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認為,對人際吸引原因的科學解釋應建立在對人際吸引本質特征的分析上。
什麼是人際吸引呢?所謂人際吸引是指個人間在感情方麵相互親和的現象。包括親近、喜歡及愛慕三種表現形式。由人際吸引的概念可知,它包含兩層含義:(1)人際吸引依賴於交往雙方的存在,它是在交往雙方的相互作用下產生的,或者說它是人際交往的結果(2)人際吸引反映的是交往雙方間積極的情感聯係,即情感相悅是人際吸引的本質特征。因此,深刻揭示人際吸引的心理機製,必須對愉快情感的形成作出詳盡的解釋。
個性積極性的源泉是各種需要,愉快的情感是主觀體驗的一種積極狀態。因此,需要是產生愉快情感的基礎,愉快情感的產生離不開人的需要,那麼它的產生過程究竟是怎樣的呢?
我們知道,需要是人對自身生活和發展條件必要性的要求、它是個體與外界環境保持平衡所必需的,舍此就不能維持個體正常的生理和心理狀態。需要可分為生理需要和社會需要。生理需要是指為了維持機體必露的衣、食、住、行及性的需要。社會需要是指個體為維持心理平衡對外界的要求,有認識的、藝術的、道德的、宗教信仰的以及美的需要等等。當個體與外界出現生理或心理的不平衡狀態時,就會引起機體內部的緊張,如個體遇到合適的目標,這種緊張就會轉化為動機,推動個體向特定目標前進,由於需要的滿足,緊張狀態得到緩解或消除,隨之而生的是輕鬆愉快的肯定體驗,這種良好的體驗,能夠增強人的活動力,驅使人重複地產生趨向特定目標的行為。另一方麵,如果個體需要滿足的目標遇到阻礙,即當客觀事物不符合人的需要時,個體就會產生壓抑焦慮的否定體驗。這種不良的體驗能夠削弱人的活動能力。驅使個體終止趨向目標的行為。
不論是愉快情感,還是不愉快情感,其產生的強度都是由需要的強度來決定的。一般認為,每個人都有其獨特的需要係統。係統中起主導作用的需要,即主導需要的滿足與否常常會引起較強的情感體驗,決定著主體與客體的聯係程度。
綜上所述,愉快情感是在需要滿足的基礎上形成的主觀體驗,其強度決定於需要的滿足程度。愉快的情感具有增力的作用,它驅動個體產生驅向特定目標的行為,使感受到需要的主體與需要指向的客體之間建立緊密的聯係。根據愉快情感產生的過程,我們可以推論出關於人際吸引心理機製的理論假設:現實社會中的每個人都有各種各樣的需要,其中大部分需要的滿足,都依賴於他人的存在。因此,人們便開始了社會交往行為。當交往雙方能相互滿足需要時,就會產生滿意、快樂、敬慕、喜歡、興奮及輕鬆等愉悅的情感,這種愉快的情感促使雙方頻繁接觸。愉快情感的反複體驗,使雙方的心理距離越來越遠,情感依戀程度愈來愈高,從而形成交往雙方相互吸引的親密關係。簡而言之,人際吸引的本質原因是交往雙方能互相滿足需要。我們可以舉出許多生活實例說明這一理論,比如,支配欲強的人與服從型性格的人易密切合作,因雙方能互相滿足各自的需要。包容需要強的人,喜歡與自己有共同點的人為伍,因雙方在共同活動中能感到誌同道合,情趣相投的共鳴感;恐懼焦慮感強的人常常依戀能保護和尊重自己的人;求知欲強的人,常選擇知識淵博和智力高的人作朋友。希望得到理解的人,喜歡與具有同情心和善解人意的人在一起,等等。所有這些人際現象都說明一個道理,即人們之間所以相互吸引是因為能彼此滿足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