亞太發達經濟體與發展中經濟體一體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