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鐸談話第九(4)(2 / 3)

木:你拐來拐去,就想說這個嗎?

鐸;當然,我想知道的,就是這個。你怎麼說?

木:你這還是在問,什麼是“美的”,在談的是美感的細節問題,我要用見仁見智來回答你,除此之外,我沒有更好地回答了。人的審美趣味不同,怎麼可以對同樣的審美對象,產生相同的感知?康德有一個二律背反理論,說的就是這個意思。他說,關於趣味,是不可以辯論的,同時,也是可以爭辯不休的,嗯?趣味,表麵看,趣味是一種完全主觀的東西,可是,卻也是具有普遍的、可傳達性的。一個人,隻有擁有了純正的趣味,純正的心靈,才可以真正發現什麼是美的,什麼是醜的。這個不是很明白的事情嗎?

鐸:那麼我想請教,為什麼有人會說,醜也是美,美也是醜?這是個什麼道理?

木:這是另一個話題了。不過,我樂於回答任何問題。第一,我們說的審美對象,既包括物質的,也包括意識的、或者說精神的東西,是不是?我們把世間的一切存在都納入到了我們所說的審美體驗中了,這一點,有必要強調一下。你同意不?

鐸:這個當然。

木:那麼,你聽。第一,凡事都有度,不守中和,不守中正之道皆不得其真。美的東西,要轉變為醜的東西,往往就在一念之間。說起這個,我還要說,理性往往是我們的罪惡之源。因為理性,往往會帶領我們走向事物的反麵,也就是說從真理走向謬誤,從真正走向修正,是不是?麥克白的例子已經說過了,我們的漢語中,精雕細琢,畫蛇添足,“西施病心而顰其裏,其裏之醜人見而美之”, 是不是也包含著這種道理?第二,我們人類的脾性,你是知道的。我們好動,好發展,好創造,我們不喜歡單一,而喜歡多樣化,我們最厭惡平淡和乏味,所以,常常會給自己創造出一個奇怪的東西,把明明是醜的、恐怖的、令人惡心得要吐的東西,習以為常,最後竟然變作了一種可以欣賞的東西。這就是為什麼,那些根雕、那些奇石、寵物,可以受人追捧的原因。這種審美當然是無害的,是合理的,是人性可以接受的,是不是?更令人駭怪的是,我們喜歡用閃爍其詞的辦法來美化“性”,對不對?借此,我們還明白了一個道理,朦朧是美的,一絲不掛是不堪入目的,對不對?這還需要我多說嗎?

鐸:可見,美,也存在一個真與假的問題?

木:注意,是美的東西,而不是美。美本身,不存在爭辯的空間。另外,請你注意,我們剛才是在談藝術,而不是在談論生活。生活中,同類事件的美與醜,是可以一望而知的。

鐸:也就是說,美醜共存的事物,往往在藝術中,生活中,倒是明明白白的,不需要討論?

木:藝術中的美與醜,其實也不需要討論,隻是,藝術家偏要聲稱,自己表現的醜,是值得肯定的,而有些趣味值得考量的審美者,也常常會和這種低級趣味發生共鳴。這個,我說的是這個。

鐸:好吧。

木:你要是感覺不到位,還可以繼續自問自答一下。現在,請允許我繼續剛才的話題。也就是說,盡管一座建築物很破舊,與高樓大廈比起來,自然不可同日而語,自然沒什麼美感可言。可是,在破舊的房子,也會有曆史的積澱。曾經住在裏邊的人,從中可以找到濃厚的生活記憶。那麼你說,這個既漏風又漏雨的房子,對於它的主人來說,就一定是醜陋的嗎?《項脊軒誌》,不正好可以給你提供一種最好的理解角度嗎?對不對?還有,俗語說,心靈喜歡的東西數不勝數,但是錢包喜歡的東西,卻往往少得可憐,什麼意思?也無非是美的東西,人人知道,可是要想獲得,那也是因人而異的。這就是我的回答。你有什麼高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