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嗎?對文學藝術慘淡經營者未必受歡迎,“玩”藝術者被捧上了天。老教授的著作需自己去推銷,“玩”成了“星”的人即使偷漏稅,也依然走紅,便是極好的例證。細細觀察,那些“玩”得走紅者不少人都有“三部曲”:第一部,無論如何,真真假假得“玩”出點花樣來;第二部,找個靠山,庳幾個吹鼓手,抬出名來,便可走穴,大把撈錢;第三部,名有了,錢也有了,剩下的除了買汽車,當務之急便是離婚,換老婆(或丈夫)。至於有多少精力真正用在“玩”藝術上,隻有天知道!除此之外,還能“玩”出什麼新名堂來呢?今人不安的是,這樣下去恐怕真的離藝術越來越遠了。為什麼一些作品短命?觀眾看個電影,記不住啥名,這與作者“玩”的心態不無關係。古人有吟安一個字,檢斷數根須之說。流傳百世的無韻離騷《史記》是“玩”出來的嗎?《聊齋》、《紅樓夢》是“玩”出來的嗎?民心如秤,曆史自有公論!
無論藝術還是娛樂,自己玩玩,無關宏旨,但千萬別去“玩”觀眾,不要拿“玩”出來的贗品去應付觀眾。民心不可欺,一兩次尚可諒解,久而久之將把你自己也“輸”進去!試問“玩”出點名堂來的各位“星”們,倘若您去理發,拿著剃刀為愆修麵的理發師要陪您“玩玩”,閣下有何感想?假如您去看病,為您打針的護士或做手術的大夫要跟您“玩玩”,又如何?您公出或旅遊,所乘飛機或輪船的駕駛員也要隨便“玩玩”,您該不會反對吧?應該限製“玩”,別讓“玩”像流感一樣蔓延,傳染到整個社會,人人都玩世不恭。事實上,這種玩風正在擴散,小學生玩電子遊戲機荒廢了學業;銀行值班人員玩麻將著迷,金庫被盜尚無察覺……如果整個社會,各行各業,各個崗位上的人,都這樣“玩玩而已”,那將是一種什麼局麵呢?
(1991?3)
當心“陪”進去
酒桌上常有:“舍命陪君子,今天豁上啦!”頗有義無反顧,視死如歸的大將風度。仔細想想,真正的君子何需舍命相陪?需舍命相陪的大都不是君子吧?
陪,古時與賠字相通。故《三國演義》中“周郎妙計安天下,陪了夫人又折兵”,用的是“陪”。做生意蝕本叫賠本;古代諸侯的大夫對天子自稱陪臣;首都以外另立的都城叫陪都;唐代稱嫁女的裝奩為陪門。春秋戰國時諸侯征戰,
與王侯同乘一輛車坐在右邊的衛士叫陪乘,又叫參乘或車右。這在《周禮》、《左傳》中均有記載。春秋戰國距今已有兩千餘年,可見陪風來源已久,根深蒂固了。
如今陪的名堂就更多了:陪開會,陪報告,陪剪彩,陪慰問,陪照像;陪上級,陪同級,陪來賓,陪關係單位領導,陪檢査團;甚至陪吃,陪喝,陪玩,這包括陪酒宴,陪跳舞,陪參觀,陪旅遊,陪玩牌、玩麻將,陪釣魚,等等。大概除了和夫人共枕、上廁所不能奉陪外,其餘都能和陪字沾邊吧?結果時間“陪”進去了,精力“陪”進去了,財力、物力也“陪”進去了。重要的是黨的艱苦奮鬥的光榮傳統,密切聯係群眾的優良作風,也隨之“陪”進去了。
說句公道話,未必所有的陪者都心甘情願。有人怕陪不好,得罪有關人員被“緊鞋帶”;也有人抱著“禮多人不怪”的念頭在應酬。實際上陪的人不自在,被陪的人也難受。既然如此,何必把時間和精力都“陪”進去?被陪者何不來個“勿需奉陪!”奉陪者也來個“公務在身,恕不奉陪!”兩相隨便,舍棄那套繁文縟節,集中精力解決實際問題,多為群眾辦些實事,豈不更好?所以下不了這樣的決心,緣由雖多,主要的無非兩條:一是被陪者拉不下臉來拒絕,總搞“下不為例”。若像彭老總罷宴那樣堅決,就不會有下次了。二是奉陪者擔心得罪了上級或同事,怕影響自己,的前途或橫向的關係,為的是給自己留條“後路”。
當然,並非要把“陪”字從我們的日曆上完全摳掉,也無意否定像外事活動等一些必要的奉陪。相反,有些陪得還不夠,諸如平日裏關心群眾疾苦,照顧老弱病殘,年節假日領導者深入到最基層,使孤者不孤,獨身不獨,陪他們工作,陪他們娛樂,陪他們過節,陪他們解決困難渡過難關,
倒應該大力提倡。總之,當陪時要盡心盡力地陪;不當陪時要謹防“陪”進去!
在現實生活中,許多陪流於形式。形式主義也是官僚主義的一種,不過是冠冕堂皇、裝模作樣的官僚主義而已!
(1991?4)
紅綠貴賤論
紅與綠本是自然界中的一種顏色,無貴賤之分。唐宋詩詞中有不少詠物寫景的名篇佳句,都巧妙地運用了顏色對比,並不分高低貴賤。請看:“日出江花紅勝火,春來江水綠如藍。”(白居易《憶江南》)“花褪殘紅青杏小。燕子來時,綠水人家繞。”(蘇軾《蝶戀花》〉“知否,知否?應是綠肥紅瘦。”(李清照《如夢令》)“千裏鸞啼綠映紅,水村山郭酒旗風。”(杜牧《江南春》)“紅樹青山日欲斜,長郊草色綠無涯。”〈歐陽修《豐樂亭遊春》〉還有大家熟悉的葉紹翁的“春色滿園關不住,一枝紅杏出牆來。”雖未直說綠字,但那“滿園春色”,說的還是滿目蔥蘢、一片生機的新綠,不過是含蓄些罷了。
不知從何時起,紅綠便分道揚鑣,有了等級差別。古時,考中了官要紅袍加身;嫁娶要穿紅披彩,新娘子還要頭頂“紅蓋頭”,至今人們還把結婚稱為紅事,唐元稹的傳奇小說《鶯鶯傳》,元代改編成雜劇《西廂記》後,“紅娘”便成了那些熱心的媒人的代稱。到了清代,使用紅色幾乎成了皇家的專利,隻有覺羅才能係紅帶子,這是皇親的標誌。清人福格著的《聽雨叢談》中說:“禦用常冠、皇子常冠皆用紅絨結頂。”紅絨結頂的帽子,隻有皇帝及其兒子才能戴。偶爾賞賜給寵臣一頂,“謝主龍恩”之後,隻能“私家尊藏,不能服用”,成了榮耀的標誌。書中還介紹說,隻有諸王、貝勒、一品大臣們朝冠的“頂子”,才準用紅寶石,以顯示其身份的高貴。從手頭僅有的資料看,在《漢書,東方朔傳》裏,已有了綠幘是賤人服飾的記載;唐代李封為延陵令時,吏人有罪,令裹綠頭巾以辱之;元明時代則規定娼家的男子戴綠頭巾。猜想後來的“綠帽子”一詞即源於此吧?於是,紅色成了尊貴顯赫的標誌,綠色就成了低下貧賤的符號了。
我們這個民族是崇尚紅色的民族。由於紅色是先烈鮮血的象征,因此有紅旗、紅領巾、戴紅花等;思想好業務精,叫又紅又專;鋪紅地毯迎賓是最高禮遇;仕途暢達或藝術上有成就,稱為紅人或走紅,甚至有“紅得發紫”之說;入股盈利叫紅利或分紅;古時農民起義有紅巾軍、紅燈照,連戲台上的紅臉譜也表示忠勇;至於當代文藝作品與紅字相關的就更多了:《紅岩》、《紅日》、《紅珊瑚》、《紅燈記》、《紅色娘子軍》等等。至今人們記憶猶新的是“文革”中的“紅色海洋”:紅語錄、紅標語、紅袖標,“紅色風暴”,“紅色政權”……甚至有人異想天開,要把公路、鐵路上指揮交通的紅綠信號燈也顛倒過來:讓紅燈指示通行,讓綠燈表示禁行。孰不知根據光學的原理,同樣的天氣條件下,紅光傳得遠,醒目,綠光傳得近,遠處看不清。幸好沒有改,否則不知要增加多少車禍。崇尚紅色本無非議,搞形式主義實不可取,違背科學規律的蠢事萬萬幹不得。
並非所有的民族都崇尚紅色,非洲的一些國家就崇尚綠色,利比亞就搞過“綠色革命”、“綠色海洋”。即使在我們這個崇尚紅色的國度裏,也並不排除綠色,因為綠色是生命的象征。我們把郵遞員稱為“綠衣使者”;三北防護林納入國家“星火計劃”‘;綠色植物是保持生態平衡的重要條件,植樹造林是每個公民的義務。可見,紅有紅的可愛,綠有綠的用處,不必硬性規定紅尊綠卑,具體情況應具體分析。比如,寶石中有紅寶石和綠寶石。有“綠寶石之王”美稱的“祖母綠”,遠比紅寶石名貴,不能因它是綠色而貶低其價值。偏偏有人竟不識!《庚子西狩叢談》一書中記載了這麼―件事:清戶部侍郎張蔭桓出使英國歸來,帶回兩枚寶石,一塊是紅披霞,一塊是祖母綠。他把紅披霞迸貢給光緒皇帝,把祖母綠獻給了慈禧太後。“論其價格,’綠固遠勝於紅也。”但按當時的通例,京外大員進貢須經李蓮英手轉呈,因此要備一份稍遜於貢品的禮物給聲蓮英才行。張一向看不起李,便不賣帳,使李懷恨在心。當西太後把玩祖母綠正高興時,李蓮英在一旁冷語煽動:“難為他如此分得明白,難道咱們這邊就不配用紅的麼?”原來清代的通俗,正室可披紅裙,妾媵隻能用綠的。好似不起眼兒的一句話,使西宮出身多疑善忌的慈禧勃然大怒,命將兩份貢品一律發還。後來她又找了個借口把張蔭桓發配新疆,最後治以死罪。這位宮居二品的“部長級”的侍郎丟了性命,卻還不知有人從中作梗!可.見,俗話“蒼蠅不叮無縫的雞蛋”一說,並不全麵,應改為:蒼蠅無處不下蛆,管你是有縫的雞蛋,還是無縫的寶石。因此,人們應頭腦清醒:是雞蛋,別裂出縫隙,不給蒼蠅以可乘之機;是寶石,更應時時拂拭,除去塵埃,謹防李蓮英一類的蛆蠅!試想,張蔭桓若不送禮討好慈禧,能引來殺身之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