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擲球
地擲球運動的演變和發展
地擲球是一項較古老的運動項目。根據曆史記載,早在古埃及和古希臘時期,人們就用圓石頭進行比賽。中世紀,古羅馬人也曾鼓勵人們在公路和廣場上進行這種比賽。英國女王伊麗莎白一世的宮廷裏曾舉行過地擲球比賽,隻不過那時用的是石球和木球。
從十九世紀開始,地擲球運動在歐洲逐漸普及開來。後來,歐洲移民又把它帶到澳大利亞和美洲諸國。
到了現代,世界上有三種地擲球:硬塑料地擲球、金屬地擲球和澳大利亞式地擲球,並且分別擁有一個國際性組織。直到1985年,這三個組織才結成了聯盟,稱為“國際地擲球聯合會”。
我國於1985年也加入了地擲球國際聯合會。並於同年派隊參加了在意大利米蘭舉行的第二屆世界地擲球錦標賽。
地擲球運動的場地、器材及競賽方法
比賽在塑膠場地或光滑的細沙土場地上進行。場地長26.50米、寬4.50米,周圍有高20厘米的擋板,兩端各有1.50米的攔板。場地上劃有七條橫線:兩端的為底線,中間的為中線,中線和底線之間分別有4米線(距底線4米)和7米線(距底線7米)各一條。
比賽用球的大球直徑為11厘米,重1000克;小球直徑4厘米,重60克(指塑料球)。
地擲球比賽在由1人(每人投4球)、2人(每人投2球)或3人(每人投2球)組成的球隊之間對抗。比賽開始前先通過抽簽決定先擲球權或選擇場區權。第一輪比賽開始前,裁判員將一小球放在規定位置(在對麵4米和7米線間正中點處),第二輪後各輪均由勝者首先把小球投擲於中線與對麵的4米線之間。隨後,運動員把規定數量的同一顏色的大球盡量滾靠到離小球最近處。如果對方的大球已靠近小球,就要通過滾擊、拋擊等方法,將對方靠近小球的大球擊走,並設法使自己的大球靠近小球。在規定的球拋完後,距小球最近者得1分,如果一方的兩個球(3個或4個)比對方的任何球距小球都近,則得2分(3分或4分)。然後雙方交換場地再賽,累計分先滿15分者為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