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集體工業領導體製
恢複和改革管理機構
一、二輕工業專管機構的恢複
在集體工業大發展中,為了適應工作的需要,各地二輕工業管理機構得到逐步恢複。到一九八四年底,全國有遼寧、吉林、黑龍江、山東、上海、浙江、福建、北京、天津、山西、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四川、陝西、甘肅等18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沈陽、大連、哈爾濱、武漢、廣州、重慶、西安7個計劃單列市都恢複和加強了二輕工業廳(局);其餘1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輕工業廳(局)內部也設有二輕工業專管機構,加強了領導和管理。
二輕工業專管機構的恢複,對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集體經濟政策,加強行業管理和技術改造,推動集體企業的改革都起了重要的作用。如廣西壯族自治區由於自上而下撤並了各級二輕專管機構,政策不能很好落實,同時,出現了用行政手段任意劃走企業、平調集體財產,嚴重地侵犯集體經濟的權益的現象,挫傷了集體企業和職工的積極性。因此,從一九七八年到一九八四年,在其他地區集體工業恢複和蓬勃發展的同時,廣西二輕集體企業卻出現了七年徘徊不前的局麵,產值平均每年僅遞增3.4%。針對這種狀況,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在一九八四年決定設立了二輕工業管理局,並同時恢複了自治區手工業聯社。各地區、市、縣的二輕工業管理機構也逐步恢複。這樣,由於加強了領導,集體經濟的事有人管,一九八五年一舉結束七年徘徊不前的局麵,產值比一九八四年增長23.17%。
二、集體工業管理機構出現新的形式
與城鎮集體經濟的大發展相適應,集體工業管理機構出現了新的形式。許多地區針對各行各業大辦集體經濟的情況,專門設置了城鎮集體經濟領導小組及辦公室,以更好地落實城鎮集體經濟政策,協調同各方麵的關係,推動城鎮集體經濟發展。如河南省一九八二年成立省城鎮集體經濟領導小組,由一名副省長擔任組長,二輕工業廳和有關部門負責人擔任副組長,並在二輕工業廳中設立了領導小組的辦公室,負責具體業務,有力地推動了全省城鎮集體經濟的發展。在一些大中城市還設有專管區街工業的管理機構。有的設行政局,有的則建立公司、聯社。沈陽市根據區街工業的發展,設立城區企業管理局,並建立了城區集體工業聯社,合署辦公。廣州市建立了城區工業總公司。北京市由區街工業聯合建立的北京市生產服務總社,對區街企業實行鬆散型的管理,主要是從政策上指導企業發展,協調與有關部門的關係。同時自身獨立進行業務經營活動,為基層服務。為了適應城鎮勞動就業安置的需要,各地勞動部門和企事業單位都成立了勞動服務公司。據勞動人事部統計,到一九八六年底全國共有各類勞動服務公司5萬多個,興辦了23.5萬個集體企業。勞動服務公司既擔負著組織社會勞動力進行經濟活動的任務,又擔負著勞動部門的部分行政職能。它對推動待業人員自願組織起來,發展集體經濟,解決就業問題起了積極的作用。
隨著大廠辦集體企業的增多,在國務院一些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局和公司也設置了管理集體經濟工作的機構或人員,指導所屬集體企業的發展。
開展手工業聯社
一、各級聯社的恢複
在改革中,恢複各級聯社,發揮集體經濟聯合組織的作用的呼聲日益強烈。一九八二年三月,國務院批準恢複中華全國手工業合作總社活動。一九八三年三月召開了全國手工業合作總社第二屆理事、監事聯席會議,研究討論了如何加強總社活動,以及召開總社理事會擴大會議等有關問題。一九八三年四月,國務院頒發的《關於城鎮集體所有製經濟若幹政策問題的暫行規定》進一步明確:“要實行有利於城鎮集體所有製經濟發展的管理體製。各級二輕集體所有製企業的手工業聯社可以恢複,同各級二輕局合署辦公。”國務院這一規定,對各級聯社的恢複起了重要的推動作用。一九八三年十一月,經國務院批準,全國手工業合作總社召開了理事會擴大會議,這是總社停止活動二十年之後的一次全國性的重要會議。會議根據工作實際需要增補了13名理事,增選季龍、何光(勞動人事部副部長)為總社副主任,由季龍主持理事會工作,加強了總社的領導力量。會議在總結曆史經驗的基礎上研究確定了總社的工作任務,對集體企業改革工作和恢複各級聯社的工作提出了意見。薄一波、郝建秀、張勁夫、程子華等領導出席了會議,薄一波、張勁夫、程子華在會上作了重要講話。會後國務院批轉了輕工業部、全國手工業合作總社《關於全國手工業合作總社理事會擴大會議情況的報告》,明確肯定報告中關於恢複聯社,使二輕集體企業有同它的任務相適應的領導機構的作法。這次會議的召開有承上啟下、繼往開來的作用,對各級聯社的恢複起了直接示範作用。
全國手工業合作總社理事會擴大會議精神,在各地得到認真、積極地貫徹落實,各地手工業聯社相繼恢複開展活動。到一九八四年底,全國除西藏外,28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都恢複了手工業聯社。到一九八五年底,據對18個省市統計,縣市一級恢複聯社的,占這些地區縣市總數的75%。重慶、沈陽一輕工業、上海郊區集體工業、沈陽、武漢、北京等區街工業部新建立了聯社。各地聯社恢複以後,積極開展活動,健全組織。到一九八六年底,全國有2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召開了集體企業職工代表大會,民主選舉產生了新的領導機構。全國各級聯社召開職工代表大會的占恢複聯社的一半以上。
二、總社和各級聯社積極開展各項活動
全國手工業合作總社和各級手工業聯社恢複後,根據集體經濟聯合組織的性質,積極開展工作,發揮作用。
(一)抓集體企業改革。
全國總社和各級聯社恢複後把抓集體企業改革作為首要的工作。一九八三年全國總社恢複不久,就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有關改革的精神,總結各地的實踐經驗,在全國輕工業集體企業內推行承包責任製和其他各項有效的改革,對集體工業的改革發揮積極的推動作用。各地聯社抓改革也取得了顯著的成績。江蘇省宿遷縣一九八四年恢複手工業聯社,一九八五年更名為城鎮集體工業聯社並召開了職工代表大會,健全了領導體製。聯社領導集體企業大膽進行了各項改革。一是改革幹部管理製度,實行黨政各司其責。二是改革工資分配製度,打破分配上的“大鍋飯”。三是改革企業內部管理,實行層層承包責任製。四是改革經營方式,向開拓經營型發展。五是改革供銷工作。改革取得顯著的效果。該縣一九八五年城鎮集體工業的速度、效益、稅收分別比一九八四年增長21.09%、109.8%和40%。一九八六年初,宿遷縣聯社在所屬企業中全麵推行“五製”,即建立健全職工代表大會製,全麵實行廠長(經理)負責製,不斷完善經營承包責任製,改革工資分配製,恢複職工入股分紅製,使宿遷縣集體工業改革趨於製度化。聯社抓改革,是聯社在新時期職能上的發展,適應了改革開放的需要,為聯社工作打開局麵起了重要作用。
(二)抓落實集體經濟政策。
抓政策,為企業講話,爭取各方麵的支持是聯社的好傳統。各級聯社恢複後,對政策問題進行調查研究,積極向地方中共黨委和政府彙報,與各部門積極協商,由中共黨委、政府作出決策,相繼地解決了許多政策問題。一九八四年至一九八七年間,全國有25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下發了有關城鎮集體經濟的政策性文件。這些文件的製定都有聯社的參與,有些則是省政府委托聯社調查研究、起草文件。聯社抓政策受到廣大集體企業的歡迎,使集體企業得到實惠。有的廠長說:“聯社抓政策的調查研究和貫徹落實,是幹了件大好事,確實起到了集體企業與黨和政府之間的橋梁紐帶作用。”
(三)維護集體企業的合法權益。
維護集體經濟的合法權益,禁止平調、吞並集體企業資財,是黨和國家對發展集體經濟的一項重要的政策。但是,由於一些地方和部門對集體經濟缺乏正確的認識,法製觀念淡薄,致使一些地方平調之風時起時伏,甚至愈演愈烈。
平調集體經濟資財實質上是否定商品經濟等價交換原則,抹煞兩種所有製界限,無視集體經濟的財產所有權,是在“左”的思想指導下“一大二公”的產物。從平調的形式看,主要是用行政命令強行劃走企業和資金,以及名目繁多的亂攤亂派和強占集體經濟組織的校舍、宿舍、倉庫、辦公樓等多種形式。據不完全統計,一九八一年至一九八五年,廣西、遼寧、安徽、甘肅、陝西、江蘇、江西、雲南、湖北、山西、天津等11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二輕集體企業被平調和劃走的集體資產達3.14億元。平調引起了廣大集體企業和職工的強烈不滿,嚴重影響了集體工業的發展。
全國手工業合作總社和各級聯社恢複後,與平調集體資產的行為進行了堅決的鬥爭,把維護集體經濟權益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吉林省手工業聯社積極向各方反映平調問題,受到吉林省人民代表大會的重視。經過調查研究,吉林省人大常務委員會於一九八六年二月發布了《吉林省城鎮集體所有製企業權益保護條例》,以法律形式保護集體企業權益,受到多方麵的肯定。在深入調查的基礎上,一九八六年二月,輕工業部、全國手工業合作總社向國務院上報了《關於糾正平調二輕集體企事業資產問題的報告》,國務院六月二十日以國發(1986)63號文批轉了這個報告。國務院在批轉時指出:“近幾年來,黨中央、國務院曾三令五申,要求保護集體經濟的合法權益,禁止任何組織或個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壞集體財產。但是,有一些地方和部門不按黨和國家的政策辦事,仍然平調二輕集體企事業的資產,影響了集體經濟的發展。各地區、各部門要對本地區所發生的平調二輕集體企事業資產的問題,進行一次認真檢查,並采取堅決措施加以糾正。”這個文件下發後,各級聯社積極組織貫徹,向當地中共黨委、政府彙報。福建等12個省政府下發了有關貫徹文件。全國許多地方組織調查和檢查落實情況,平調集體資產之風有所收斂。
(四)發揮互助合作優勢,積極為企業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