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內聚國力,外爭霸權(4)(1 / 3)

呂臣任令尹的時間不長,在公元前627年———成王四十五年,令尹已是子上了。是年,陽處父率晉師伐蔡;子上率楚師救蔡。兩軍夾泜水而陣,都不願先渡河,於是各自引退。太子商臣對成王說,子上是受了晉人賄賂才退兵的。這是商臣有意進讒,成王未能察覺。

先是,成王立商臣為太子,子上曾獨持異議,商臣為此而銜恨。這時的成王已經喪失了冷靜的頭腦,偏信商臣,不經查證,便處死了子上。其明年秋,成王發現商臣不是理想的太子人選,打算廢商臣而改立其弟王子職為太子,事機不秘,竟招來了殺身之禍。

商臣聽到了一絲風聲,苦於不明究竟,向其師潘崇求教。潘崇想出一個辦法來,教商臣設宴款待正在郢都的姑媽江羋,席間故意失禮,惹江羋生氣,聽她會說出些什麼來。《左傳·文公元年》記商臣依潘崇之計行事,果然,江羋罵商臣:“呼!役夫!宜君王之欲殺女(汝)而立職也。”真相大白了,商臣又去向潘崇問計。潘崇問,你能事奉王子職嗎?商臣說,不能。潘崇問,你能做大事嗎?商臣說,能。所謂“大事”,就是不擇手段自立為王。商臣率領東宮的甲士包圍了王宮,逼迫成王自盡。成王要求在就死之前煮一隻熊掌吃,相傳這是因為熊掌難熟,成王意在拖延時間等候救援。但商臣不允許,成王終於自縊了。

商臣自立,是為穆王。初即位,尊潘崇為太師,以潘崇為環列之尹司宮廷警衛之責,並以先前為太子時所有的財物和仆妾賞潘崇。

商臣弑成王,輕而易舉,沒有遇到明顯的障礙,沒有引起明顯的動蕩,何以如此?關鍵在於若敖氏的中立。成王是若敖氏擁立的,終其世由若敖氏執掌政柄,當性情隨和的子文為令尹時,對成王畢恭畢敬,君臣相得如魚水。性情剛愎的子玉繼為令尹,凡事喜自作主張,對成王不尊重,令不必行,禁不必止,君臣之間就有隔閡、摩擦乃至衝撞了。城濮之敗,使若敖氏的一顆明星頹然墜落,對此,若敖氏不會責怪保全了中軍的子玉,隻會埋怨成王對子玉支持不力。

商臣與若敖氏的關係尚屬不惡,他的宮甲曾趕到前線去增援子玉,後來把他送上王位的正是這支宮甲。子上的被殺,若敖氏可能不知是商臣進讒所致,而也歸咎於成王。隻要若敖氏袖手旁觀,商臣就不難辦成他的“大事”了。

成也若敖氏,敗也若敖氏,成王的一生———早年的喜劇和晚年的悲劇就是這樣。

假如置個人的榮辱於不計,專論國家的盛衰,那麼,楚國的霸業無疑是在成王時奠基的。假如置北方諸夏的偏見於不顧,專論諸侯的功業,那麼,說成王已是霸主也不算過分。五霸為誰,諸說不一。通常以《春秋》所記為準,五霸即齊桓公、晉文公、秦穆公、宋襄公,楚莊王。闔廬、句踐,年代太晚,而且隻是小霸。楚莊王是無可爭議的霸主,但年代也較晚,無幸與其他霸主周旋。宋襄公雖曾主盟,但隻演了幾場鬧劇,號為霸主,濫竽充數而已。秦穆公是關中的霸主,在中原卻不曾得誌。楚成王與齊桓公、晉文公、秦穆公、宋襄公並世而立,論治國的成效,隻有齊桓公與楚成王差可比肩;論用兵的藝術,隻有楚成王之孫楚莊王可以與乃祖相提並論;論主盟,楚成王雖不及齊桓公而超過晉文公。假如說,楚成王在鄭國有違禮之舉,那麼,晉文公召周襄王就是違禮之尤;假如說,楚成王有城濮之敗,那麼,秦穆公的殽之敗損失更為慘重。總之,不管拿什麼條件來衡量,楚成王都曾是真正的霸主。春秋五霸,楚成王不在其列,這是因為其孫楚莊王的形象更加高大,論者乃舍其祖而取其孫了。

(第七節走向繁榮

晉公子重耳說楚國的物產比晉國的豐饒,這是實情,並非客套。

成王答以“雖然……”換成現代漢語,就是“盡管這樣……”,可見,成王也確信天下富國楚為首。

當時楚國的物產,羽毛齒革之類尚在其次,銅和錫才是最使北方諸國自歎弗如的。

當時楚國的銅礦,無論從數量看或者從規模看,都超過了其他任何一國。小銅礦且不論,那是北方各國也有的;大銅礦則獨見於江南,楚國有,吳國和越國也有,其餘各國就沒有了。楚國的大銅礦集中在現在的鄂東南以及與鄂東南相連的贛西北,即今大冶、陽新、瑞昌諸地,品位比吳、越的銅礦高,當時的開采規模比吳、越的銅礦大。這些地方的銅礦早在商代中期就已開始采煉了,在春秋時代已達到很高的采煉水平。由其遺址中出土的日用陶器可知,采礦者是揚越。鄂東南和贛西北的揚越是東部揚越,文化麵貌與湘水流域的南部揚越是孿生姐妹,其典型陶器為刻槽足鬲、帶耳甗和長方形鏤孔豆,多有拍印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