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十二月:往者不可諫,來者猶可追(1)(2 / 3)

——《微子篇》18.7

【譯文】

子路跟隨著孔子,落在了後麵,遇到了一位老人,用拐杖挑著鋤草的工具。子路問道:“老人家看到我的老師了嗎?”老人說:“四肢不勞動,五穀分不清,我怎麼知道你的老師?”子路拱著手站在一邊。老人留子路在家過夜,殺雞做飯給子路吃,並讓兩個兒子前來見子路。第二天,子路趕上了孔子,告訴了情況。孔子說:“這老人是隱士啊。”指使子路回頭再去找老人。子路到了那裏,老人已經走開了。子路說:“不去做官是不符合道義的。長幼之間的禮節不能夠廢棄,君臣之間的道義又怎麼能夠廢棄?想要潔身自愛,結果卻敗壞了更大的倫理關係。君子出來從政,是履行自身的道義。政治無法得以清明,我們也是知道的。”

【筆記】

子路說出了儒家學者的真心話,君子出去謀求官職,並不是為了私自利益,而是為了履行作為人的職責。如果眼看著天下陷入混亂而不去想辦法解決問題,這樣是不負責任的。

這些話放到今天來看,則可以理解為:人人來到這個世界上都是有價值的,這種價值需要我們通過工作或是思考來體現,如果我們因為看不慣這個社會而選擇隱居,那就意味著我們的價值就此被抹殺。所以,人人都應該工作,而且應該努力工作,因為我們的價值是通過工作所創造出來的業績展示出來的。

同樣,作為一名職業人,在企業遭遇困境時,我們應該思考幫助企業走出困境的方法,而不是逃避這一責任,否則,我們就是在回避自身的職責。

【行動指南】

人活著就應該體現自身的價值,而努力工作是體現我們價值的最佳方式,所以,每一個人都應該珍惜工作機會,認真履行自身的職責。

星期四

無可無不可

逸民:伯夷、叔齊、虞仲、夷逸、朱張、柳下惠、少連。子曰:“不降其誌,不辱其身,伯夷、叔齊與!”謂:“柳下惠、少連,降誌辱身矣,言中倫,行中慮,其斯而已矣。”謂:“虞仲、夷逸,隱居放言,身中清,廢中權。我則異於是,無可無不可。”

——《微子篇》18.8

【譯文】

隱逸的人有:伯夷、叔齊、虞仲、夷逸、朱張、柳下惠、少連。孔子說:“不放棄自己的誌節,不使自身的人格受到侮辱,伯夷和叔齊做到了。”又說:“柳下惠、少連兩人,放棄了誌節,人格受到了侮辱,但是語言合乎規矩,行為經過考慮,也就是這樣了。”又說:“虞仲、夷逸,隱居起來高談闊論,一身清靜,被廢也是合乎權宜。我與這些人都不一樣,沒有一定要做的,也沒有一定不要做的。”

【筆記】

孔子對曆代的名人做了一個回顧,並對他們挨個進行了評價,這番評價很有意思。但是根本隻有一個:他所評價的人全部執著於某一點,甚至為此付出了生命。孔子認為沒有必要這樣,所以說了一句“無可無不可”。這句話其實是告訴我們不要拘泥於一點,而是應該采取順其自然的人生態度,能夠把握的就去把握,不能夠把握的也不要強求。

我認為孔子這時必定已經進入老年階段了,因為這時他的思想與道家是相通的。事實上,在前麵他也提過人到老年時,應該警惕“得”,即不要拘泥於某一方麵的收獲,無論是名節還是利益。他所提到的這些逸民們自然是沒有做到這一點。

也許,將一切都看得淡一些,心胸就會更加開闊。

【行動指南】

有時候,我們應該采取順應自然的方式,不要拘泥於一己之見,而是讓企業順應自然地發展,並在這一基礎上製訂發展思路和計劃。

星期五

無求備於一人

周公謂魯公曰:“君子不施其親,不使大臣怨乎不以。故舊無大故,則不棄也。無求備於一人!”

——《微子篇》18.10

【譯文】

周公對魯公說:“君子不會怠慢親戚,不會使大臣們抱怨沒有得到重視。老部下沒有什麼大的過錯,就不會拋棄。不要要求一個人什麼都具備。”

【筆記】

周公的這番話值得我們反思。

首先,我們不能刻意回避親戚在企業內擔任要職,所謂任賢不避親。我們應該采取唯才是用,隻要有能力,無論他是誰,都應該得到運用。

其次,要注意有沒有人沒有得到適合的職務。事實上在企業內一切職務都是相同的,沒有主次之分,隻有人員是否適合職務之分,埋怨的人必定是那些覺得職務與自身的能力不適合的人,所以我們在進行人事任命時,一定要注意因材使用,在每一個職位上都安排適合的人員。

再次,對於那些一起創業的有功之臣,不要輕易拋棄他們,隻要沒有什麼大的過錯,就應該留用他們。當然,如果他們的能力無法適應企業發展的需要,就讓他們從事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