麵對曆史的蒼茫17(2 / 3)

他以身作則,終日勤於吏職,常對人講:“大禹聖者,乃惜寸陰,至於眾人,當惜分陰,豈可逸遊荒醉,生無益於時,死無聞於後,是自棄也!”他曾在邊遠的廣州任職十年,這裏受戰亂影響較小,境內較為安定,衙署閑居,他便早早起來,把一百塊磚從室內搬到院中,晚上再把這些磚一一搬回屋裏。對他的做法,多人不解,他說:“吾方致力中原,過爾優逸,恐不堪事。”原來,他怕生活過於安逸,養成怠惰習慣,從而喪失鬥誌,難以擔承重任。人們聽了,無不感佩。

陶侃之所以能夠達到這種精神境界,完全得力於優良的母教。他家境貧寒,父親早世,母親湛氏悉心教導他。史書上記載了她的三個動人故事:

一是“截發筵賓”,事見南朝劉義慶的《世說新語 賢媛》。同郡好友範逵等數人,途經陶侃的家鄉新淦,正趕上冰雪封道,而且天色將晚,便到陶侃家裏來投宿。可是,家中貧困至極,空空如也,著實沒有招待客人的條件。正在陶侃為難之際,母親過來說:“你且出外留客,由我來想辦法。家中雖然貧寒,但做人不可失禮。”無錢買米,母親便趁客人們閑坐交談之際,毫不猶豫地拿出剪刀將長發剪下,出門賣與鄰人,換回了糧米酒菜;沒有燒柴,劈了屋角的邊柱,聊供薪火;又把墊在床上的草席扯出、切碎,權做客人的馬草。整個接待非常周到。範逵等一行感其厚意,至洛陽,相與傳為美談。人們都說:“沒有這樣的好母親,不可能教育出來陶侃這樣的優秀人才!”陶侃為官以後,始終保持著“恭而好禮”,熱誠待客的優良作風。

二是用三件土物餞行。陶侃博覽群書,精通兵法,後來由太守範逵舉薦當了縣令。赴任之際,母親把兒子叫到跟前,語重心長地說:“為娘拿不出什麼東西為你餞行,就送你三件土物吧。”到了官府之後,陶侃打開包袱一看,裏麵包著一塊坯土,一隻土碗和一方白色土布。他先是一怔,過了一會兒,才慢慢領悟到母親的用意。原來一塊坯土是教導兒子永記家鄉故土;一隻土碗,是教導兒子不要貪戀榮華富貴,要保持自家本色;一方白色土布,則是教導兒子為官要盡心恤民,廉潔自奉,清清白白,永不變色。母親的箴告,深深打動了陶侃的心。後來,陶侃在仕途上果如母親所望,正直為人,清白做官。

三是退回醃魚。陶侃在海陽做縣吏的時候,恰好監管漁業。生性孝順的他,念及一生貧居鄉間的慈母,心中總覺歉然不安。有一次,趁下屬出差順路之便,囑托他帶了一壇醃魚送交母親。誰知幾天過後,母親卻將這一壇魚原封不動地退了回來,並在信中寫道:“爾為吏,以官物遺我,非唯不能益吾,乃以增吾憂矣。”陶侃收到母親退回的魚和回信,大為震動,愧疚萬分。他決心遵循母親的教導,清貞自守,廉潔為官。

後人讚曰:“世之為母者,如湛氏之能教其子,則國何患無人材之用?而天下之用惡有不理哉?”

古代“四大賢母”中,宋代占了兩位:著名文學家歐陽修的母親鄭氏和著名軍事家嶽飛的母親姚氏。兩位賢母為中華民族培養出一文一武蓋世英才,功莫大焉。

歐母的事跡見於歐陽修寫的《瀧崗阡表》,裏麵說(大意):

我(歐陽修)四歲就失去父親,母親立誓守節,家境貧苦,在生活上自食其力;邊撫養邊教育,使我能健康成長。母親經常告誡我說:“汝父為官清廉,而且愛好施舍,喜歡結交朋友。他的俸祿雖少,但常不使有餘,說,不要因此成為我的牽累!所以到他死時,沒有留下一間屋、一壟地,供我們賴以為生。那麼,我憑恃什麼能夠苦守呢? 汝父歲時祭祀,必定流淚,說,‘死後祭祀再豐厚,也不及生前菲薄的奉養。’有時喝點酒,吃點肉,也要落淚,說,‘從前生活困苦,現在多有贏餘,可惜來不及奉養雙親了。’你父親做官時,夜裏披閱公文,一再停筆歎氣。我問他為什麼?他說,‘這是一樁死刑案件,我想為他尋找一線生機,可是沒找到。’他進一步解釋:‘經過找,沒找到,這樣,被判死刑的人和我就都沒有遺憾了。即使是這麼找,有時還會出現錯判呢!’你父親還囑咐我,要把這番話告訴你。他真是心地仁厚之人。這就是我確信汝父必有好的後代的依據。你好好努力吧!奉養父母不一定要豐厚,主要在於孝順;做好事雖然不能及於萬物,但隻要能夠心存仁道就行了。”

母親為人,恭敬、節儉、仁慈,而且,堅守禮法。從家庭貧窮的時候起,她就以儉約治家,以後家境豐裕了,也總是不讓開支超過原先的用度。她說:“我兒子不能苟合於世,不可能大富大貴,這樣做,是為了他日後能夠度過患難啊!”

後來,我曾被降職到夷陵縣,她老人家照例有說有笑,像往常一樣,還對我說:“你家本來就窮苦,我處在這種環境已經習以為常了。你能夠安於這種處境,我也就放心了。”

史載,歐陽修的母親病逝,清江知縣李觀曾寫祭文一篇,全文僅二十字,堪稱古代祭文簡短之最:“昔孟軻亞聖,母之教也。今有子如軻,雖死何憾。尚饗!”祭文指出,歐陽修一生的成就,得自母教,並把歐陽修比作孟子,而把歐母比作孟母,這真是最高最美的讚譽。

嶽母的事跡傳播極廣,她的聲望等同於孟母。其中最著名的就是在兒子背部刺上“精忠報國”四字,在國家危亡之際,勵子從戎,盡忠報國。故事始見於清乾隆年間《說嶽全傳》;此前,嶽飛背上刺字一事,在元人所編的《宋史》本傳中也有記述,但未載明究是何人所刺:“初命何鑄鞠之,飛裂裳,以背示鑄,有‘盡忠報國’四字深入膚理。”明成化年間成書的《精忠記》,嘉靖年間的《武穆精忠傳》,明朝末年的《精忠旗傳奇》,也都有關於嶽飛背部刺字的記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