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工業進入發展新階段(續)(3 / 3)

城區街道工業企業,主要是街道辦事處和居委會扶持辦起來的,有的還是利用街道的集體積累興辦或擴建起來的。多數企業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有少數企業由區街統負盈虧。街道集體企業的利潤除按照國家稅收政策繳納稅金外,還向街道辦事處和城區企業管理局上交一定的管理費和利潤。因此街道工業企業同樣存在依附性,自主權較少。企業的人權、財權、物權的管理都集中在街道和區局,選用幹部、確定分配和添置設備、修建廠房等都由街道和區局審批。以後經過整頓和改革,情況有所改善。特別是新組織起來的知青合作企業,一般都按照集體經濟的性質,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按勞分配,民主管理的原則,發揮集體經濟的經營特點。

城區街道工業企業的特點是:多數單位經濟基礎差,技術設備落後,勞動生產率很低,多數是為工業搞加工服務、協作配套,或者從事修理服務,還利用大廠邊角餘料生產一些小商品。有的是亦工亦商、生產製造和修理服務並舉。上海市一九八一年調查,全市街道工業中約有70%的職工,17萬多人為加工協作服務,協作麵涉及到市裏20個局、63個公司和2668個工業企業,同時還興辦修理服務點850多個,占全市修配網點的一半以上。通過整頓和改革,已逐步由依靠加工協作服務向自己生產經營產品轉變。由維持簡單再生產向科學技術開發型轉變,由單純依靠自己的封閉式生產向橫向經濟聯合型轉變。街道集體工業企業的經營方式多種多樣,有集中生產的、分散生產的,也有前店後廠的,還有串街遊巷服務上門的,與群眾接觸麵很廣,能適應社會多方麵的需要。街道工業已發展成為適應社會需要不可缺少的一支重要力量。

(三)二輕集體企業的新發展。

二輕集體企業主要是在五十年代國家對手工業進行社會主義改造、引導手工業勞動者走合作化道路而自願組織的手工業合作社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它是由勞動群眾集體占有生產資料,共同勞動並實行自負盈虧、按勞分配、民主管理的社會主義經濟組織。它具有經營靈活、適應性強的特點和民主辦廠、勤儉辦廠的優良傳統,顯示出了應有的優越性。但後來由於“左”的錯誤影響,幾經折騰,集體企業的許多特點和長處被搞掉了,集體經濟的優越性未能充分得以發揮。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後,在“調整、改革、整頓、提高”方針的指引下,二輕集體企業逐步注意恢複集體經濟的性質和特點,在整頓和改革中得到了新的發展。到一九八二年,二輕集體企業已有5.89萬個,職工660萬人,年產值416.8億元,職工人數和年產值分別占輕工業部係統職工總數和總產值的56%和37.1%。

如上所述,中國集體工業在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由於端正了方針政策,以及當時解決勞動就業的需要,從而取得了迅速的發展。一九七八年,全國城鎮集體工業共有企業10.1萬個,職工1215萬人,年產值602.5億元。到一九八二年,企業增為11.6萬個,職工1533萬人,年產值838.5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