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然,情感,確實是維係群體的最掛手段。因此,中國人的生活是離不開情感的。
中國倫理道德大部分都是從情感中變化出來的,其實可以還原為情感的又豈止倫理道德?詩、音樂、舞蹈、繪畫和書法等等自不必說,就連宗教、哲學、政治、法律,也都與情感有著千絲萬縷的關係。佛家講“慈悲”,儒家講“仁愛”,都是著眼於情感。《莊子》講“道”雖“無為無形”,卻也“有情有信”,至少是不反對感情。至於政治上的“以德服人,以柔懷遠”,教育上的“動之以情,曉之以理”,也都是靠情感做文章。就連鐵麵無私的法律,在遇到“理無可恕”但“情有可原”的情況時,也不得不另有安排。
這樣一來就得出了以下結論,“有情”與“無情”,簡直就是人與非人的分水嶺。一個人。如果智商較低,隻會說他“愚鈍”’;如果失去理智,隻會說他“瘋狂”;如果意誌薄弱,隻會說他“懦弱”;如果才學平庸,也隻會說他“低能”。所有這些,都不會被說成“不是人”。甚至“愚鈍”等等,還可以用作“廉詞”,比如自稱“愚生”、“愚兄”、“愚晚”等,卻斷然不會有人自稱“無情”的。倘若“無情”,便“禽獸不如”,那是很難站得住腳的。
久而久之,就有了“人情”這個詞。它的意思是,“是人”便必“有情”。它既是“人之情感”,也是“人之常情”。“不通人情”,便“不是人”;“不懂人情”,也“不是人”。所謂“不通”,就是不能與別人進行情感交流,不能通過情感的交流來建立一定的人際關係,等於自絕於群體,自絕於社會;所謂“不懂”,就是雖有上述願望,卻不能掌握應有的操作方法,欲通而反絕,同樣為群體和社會所不容。所以這又出現了一個做人的問題。
做人問題在中國表現得尤為重要。西方文化認為,人是上帝創造的,因此他有上天聽賦予的權利。無論其後天表現如何,你都不能剝奪他作為人而存在的權利。中國文化卻不這樣認為,他們提出人是自己“做”出來的觀點。一個人,無論他先天素質如何,如果不會“做人”,從某種意義上來說,他就不算作是人。所以,中國曆史上,常有虐等俘虜的囚犯的事例,而且其所受之待遇,往往競至於“牛馬不如”、“豬狗不如”,就因為這裏隱含著一個邏輯上的前提:你既然不會“做人”,那麼我就不把你當人看。
時間的步伐有三種:未來姍姍來遲,現在像箭一般飛逝,過去永遠靜立不動。
——[德]席勒可想而知,在中國做人是多麼的不容易。
如果一個人,遵紀守法,嫉惡如仇,發現單位上有人貪汙,或考試中作弊,便立即舉報,雖說也會受到上級和老師的表揚,但在同事或同學中,往往會沒有人敢去接近他,被視為“不會做人”。又比如,一個人,潔身自好,廉潔奉公,從不參加公費吃喝,也不拉幫結派,結果也會被“孤立”,弄得“呆不下去”。看來,“惡人”(舉報別人)“好人”(潔身自好)都不好做。那麼,“不好不壞”怎麼樣呢?有時也很難。表現不好要挨批評,太好又遭嫉妒,不好不壞,甘居中遊,則又可能被視為平庸,通常也是行不通的,再比如,有人托了“人情”來求你,要辦一件極難的事,是答應好呢?還是不答應好呢?答應了辦不成是“騙人”,不答應又好像不給麵子,真是使人左右為難。諸如此類的事,在生活中可謂不勝枚舉。因此,當中國人感到“力不從心”、“裏外不是人”時,便會由衷地感歎:“做人真難!”
做人為什麼會這麼困難呢?就在於這“人”原本不是自己要“做”,而是為了別人而“做”的。如果一個人“是不是人”隻由自己說了算,那又何難之有?“是不是人”要靠別人來評說,來判決,來確認,而“別人”又是那樣地多,每個人又都有自己的想法,自己的標準,勢必是“顧得了東頭,顧不了西頭,顧得了上頭,顧不了下頭”。比如說,做“媳婦”的人,是應該早點起床幹活服侍公婆呢?還是應該晚點起床和丈夫多溫存一會兒呢?便很難掌握。結果。“起晚了得罪公婆,起早了又得罪丈夫”,很可能“豬八戒照鏡子——裏外不是人”,其結果落得兩頭受氣。
“做人之難,難於上青天”,關鍵就是他必須做出來給別人“看”的。這就要有“麵子”。沒有“麵子”自己“臉上不好看”,別人也“看不下去”,或“不放在眼裏”。這時,當事人就應該“臉紅”,否則就是“無恥”。人們一說起“無恥”就會立即聯想到“臉皮厚”,蓋“臉皮”一厚,耳和心都被遮蔽起來,隨便別人說什麼,都一副“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架式,因此又叫“厚顏無恥”。這類人一般都被認為是無可救藥的,往往成為大多數人的對立麵。在“麵子係統”中,它的含義有時即等於“沒臉沒皮”。看來,“臉麵”這玩意,也真不好操作:“沒臉沒皮”是無恥,“臉皮太厚”也是無恥,厚了薄了多了少了都不行。對於一些領導來說,更要注意這方麵的內容。
按照中國入的方式,“做人”是為了掩人耳目,則有人看時須“有恥”(有羞恥心),無人看時便不妨“無恥”。“恥”之有無,全看有沒有人“看”。比如男歡女愛的事,背著人怎麼都行,但就是不能在別人麵前做。如果在公開場合摟摟抱抱,扣扣摸摸,便會被視為“無恥”,遭人“白眼”,甚至會遭到大家的一致攻擊。其實,他倆人自在那裏快活,幹他人何事?說穿了,不可容忍者,並不在於他們的“行為”(背著人就可以放肆),而在於他們的“態度”——“居然不怕別人議論”。豈非“根本不把別人放在眼裏”?完全不符合中國人的“做人”標準。
時間是君子,時間永遠說老實話。
——[德]博馬舍如果我們在現實生活語言中再尋覓一番,你會發現“太不像話”,也是中國的一大發明。
如果我們從語法上推敲一下。“太不像話”這種說法是全然不通的。“話”,是一種語言,怎麼能去“像”?也許,它原本不過隻是“像人們話中怕說的那樣”之省略。琢磨起來也不合理。因為“不像話”者之言行,發生在斥其“不像話”之前。你事前並未“話”過,讓人家怎麼去“像”。或雲此“話”乃公認之道德標準。這也同樣有問題,因為世間並無一成不變的什麼“公認道德標準”。比方說,一對小夫妻,恩恩愛愛,聊聊我我,同出同進,體貼溫柔。這是好事還是壞事呢?就很不好說了。在觀念比較傳統的人看來,也許就“不像話”;而在接受了現代文明的人看來。打老婆,當爺們,視妻子如奴仆的作派,才叫“太不像話”。總之,像話不像話,全看別人如何說話,大眾才是上帝。
正因為從來也沒有一個客觀和準確的標準,所以,“太不像話”就出現了“泛濫成災”的局麵。武裝幹涉別國是“太不像話”,以車上搶了別人的座位也是“太不像話”;領導幹部以權謀私是“太不像話”,生活條件好了也是“太不像話”。可見,何謂“像話”,何謂“不像話”,何謂一般“不像話”,何謂嚴重的“不像話”都很難說清楚。
一言以蔽之,所謂“太不像話”,隻不過是表達了一種憤怒和鄙視的情感態度,與人的思想感情是分不開的。它加之於人,既非法律懲處,也非道德譴責。在分量上,也遠較“缺德”、“卑鄙”、“下浪”、“無恥”、“喪盡天良”等為輕。但唯其“輕”,也就可以廣泛運用了。反正隨便說人“太不像話”。也不會受到什麼嚴厲的懲罰。頂多被回贈一句“你才太不像話”。於是,有了這個武器。中國人就可以自由而得心應手地對一切自己“看不慣”、“看不順眼”、“看不下去”的人和事,用上這個“萬能詞組”了。
為了不致被人斥為“太不像話”,中國人從小就被施以“注意影響”的教育,懂得不要“授人口實”、“留言為話柄”、“招來物議”等“人言可畏”的道理,從而小心謹慎地去做人,不敢做冒尖的人物,畢竟“木秀於林,風必吹之”。道理其實也很簡單:做人原本是做給別人看的,如果辛辛苦苦地“做”了出來,別人看著“不順眼”(“影”不好),說著“不中聽”(“響”不好),豈不是無法再麵對世人。於是,便隻好“出門看天色,進門看臉色”,走路看影子,說話聽回音(響),規行矩步,瞻前顧後。至於什麼“開拓”啦,“創造”啦,都要在“瞻前顧後”以後才能試探性地做一點。
做人應該從“注意影響”起步。僅僅隻會注意影響,至多不過能避免被評為“太不像話”而已,如果要想“很像話”甚或“吃得開”,那還必須“懂人情”、“通事故”。
下麵我們就要闡述一下“情”的由來。
尋根究底,人類一切情感最終都可以歸結“同情感”。愛是一種肯定性的同情感,它總是在想象中把對方看作是和自己一樣愛著的人,這才“越看越可愛”。有的時候還會“愛屋及烏”。恨則是一種否定性的同情感,它總是在想象中把對方看作是和自己一樣恨著的人,這才“越看越可恨”。如果被愛者竟然無動於衷,就能激起愛的火花;如果被恨者竟然一臉麻木,就不會給恨者以複仇的快感。
“同情感”是情感最根本的麵的特征,所以“同情心”也就是人情最重要的內容。所謂“同情”,與“憐憫”有著不同的意義,而是在情感交流中體驗到與別人“相同的情感”。也可以這樣說,它就是把別人的痛苦看作自己的痛苦,把別人的歡樂看作自己的歡樂。如果一個人,別人有喜,他不能欣然於色;別人有悲,他居然無動於衷;別人有難,他不能拔刀相助,或者不能設身處地替別人排憂解難,甚至連“順水人情”,也不肯做,那就是“不通人情”、“麻木不仁”了。同理可推知,他也休想得到別人的“同情”,最終隻能自絕於社會和群體,因為中國的“人情”大都是相互的。
時間會刺破青春表麵的彩飾,會在美人的額上掘深溝淺槽;會吃掉稀世之珍!天生麗質,什麼都逃不過他那橫掃的鐮刀。
——[英]莎士比亞所以說,所謂“通曉人情”,最重要的就是要有一種“設身處地”、“將心比心”的情感體驗態度。具體做起來,可以從兩個方麵去考慮。從正麵講,就是要“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比方說,自己肚子餓了要吃飯,應該想到別人肚子餓也要吃飯,從而“推食食人”;自己身上冷要穿衣,應該想到別人身上冷也要穿衣,從而“解衣衣人”。劉邦懂得這個道理,所以他能夠取得天下。項羽卻不懂這個道理。自己想稱王,卻想不到別人也想當官。該封官賜爵時,大印捏在手裏梭角都磨圓了,也舍不得頒發下去。他既然這樣“不會做人”。怎麼能夠得民心呢?
從反麵講,就是要“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比方說,自己不想死,就不要殺別人;你怕丟麵子,就不要傷別人。說話的時候,更尊重對方,稱呼上要掌握分寸,不要進呼其名;對方的請求和給予(如敬酒、讓菜),即使不能接受,也要婉言辭謝,不要斷然拒絕;對方有了錯誤即便是下屬,也應該豁達大度,包容一切;對方向你訴說某一事情或心情時,即便不願聽。也不要粗暴地打斷,而應在適當的時候岔開話題;對方與你爭辯時,即便說得不對,也不要“得理不饒人”,為圖一時痛快,把對方逼進“死胡同”,“下不了台”……”否則,不但對方會覺得大傷麵子,惱羞成怒。在旁觀者看來,也會認為你“太不像話”。這些都是“做人”的準則,也是領導們應該注意的。
會做人的人,總是能夠表現出關心他人、尊重他人、處處以他人為重、時時替他人著想的心理傾向。比方說,見了麵問人家“吃了沒有”、“身體好嗎”,或問“有朋友沒有”、“時展如何”,甚至幫他尋找“對象”或“門路”。這些被西方視為“打探隱私”的問題,卻被中國人視為“有人情味”的表現。又比如,朋友搬家去“湊一把手”,鄰居外出代為“看門”,同事犯了錯誤替他向鄰居“說情”等等,也都是實實在在的“通人情”、“會做人”的表現。
“做人難,難做人”,隻說不做,同樣“不是人”。不過這裏必須強調,這種關心他人的心理傾向必須是真誠的,而不是“做”出來的。即使是“做”,也要真誠地去“做”,“做”得不露痕跡。有些人,雖然也熱衷於關心他人、幫助他人,但“做”了好事之後,反而會“大姑娘生孩子——出力不落好”,給人一種虛偽做作的印象。真心的幫助他人,應以“不計報酬,“不求回報”為前提。事實上,如果嚷嚷得滿世界都知道,不但受惠者會覺得很沒有“麵子”,也會讓人覺得你並不聰明。
在中國做領導,要有“人緣”,否則你就不會做得長穩。用“人緣”這個詞來表示“人際關係”,是很精當的。“緣”的本義是“衣邊”,因此有“邊緣”義。所謂“邊緣”,也就是兩物分界之處,同時也要兩物相連之處。兩物如“相緣”,也就有了“關係”。“關係”也好,“緣”也好,都有著一定的聯係。所以兩個人關係如果極深,便說他們有“千絲萬縷”的聯係;如果表麵關係已斷而情感猶存,便說他們“藕斷絲連”。因為感情正如蠶絲,既是細微的,又是有彈性的韌性的,拉拉扯扯,糾糾纏纏,“剪不斷,理還亂”。用“緣”來表示依靠情感而維持的人際關係,就有許多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