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差價政策的製定及實施(2 / 3)

對資本主義工商業改造基本完成以後,地區差價成為促進商品生產和流通,合理安排地區之間價格水平的工具。為了改變由於交通條件和曆史等原因形成內地工業品地區差價過大、價格過高的狀況,一九五六年,根據上年召開的第五次全國物價會議關於工業品地區差價的規定(即:產地大、中城市到中轉城市的差價,除加運雜費外,保持3—5%的地差毛利;設有二級站的中轉城市到縣城的差價,除加運雜費外,保持1.5—3%的地差毛利),對西南、西北、東北等省、自治區的差價進行了調整,這些省、區消費工業品的市場銷售價格平均下降3—7%。隨著內地工業的發展,從一九五七年開始,對具備一定生產規模的內地工業產品(如西安生產的棉紗、棉布),與沿海老產地同種產品,實行同一銷價,並以內地新產地為起點計算地區差價,改變了曆史上以沿海老產地為起點的計算辦法。這種改變,標誌著我國內地工業已發展到一定水平,在沿海與內地價格關係上已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對於農副產品的地區差價,改變了有些地區機械地以銷地市場價格為準,層層扣除經營費用和利潤來推算產地收購價格的計算辦法,實行銷地價格服從產地價格,產地根據生產成本、保持與主要糧食合理比價關係的定價原則,以防止內地農副產品價格過低,影響生產。這一時期,糧食一般隻保持運雜費差價。經濟作物從產地到集散市場一般也保持運雜費差價,產地集散市場的收購價格和銷地市場的供應價格(批發價格)之間,保持合理的差價,有一定經營利潤。其他次要農副產品,在各個流通環節一般都有一定的地差利潤。為支援邊遠地區和貧困山區經濟發展,在這些地區銷售主要工業品如食鹽、煤油、火柴、茶葉等實行最高限價,收購部分農產品實行最低限價,有些品種給予運費補貼,予以照顧。此外,對西南、西北等省區,因交通運輸改善,新建鐵路、公路通車,其運費降低部分也用來縮小工農業品地區差價,使這些地區人民受益。

到“三五”計劃時期,工農業品的地區差價經過多次調整,較建國初期已大為縮小,但是有些內地和邊遠地區的差價仍然較大。如貴州省的食鹽銷價約高於產地遼寧省的1倍,西南、西北等三線建設地區,農村的百貨、文化用品的銷價約高於產地上海銷價的30%以上,農村的銷價約高於縣城的1—8%。一九六六年,為進一步縮小沿海與內地、城市與農村之間的價格差距,先後對各類工業品地區差價進行了調整,重點是讓三線地區和一些價格突出高的地區適當降價,沿海地區的價格一般不動或少動。經過這次調整,工業品的地區差價,在產地大、中城市到中轉城市之間,除運雜費外,一般保持2—4%的地差毛利;產地大、中城市到省、自治區內縣城之間,除運雜費外,一般保持1—2%的地差毛利;中轉城市到縣城之間隻保持運雜費差價,部分商品有1%左右的地差毛利;縣城到農村集鎮,有的執行同價,有的保持運雜費差價。由於內地三線地區原來地區差價較大,工業品降價較多;沿海地區原來地區差價較小,工業品價格變動不大。對紡織品、針棉織品,隻調整內地和邊遠地區的差價。在京漢鐵路以西的省、自治區,在一個二級批發站供應範圍內,執行同一零售價格,隻保留產地到中轉城市的地區差價,取消了中轉城市以下的地區差價。有的省、自治區對由省、區外調入的產品,甚至在全省、自治區執行同一價格。一九八三年調整紡織品和針織品價格時,已經適當恢複中轉城市以下的地區差價。另外,還有一些特定商品如手表、藥品、主要化肥和農藥等同種類產品,在全國城鄉都執行同一銷價。工業品地區差價縮小,中轉批發企業和基層批發企業主要以內部調撥作價的折扣率來補償費用和取得利潤。主要農產品如糧食、油料、棉花等的地區差價,也已縮小。到一九七八年,糧食、油料等在浙江、福建、江西、湖南、湖北、廣東、廣西、吉林、寧夏等省、自治區,基本上實行全省、自治區同一收購價格,取消了地區差價。秈稻、大豆等,基本上在全國實行同一收購價格。

多年來,國家運用地區差價政策,對於資本主義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縮小沿海與內地、城市與農村的價格差距,促進生產、擴大流通,起了很大作用。但是,一些主要農產品的差價,顯得過小,國家對價格補貼負擔很重;工業品在有些地區某些流通環節上,差價過小,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工業品下鄉。今後應結合價格體係的改革,逐步求得合理的解決。

三、調撥作價

國營商業內部調撥商品的價格,是根據各級批發企業在商品流通中的職能製定的。這也是國營商業在各級批發企業之間合理分配利潤,補償地區差價的不足,加強企業經濟核算,促進商品流通的重要手段。根據工農業產品購銷形式和流通的特點,采取不同的調撥作價辦法。

工業品內部調撥作價,主要是采取“扣價”辦法。建國初期,國營商業力量薄弱,私營批發商業占很大比重,在私營批發商之間交易基本上按批發量大小作價。批量大,價格低一些,批量小,價格高一些。國營商業係統內部各行業內部調撥作價的辦法,開始也是不一致的。一九五三年召開的第四次全國物價會議規定,主要工業品按進貨價加(減)平均利潤和合理最低費用製訂調撥價格。同時,還提出,在具體執行中可以采取以批發站所在地的批發牌價打一定折扣的辦法。鑒於各地工業企業產品出廠價格高低不同,為了穩定市場物價,國營商業經營的工業品逐步改為“扣價”辦法。到一九五七年,為了把商業利潤大部體現在產地,由采購批發企業集中上繳,商業部規定了各類工業品在各個流通環節上的內部調撥作價折扣率。這種折扣率來源於產地進銷差價,又是調入商品的企業補償費用和取得利潤的主要組成部分。調撥作價與進銷差價、地區差價,既互相聯係,又互相製約。這在各級批發企業經營上體現為:進銷差價扣除調出商品的折扣,構成產地采購批發企業的毛利;調入與調出商品折扣差額和地區差價,構成中轉批發企業的毛利;調入商品的折扣和地區差價,構成基層批發企業的毛利。例如,中轉批發企業由產地調入一般日用工業品,享有6%的折扣,調出時給予調入單位4%的折扣,差額為2%;基層批發企業調入商品享有4%的調入折扣,按批發價供應零售單位。因此,調撥折扣在批發企業毛利中占很大比重,是貫徹縮小地區差價政策,形成工業品價格體係的重要條件。

農產品內部調撥作價,主要采取加價辦法。即以進貨價格加合理費用和利潤作為調撥價格,由主管部門規定收購基價,核定費用和利潤率(有些主要農產品還規定具體調撥價格)。對於計劃商品的調撥作價,實行產地利潤大於銷地利潤的分配原則。微利的商品,利潤體現在產地,銷地保本;虧損的商品,虧損由銷地負擔。實行這種辦法,在產品供應不足的情況下,對於鼓勵產地積極收購、調撥,為銷地提供貨源,起了很大作用。但是,有些主要農副產品實行政策虧損,由財政補貼,在一定程度上也影響商品的合理流通,不利於提高經濟效益。看來,在市場農副產品供應比較充裕,許多農副產品實行議購議銷以後,產地利潤大於銷地利潤的調撥作價的利潤分配原則,也需要相應改變。

近幾年來,隨著經濟體製改革,實行了“三多一少”的流通體製,國營商業的批發作價不再分係統內部和係統外部,逐步由按對象批發作價改為按批量大小製定不同的批發價格,國營商業內部調撥價格將為按批量批發製定的價格所代替。

四、批零差價

批零差價,是零售企業在經營商品中用來補償所支出的費用、繳納的稅金和取得一定利潤的來源。零售價格高低,關係到消費者的實際利益,在對資本主義工商業改造時期又是國家對私營零售商貫徹改造政策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