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卡耐基應付對手的方法3
三、慎重與對手爭辯
卡耐基認為,不論你用什麼方式指責別人,如用一個眼神,一種說話的聲調,一個手勢等等,或者你告訴他錯了,你以為他會同意你嗎?絕不會!因為你直接打擊了他的智慧、判斷力、榮耀和自尊心,這反而會使他想著反擊你,決不會使他改變主意。即使你搬出所有柏拉圖或康德的邏輯,也改變不了他的己見,因為你傷了他的感情。
卡耐基認為,不論你用什麼方式指責別人,如用一個眼神,一種說話的聲調,一個手勢等等,或者你告訴他錯了,你以為他會同意你嗎?絕不會!因為你直接打擊了他的智慧、判斷力、榮耀和自尊心,這反而會使他想著反擊你,決不會使他改變主意。即使你搬出所有柏拉圖或康德的邏輯,也改變不了他的己見,因為你傷了他的感情。
因此,永遠不要這樣開場:“好,我證明給你看。”這句話大錯特錯,這等於是說:“我比你更聰明。我要告訴你一些事,使你改變看法。”
那是一種挑戰。那樣會挑起戰端,在你尚未開始之前,對方已經準備迎戰了。
即使在最溫和的情況下,要改變別人的主意都不容易。為什麼要采取更激烈的方式使他更不容易呢?
事之愚蠢莫過於把希望寄放在別人的身上。
——[德]肯比斯為什麼要使你自己的困難更加增多呢?如果你要證明什麼,不要讓任何人看出來。這就需要運用技巧,使對方察覺不出來。
“必須用若無實有的方式教導別人,提醒他不知道的事情好像是他忘記的。”
三百多年以前意大利天文學家伽利略說:
“你不可能教會一個人任何事情,你隻能幫助他自己學會這件事情。”
正如英國十九世紀政治家查士德·裴爾爵士對他的兒子所說的:
“如果可能的話,要比別人聰明,卻不要告訴人家你比他聰明。”
蘇格拉底在雅典一再地告誡門徒:“我隻知道一件事,就是我一無所知。”
我們不能奢望比蘇格拉底更高明,因此我們不再告訴別人他們錯了。應該慎重地看待別人的錯誤,這麼做會大有收獲。
如果有人說了一句你認為錯誤的話,你如果這麼說不是更好嗎:“是這樣的!我倒另有一種想法,但也許不對。我常常會弄錯,如果我弄錯了,我很願意被糾正過來。我們來看看問題的所在吧。”
用這種句子“我也許不對。我常常會弄錯,我們來看看問題的所在。”確實會得到神奇的效果。
無論什麼場合,沒有人會反對你說:“我也許不對。我們來看看問題的所在。”
卡耐基課程教學班上一位學員哈爾德·倫克是道奇汽車在蒙他拿州比林斯的代理商,他就運用了這個辦法。他說銷售汽車這個行業壓力很大,因此他在處理顧客的抱怨時,常常冷酷無情,於是造成了衝突,使生意減少,還產生了種種不愉快。
他在班上說,“當了解這種情形並沒有好處後,我就嚐試另一種方法。我會這樣說:‘我們確實犯了不少錯誤,真是不好意思。關於你的車子,我們可能也有錯,請你告訴我。’”
“這個辦法很能夠使顧客解除武裝,而等到他氣消了之後,他通常就會更講道理,事情就容易解決了。很多顧客還因為我這種諒解的態度而向我致謝,其中兩位還介紹他們的朋友來買新車子。在這種競爭劇烈的商場上,我們需要更多這一類的顧客。我相信對顧客所有的意見表示尊重,並且以靈活禮貌的方式加以處理,就會有助於勝利。”
你承認自己也許會弄錯,就絕不會惹上困擾。這樣做,不但會避免所有的爭執,而且可以使對方跟你一樣的寬宏大度,承認他也可能弄錯。
如果你肯定弄錯了,並率直地告訴他,結果會如何?卡耐基舉一個特殊的例子來說明。施先生是一位年輕的紐約律師,最近在最高法庭內參加一個重要案子的辯論,案子牽涉了一大筆錢和一項重要的法律問題。
在辯論中,一位最高法院的法官對施先生說:“海事法追訴期限是六年,對嗎?”
施先生停頓住,看了法官一眼,然後率直地說:“庭長,海事法沒有追訴期限。”
“庭內頓時靜默下來,”施先生後來在班上講述他的經驗說:“似乎氣溫一下就降到冰點。我是對的,法官是錯的,我也據實地告訴了他。但那樣就使他變得友善了嗎?沒有。我仍然相信法律站在我這一邊,我也知道我講得比過去都精彩,但我並沒有使用外交辭令。這樣,我鑄成大錯,當著眾人指出一位聲望卓著、學識豐富的人錯了。”
誰失去了希望,誰也就沒有了恐懼。這就是“鋌而走險”這個詞的意義。
——[德]叔本華沒有幾個人具有邏輯性的思考,我們多數人都犯有武斷、偏見的毛病,我們多數人都具有固執、嫉妒、恐懼和傲慢的缺點。因此,如果你很想指出別人犯的錯誤時,請在每天早晚前坐下來讀一讀下麵這段文字。這是摘自詹姆士·哈維·羅賓森教授那本很有啟示性的《下決心的過程》中的一段話:
“我們有時會在毫無抗拒或被熱情淹沒的情形下改變自己的想法,但是如果有人說我們錯了,反而會使我們遷怒對方,更固執己見。我們會毫無根據地形成自己的想法,但如果有人不同意我們的想法時,反而會全心全意維護我們的想法。顯然不是那些想法對我們珍貴,而是我們的自尊心受到了威脅……‘我的’這個簡單的詞,是做人處世關係中最重要的,妥善運用這兩個字才是智慧之源。不論說‘我的’晚餐,‘我的’狗,‘我的’房子,‘我的’父親,‘我的’國家或‘我的’上帝,都具備相同的力量。我們不但不喜歡說我的表不準,或我的車太破舊,也討厭別人糾正我們對火車的知識、水揚素的藥效或亞述王沙岡一世生卒年月的錯誤……我們願意繼續相信以往慣於相信的事,而如果我們所相信的事遭到了懷疑,我們就會找盡藉口為自己的信念辯護。結果呢,多數我們所謂的推理,變成找著口來繼續相信我們早已相信的事物。”
傑出的心理學家卡爾·羅吉斯在他的《如何做人》一書中寫道:
“當我嚐試去了解別人的時候,我發現這真是太有價值了。我這樣說,你或許會覺得奇怪。我們真的有必要這樣做嗎?我認為這是必要的,而不是試著了解這些話。在別人敘述某種感覺、態度或信念的時候,我們幾乎立刻傾向於判定‘說得不錯’,或‘真是好笑’,‘這不正常嗎’,‘這不合道理’,‘這不正確’,‘這不太好’。我們很少讓自己確實地去了解這些話對其他人具有什麼樣的意義。”
有一次,卡耐基請一位室內設計師為他家布置一些窗簾。當賬單送來時,他大吃一驚。
過了幾天,一位朋友來看他,看到了那些窗簾,並問起價錢,而後麵有難色地說:“太過分了,我看他占了你的便宜。”
她說的是實話,可是沒有人肯聽別人羞辱自己判斷力的實話。因此,身為一個凡人,卡耐基開始為自己辯護。他說貴的東西終究有貴的價值,你不可能以便宜的價錢買到高品質又有藝術品位的東西等等。
第二天另一位朋友也來拜訪,開始讚揚那些窗簾,表現得很熱心,說她希望家裏也能買得起那些精美的窗簾。這時卡耐基的反應完全不一樣了。“說句老實話,”他說,“我自己也負擔不起。我付的價錢太高了,我後悔買了它們。”
當我們錯的時候,也許會對自己承認。而如果對方處理得很巧妙而且和善可親,我們也會對別人承認,甚至以自己的坦白率直而自豪。但如果有人想把難以下咽的事實硬塞進我們的食道,其結果是可想而知的。
美國南北戰爭期間,最著名的報人哈利斯·葛裏萊激烈地反對林肯的政策,他相信以論戰、嘲弄、辱罵就能使林肯同意他的看法。他發起攻擊,日複一日,年複一年。就在林肯遇刺的那天晚上,葛裏萊還發表了一篇尖刻、粗暴地攻擊林肯的文章。
那些尖厲的攻訐使得林肯同意葛裏萊了嗎?一點也沒有。嘲弄和辱罵是永遠不能使人信服的。
如果你想知道一些有關做人處世、控製自己、增進品格的理想建議,不妨看看班傑明·富蘭克林的自傳——最引人入勝的傳記之一,也是美國的一本古典名著。
在這本自傳中,富蘭克林敘述他如何克服好辯的壞習慣,使他成為美國曆史上最能幹、最和善、最圓滑的外交家。
有一天,當富蘭克林還是個毛躁的年輕人時,一位教友會的老朋友把他叫到一旁,尖刻地訓斥了他一頓,情形大致如下:
最有把握的希望,往往結果終於失望;最少希望的事情,反會出人意外地成功。
——[英]莎士比亞
“你真是無可救藥。你已經打擊了每一位和你意見不同的人。你的意見變得太珍貴了,使得沒有人承受得起。你的朋友發覺,如果你不在場,他們會自在得多。你知道的太多了,沒有人能再教你什麼;沒有人打算告訴你些什麼,因為那樣會吃力不討好,又弄得不愉快。因此你不可能再吸收新知識了,但你的舊知識又很有限。”
富蘭克林接受了那次慘痛的教訓。當時,他已經夠成熟、夠明智,以致能領悟也能發覺他正麵臨社交失敗的命運,他立即改掉傲慢、粗野的習性。
“我立下了一條規矩,”富蘭克林說,“決不正麵反對別人的意見,也不準自己太武斷。我甚至不準許自己在文字或語言上措辭太肯定。我不說‘當然’、‘無疑”等,而改用‘我想’,‘我假設’或‘我想象”一件事該這樣或那樣;或者‘目前在我看來是如此’。當別人陳述一件我不以為然的事時,我決不立刻駁斥他,或立即指出他的錯誤。我會在回答的時候,表示在某些條件和情況下,他的意見沒有錯,但在目前這件事上,看來好像稍有不同等等。我很快就領會到改變態度的收獲,凡是我參與的談話,氣氛都融洽得多了。我以謙虛的態度來表達自己的意見,不但容易被接受,更減少一些衝突;我發現自己有錯時,也沒有什麼難堪的場麵,而我碰巧是對的時候。更能使對方不固執己見而讚同我。
“我一開始采用這套方法時,確實覺得和我的本性相衝突,但久而久之就愈變愈容易,成為我的習慣了。也許五十年以來,沒有人聽我講過些什麼太武斷的話。我在正直品性支持下的這個習慣,是我在提出新法案或修改舊條文時,能得到同胞重視,並且在成為民眾協會的一員後,能具有相當影響力的重要原因。因為我並不善於辭令,更談不上雄辯,譴詞用字也很遲疑,還會說錯話;但一般說來,我的意見還是得到了廣泛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