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輯 海上升明月,明月照花林
誰的擦除義無反顧
“問餘何適,廓而亡言,華枝春滿,天心月圓”--弘一
豐子愷說人的生活可以分為三層:“一是物質生活,二是精神生活,三是靈魂生活。”在簡述了第一二種生活之後又說:“還有一種人,人生欲很強,腳力大,對二層樓還不滿足,就再走樓梯,爬上三層樓去,這就是宗教徒了。他們做人很認真,滿足了物質欲還不夠,滿足了知識欲還不夠,必須探求人生的究竟。……他們不肯做本能的奴隸,必須探究靈魂的來源,宇宙的根本。”他在說他的老師,半路出家的李叔同先生。如同唐僧,俗姓陳,卻稱玄奘,大師俗名叔同,卻喚弘一。人生百年分開過,堪稱前世與今生。
大師的前世和別人沒有大不同,無非是今生睜開了第三隻眼睛。
第一隻眼睛看青山綠水,花花世界。富家子弟少不了酒池肉林,香車美女;便是貧家,也看一些荊榛茅草,享一些布衣蔬食。
第二隻眼睛看秋風蕭瑟,洪波湧起,人生苦短,白駒過隙。這種人看著和平常人一樣吃飯穿衣,卻思接千載,視通萬裏。學者,詩人,畫家,哲學家,甚至就是山野村姑,倚門而立,鬢邊戴一朵野花,莫不如此。
第三隻眼睛威力之大,可以把整個世界都抽絲剝繭的看個明白,可以把本來和世界對立成一個“我”字的自己重新定位,等同一隻小鳥,一朵鮮花,一縷輕風或一片葉子。外麵在下雨,不是,是自己變成了雨滴,打在屋頂簷頭,淅淅瀝瀝。這樣的人沒什麼異常,別人卻窮其一生未必走得進他的世界。不是他不讓,是你的眼睛睜不開,靈魂處在幽閉狀態。
小嬰兒初生,流著口水滿地爬,相當於《聖經》裏亞當和夏娃在伊甸園裏過的日子,沒有物和我的分別,“我”和樹和蛇融為一體。光著身子見上帝,並不覺羞恥。這讓我想起了《百年孤獨》裏那個俏姑娘雷麥黛絲,整天精光赤裸,夢遊一樣走來走去,坐下時叉開兩腿,美好純良到恬不知恥--最後白日飛升,做了天使。我相信天使之所以是小孩子的形象,長著肉翅,光著屁股,就是因為小孩子的混沌未開是生命中最本真和美好的狀態。這個時期看世界,山是山,水是水。
樸和真固然可貴,卻難保持,混沌的七竅遲早要被這個人擠人的世界一點點的鑿開。到那時,物我無別的美好狀態消失,人就當死了一次,開始懷恨、計較、中傷、憂慮,為不義之財歡喜,自私和不可理喻。本心蒙上的一層厚厚的意想情識,像白米外麵的粽子皮,像身體外麵的金縷玉衣,山和水全烙上自己的印跡。人家月亮走與不走幹卿底事,也一定要唱一個“月亮走我也走”。其實,如同我們無法設想天上的星座對應著地上的一堆一堆黑螞蟻或黃螞蟻,同理,上帝大約也不會把牡羊座或者天蠍座對應恒河沙數的人類。
到最後,得到的總會失去,鮮豔的色彩變得黯淡,最終發現人其實最是虛妄不實的東西,又生活在虛妄不實的世界。人的焦慮開始逼迫人尋找最後的棲息地,返本回元,讓久已蒙塵的心重新看山是山,看水是水。
因緣合聚,地殼碰撞,岩石擠壓變形,山產生。產生也就產生了,一座山而已。它什麼也不曾表達,雄渾、壯美、峻峭、深思、哲理,都隻是人用感覺和文化形式給它硬披上的外衣。把這些都“括掉”,“隱去”,剩下的才是山的本體,其中原沒“我”什麼事。處處無我處處有,處處有我處處無。到這個地步,一切辛苦探索都已走向終極,不是迷惘,而是開豁。
山腳下芳草鮮美,落英繽紛,過日子正合適;山腰有闊葉林,闊葉針葉混交林,針葉林,林裏有鬆鼠和山雞,當一個精神貴族也是十分不錯的事;山頂上也許什麼也沒有,悲風凜冽。但這正是人的執拗所在,一定要窺知生命本象,剝去繁華,看一看什麼是本質。哪怕同行的人都一個個消失,隻剩下一個自己,也斷難舍棄。累到極致,開始把肩上行李也逐件舍去:財帛房屋,錦衣玉食,令名美譽,妻子兒女……所有有追求的人的必然命運就是一路舍棄,舍到無可再舍,乃止。
在他們拋卻塵世,踏入真正的家園的路上,對過去的擦除義無反顧。最後,我們這些俗人嘵嘵不休談論境界之時,他們踞頂高坐,不著一字,和天地化為一體。
大夢誰先覺
小嬰兒初生,隻知甜睡,睡中常作笑態。旁邊圍觀的父母爺奶輩就會小聲且幸福地議論:看,又笑了。不知道他(她)夢見什麼了……
嬰兒夢中之笑,渾然天成,是天賦之稟。人在初初降生之時,心裏沒有憂煩悲懼,不會思慮謀劃,純淨不染。也不用用心修道參禪,自來的就有一種和穆安恬。那笑,也證明著做的是世人無可知曉,隻有神仙方能得知的美夢罷。
年齒漸長,不如意漸多,心裏情緒多了起來,夢也變得繁富多樣,無可勝數。夢中或操演著白日的戰爭,或實現著白日的夢想,或繼續著白日的悲哀,或上演著離奇的想象。我的夢裏不知有誰,誰的夢裏不知有我,互相不定什麼時候就成了人家的夢中人。夜深人靜,想到這些,這個實實在在的人世,倒氤氳了些虛幻之氣。
想起曆史上三個有趣的夢來:一是莊周的蝴蝶夢。莊周這個大神經,整天神遊天外,結果做了一個夢,夢見自己變成了一隻蝴蝶翩翩起舞。醒過來了,仍覺脅下習習風生。於是納悶:是我夢見了蝴蝶呢?還是蝴蝶夢見了我?這種一時的迷亂和糊塗,就成了後來的佳話,甚至演變成一段神話,說老子識破了他的前緣,告訴他他的前生曾是一隻得道的蝴蝶,今生合該羽化而登仙。
細細說來,他這夢也平常,人人會做。那個寫《荔枝蜜》的楊朔,還夢見自己變成了一隻小蜜蜂呢——想到這裏不由一哂——我不相信他真在夢裏變了蜜蜂,所以說寫作有時很虛偽——關鍵是後麵的餘味。莊周這把主體和客體混為一體的想法,是典型的與物同化,與佛道天生有緣的。佛家本來也就講究化身為物,靜心寧神,甚至要做簷前的雨點,階下的草花,風中的蛛絲,天上的片雲。道家也是要在陰陽中煉出靜氣來,達到天人合一。這種把原本對立的我與物融成一個整體的哲學思路,本身就是一個完美的陰陽魚。
我夢見了蝴蝶?還是蝴蝶夢見了我?如果用這個格式來套,可以這樣說:是我在活著的時候做夢?還是我在夢裏活著?人生如夢是被人說濫了的話,可是不能細想,細想心驚。
一是盧生的黃梁夢。姓盧的這個窮書生,冷板凳捂熱,鐵硯台磨穿,寒窗十年苦,一心想得一朝得官來。進京趕考路上投宿客店,饑累疲乏,見一老頭正煮黃梁米飯,且把枕頭借給他睡覺。結果他夢中活映出心中想,合上眼就見自己已經高中皇榜,考中進士,娶了妻,生了子,當了宰相,煊煊赫赫,顧盼自雄。結果花無百日好,人無千日紅,伴君如伴虎。一日得罪,要推出午門去砍頭。劊子手鋼刀舉起,劈頭落下,一瞬間,一嚇而醒——據說這個老頭是神仙,特來度化盧生。於是,這人白下了十數年的苦功,統統撇下,修那玄妙出塵的道心去了。其實,我們日常也會做這樣的夢,夢中好似過盡了一生,然後,又被一個特殊的因緣驚醒,重新過這一成不變的光景,重複心裏隱秘的想望。隻是古人總是特別詩意,愛把夢安上一個超脫的結尾。
我們總愛用一枕黃梁來形容人生虛幻,然後自詡淡然,說一些功名富貴於我如浮雲的話。可是,沒有哪一個人真正能夠斷去三千煩惱絲,或者拋撇塵世妻與子,出門修行去。就是在家,也斷不肯茹素戒葷,做一個如假包換的居士。從這一點來看,是有一些些的虛偽。
倒不如說些大實話,還來得可愛些。看這首詩:“四十年來公與侯,縱然是夢也風流。我今落魄邯鄲道,要向先生借枕頭。”瞧瞧,天理到底敵不過人欲。所以,明知官路多險,照樣一往無前,明知美色不久,照樣孜孜以求,明知多金多災,照樣多多益善。什麼人生如夢,哪個人不是把自己的人生過得認認真真,當當心心?
天天說南柯夢,倒真有南柯一夢。有個讀書人的書房麵對一株老槐樹,槐樹上兩窩螞蟻,各為其主,終日忙碌。一日這個書生睡覺,夢見自己高中狀元,且受皇帝恩寵,做了駙馬,有了子息。十幾年光陰彈指過,這個人在夢中成了一個大將軍,領兵同來犯之敵作戰,結果打輸了,國破家亡,自己人頭也堪堪落地。刀劈下來的一刻,猛然驚醒,見窗外螞蟻占據的地方,和自己所曆一模一樣。於是明白,原來夢裏一切,是魂魄親曆。夢醒後這個人結局怎樣我記不清了,隻是想起“南柯一夢”就平白讓人把功名利祿一時間看淡了許多。
三夢同一夢,夢夢都成空。所以曹雪芹會把《石頭記》命名為《紅樓夢》。而且裏麵會有一個空空道人,唱著好了歌。
諸葛亮也在他的草堂長吟:大夢誰先覺,平生我自知。草堂春睡足,窗外日遲遲。隻是這個諸葛先生,睡足起床,不肯穩坐,耐不住寂寞,出得山去,也做了個千年不醒的人。
這三個夢,解開了多少人的心結,成就了多少人的開悟,做醒了多少人的人生,然後,又有我這樣一個閑極無聊又悟不了,想不透的人,拿起筆來,拿他們說一回無趣的事情。
放下心來
法眼宗的開山祖師法眼文益未悟道之時,遊化各地,尋求禪師指點。路經地藏院,為雪所阻,雪晴待出,該院方丈問他:“你曾說三界唯心,萬法唯識,那麼庭下那塊石頭是在心內,還是在心外?”
法眼回答:“在心內。”
方丈說:“行腳僧著甚麼來由,安片石在心頭?”
無根無蒂的飄零感總是讓自己感到很倉皇。
一篇文章裏寫到一個心事重重的女人,丈夫失業了,整天吃啊吃的拿食物當慰藉,吃成一個不快樂的大胖子。孩子多,費用大,隻出不進,銀行存款越用越少,這個女人竭盡全力想要拯救這艘窮風惡浪中搖蕩的破船。鉤毛線衣出來賣,做糕餅出來賣,拿家具出來賣。無邊的窘困和危機把這個女人壓得喘不過氣來,幹脆自己關閉了通向外界的窗口。她的意念弄瞎了自己的眼睛,弄軟了自己的腿,隻能用胳膊把自己吊在欄杆上邊晃來蕩去。
我真怕自己也會蹈了這個可憐的女人的覆轍。
我真怕沉重的心理壓力下會誕生一個嶄新的啞巴。
我是一隻麻雀,從來不想著像鷹隼一樣的丈量天空的每一寸土地,也不奢望成為一隻腹背九萬裏的大鵬,卷著風卷著雲卷著海浪從北溟到南溟。給我幾粒麥子,給我幾滴雨水,我就可以背著一身灰撲撲的羽毛到處跳躍和快樂的喳喳鳴叫。可是我受傷了,我被命運藏在暗處的鐵銃擊中,喑啞了歌唱和心情。
天空不再是我的天空,流雲不再是我的流雲,我丟掉了自己的聲音,也就沒有了飛起來的翅膀,我啞了,我的生產資料沒有了。失業的恐懼布下的陰影我實在無法擺脫。
漢靈帝時,太原孟敏出行,途中不慎失手打碎瓦甑(瓦罐),隻見他掉頭不顧,徑直前行,名士郭泰奇之,問其故,他答曰:“瓦甑已破,不複能用,顧之何益?”
我的甑也破了,可是我做不到那樣的達觀。我丟的是可以讓自己一生安逸自足的夢想和順理成章的生活,以及心情安適的保障,不是一把陶土燒出來的瓦罐。
對人類的信心從來都是神話,辛苦種下的希望永遠不會開花。我是一個小女人,在每一個相遇的路口都低下頭來,誠實的感激命運。
我活得太清醒。
我活得太純良。
我活得太較真。
左衝右撞,四麵白白的牆壁上貼滿了耀眼的失望。
這一路上,不知道別人在采集什麼,我卻是在聚斂痛苦。它們竟然成了我的一日三餐,在陽光下閃著鋼刃森森的光芒。而我是那被壓在五指山下的孫悟空,饑了吃銅丸,渴了喝鐵汁。凝在消化不了的胃裏,成為十分具象的難過。
可是我仍然在感激命運。
所以讀禪,禪的世界,風清月朗,自己仍舊可以當一個青綠的蘋果,在光陰裏溫柔的慢慢成熟。
朋友說,放下心來。
我低頭,說,是,片石不留。
我沒有水晶鞋
小醜是種很奇怪的東西,三角眼,大頭鼻,絨球帽子花花衣,還有腳下那雙大得嚇人,長得誇張的尖頭鞋,處處透著滑稽。不過小醜的鞋醜則醜矣,實際上很仁慈。鞋尖內卷,不至於萬一小孩子們離得太近了,被來個淩空點穴。我看到他們的尖尖鞋頭就想起古代三寸金蓮,覺得是金蓮的變體。
見到一幅照片,七八十歲的老太太,頭上黑帕罩住半禿了的腦袋,臉上鬆皮層層疊疊。年老發福,身軀龐大,腳下是一雙筍樣的尖錐,好像大蘑菇傘下一根針戳在那裏。鄉間踩高蹺的演員,在平地上站立不穩,需要兩腳來回倒替。小腳女人們原地輕舞的樣子也是一樣的原理。我知道南唐後主李煜的娘為什麼舞得那麼好了,為討君王歡心特意纏起來的小腳根本無法靜止,與其亂動,不如舞出節律。久而久之,自然弱柳扶風,風擺荷葉。
後來的社會越發的助紂為虐,再加上“楚王好細腰,宮中多餓死”的趕時髦劣習,所有女人的腳都退化到大門不出,二門不邁,蓮步輕移,還有床上本事。一句話:以取悅男人為天職。鞋子自然也極盡嬌俏柔媚之能事,掐金滿繡,牡丹番蓮,種種花樣輪番上陣。西門慶就愛握著潘金蓮穿著大紅睡鞋的小腳欣賞,十分變態。睡鞋又是一種什麼東西,要穿到床上去?還大紅的,繡不繡花?不得而知。
黛玉下雪天穿紅香羊皮小靴,寶玉出門粉底皂靴,回家來換上厚底大紅鞋。貴族男女的腳都是小小的,據說這也是血統的一部分標誌。為什麼如此?是不是天生來的養尊處優,不需要到處奔波辛勞,腳丫子退化了,然後代代延續下來?反正不能想像貴族男女踩著個大腳片子跑來跑去——忒煞風景。《飄》裏的白瑞德那麼高大挺拔的身材,下麵一雙腳小得不相稱,穿著鋥亮的黑皮鞋。小斯佳麗也是白白小小的腳,穿著她老爹給她買回來的摩洛哥羊皮綠舞鞋,坐在門廊上當畫美人。當整個社會要求女子以色娛人的時候,本以走路為主要功能的腳就也要學得嬌羞脈脈,倚門回首嗅青梅。
鞋是腳的衣服,大類相當於西服、旗袍,對襟大襖,粗藍布褂子或手裏的鋼筆和肩上的鋤頭,等級分明,不得逾越。不是,沒有硬性規定,是逾越了顯得不倫不類,就像焦大愛上林妹妹,或者薛寶釵穿著劉姥姥的鞋跑來跑去。
鞋也是社會工具,為社會職能服務和彰顯社會地位。醫院的小護士們白衣白帽,坡跟小白布鞋,走路輕盈,打針靈巧。鞋雖普通,實用且美麗;寫字樓裏的高級白領,細高跟皮鞋光可鑒人,一走路放警報:“哢哢哢……”讓人們提前準備好敬意;我娘穿布鞋,輕便舒服,我嫂子穿革鞋,找著鍁泥裏水裏,不怕濕。我呢?當老師的沒脾氣,大家穿什麼我穿什麼,不敢搞另類。
不過今年的鞋子有些奇怪,鞋頭不方不圓,而是長長尖尖,像腳上憑穿長出三寸長的刺,尖銳的妖嬈,妖嬈的尖銳,給人視覺上強大的壓力;同時又很不合身材比例,像小孩子踏著衝浪板。上樓時且得小心,因為腳跟懸空,極易後仰然後彭冬彭冬滾下樓來。
於是我就有些非另類不可的架式,仍舊穿著圓頭皮鞋縮在人群裏。盡管這樣顯得我有些落伍和讓我有些羞愧,但是,我更願意堅持我自己。鞋的功能本來就是穿上後像隻小白鴨遊在水裏,自由自在,而不是大家一起用腳前的利刃刺著整個世界。
我想:灰姑娘的水晶鞋肯定不是這個樣子的,不然她和王子跳舞時鞋尖都得把王子刺個半死,躲她都來不及。
蒙田在說到某些寫作和文學批評領域時,不無幽默地說了一句:“多大的腳穿多大的鞋。”顯然這是一個通常的做事和思考原則,而我們的潮流毫不客氣地推翻了原則的母題,也即在問題本身出了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