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七、 姍姍來遲的柳暗花明(3 / 3)

閔泳駿忙說:談過些次,沒有結果。敞政府和國王及王妃都很著急。

袁世凱問:什麼原因呢?

閔泳駿答:利息,還是利息太高。

袁世凱沉穩不亢地說:向洋人貸款,後果很嚴重。倘有正宗需要,不妨商請中國設法,世凱願為貴邦盡力。

閔泳駿即時答道:閣下美意,兄弟一定認真轉達國王。

其時的朝鮮政府財經上早已是亂得一團糟,一是欠德國世昌洋行的債務早已到期,利息已經開始“驢打滾”了,若不及時償還,將以朝鮮的漕運作抵;二是朝鮮駐美、日使館經費均已告馨,度日維艱,屢屢向國內催要等。早些時的幾次對外貸款,均被袁世凱給搗騰沒了,時下被人逼債逼到了死角,快頂不住了,隻好通過李仙得,葛累好士向日人貸款50萬日元。可日人也他媽真黑,硬要人朝鮮二分五厘的利息,談了幾次,日人終不肯讓步,國王李熙正處躊躇中。閔泳駿所說的“沒有結果”就是這個意思。

過了兩天,閔種默夜訪袁世凱,這次閔種默毫不保留地將朝鮮向日人貸款的過程和情況告訴了袁世凱。

袁世凱認真地聽了後說:我說過,不管東洋西洋人,對朝鮮都沒安什麼好心,都想從貴邦多榨點油水去。

閔種默點點頭,隨又小心地詢問袁世凱:閣下前日所說,我已向國王稟報,隻是國王尚處猶豫中,但不知上國可貸給敝邦多少銀兩,利息是否多少?

袁世凱反問道:貴邦需要借多少呢?

閔種默稍稍遲疑了下,說:十萬兩應該可以了。那利息呢?

袁世凱從容答道:兄弟一定盡力辦到。此款可由我華商借出,利息約在六七厘,比日人低到桌子下麵去啦。

閔種默聽了,大喜過望,聲稱:我這就告辭,明日兄弟一定設法說服國王。

送走閔種默,袁世凱立即起草電文,建議北洋大臣以華商而不以政府名義,低息貸款10萬元給朝鮮,電文中說道:

查韓國貸洋債,固應阻止,然惟有中國貸款,始有詞阻其向外國貸款,而其可固持其海關權利,隻是在韓的中國商人,斷難奏此巨款。聽說出使經費存在上海的甚多,擬乞商議總署下令撥十萬兩貸給韓國,利息訂低一些,假托在韓中國商會之名與韓海關妥訂合同,按月由稅務司於所征稅務內分劃本息解送上海,並由凱與閔種默等監訂印押必不至巨款虛擲,尤可堅固馭屬的權利體製。

兩天後,袁世凱接到北洋大臣李鴻章的轉電,清廷不僅批準了他的建議,而且利息低至6厘,比起日人二分五厘的利息,真是低到桌子下麵去了。

當天,閔種默也來公署告訴袁世凱,說國王同意向華商貸款。

袁世凱遂說通在朝華商“同順泰”號老板譚以時假代政府洽談貸款事宜,由袁世凱和閔種默監督草簽了一份貸款協議。協議商定此貸款按八十個月期由朝鮮海關收入中扣還,此後不許朝鮮再以海關稅劃抵他國債務。可是,事情過去了好些天,朝鮮方麵卻,終不見下文。

這天,閔種默終於出現在了漢城公署,袁世凱一見對方一付沮喪的樣子,情知有變,忙問閔種默出了什麼事兒。

閔種默搖搖頭,歎息地說道:國王本來已經同意了向華商貸款議定內容,就要命兄弟我來簽訂正式合同,不意閔商鎬竟把這事告訴了葛累好士,閔商鎬這人與日人走得很近,慫恿葛累好士可否從美國貸款,葛累好士答應國王他可以向美商貸款,利息低至五厘。國王為此很猶豫,令我緩議向華商貸款一事。

袁世凱聽了哈哈一笑,故意作出一付無所謂的樣子,說:如此甚好,美國人比我華商還低了一厘,那就貸美國人的好了。本來世凱隻是幫忙而已,這樣兄弟也可落得清閑了。

袁世凱嘴上這麼說,心裏還是那句話,饒你葛累好士再怎麼折騰,沒有中國和朝鮮海關擔保作抵,累爬下你也未必貸成。

貸款的事暫時被擱置。

一直到了9月初,時任朝鮮轉運漕米禦史總務官鄭秉夏趁給國王李熙拜壽之際,順便來看望袁世凱。兩人客客氣氣地說了會子話後,袁世凱似乎漫不經意地向鄭秉夏說起了貸款的事。

鄭秉夏聽了立刻著急地說:洋人詭計多端,怎麼可以向他們貸款呢?我要直諫國王。

由於國王李熙被人追債追得實在扛不住了,又閔種默、鄭秉夏兩人力諫,終於同意以鄭秉夏名義向華商貸款。因為欠德國世昌洋行的債務,就是漕運船腳費用。

1892年10月9日,貸款此合同在漢城公署分別由朝鮮轉運漕米禦史總務官鄭秉夏與在朝廣東富商“同順泰”號老板譚以時簽訂,並由袁世凱和閔種默兩人監訂。但在償還貸款本息方麵,袁世凱為了防患於未燃,在該合同的第二款已作了周密規定,即:海關征收稅餉總結存入銀行,應優先撥付貸款本息。可是這裏麵有個問題,按說稅務司本無權過問海關稅的支用,依照朝鮮海關章程,海關稅收應由稅務司負責存入日人銀行,列入朝鮮監理名下動用。可是袁世凱惟恐朝鮮政府違約,竟代擬“官飭”文稿,逼令朝鮮外署分飭各稅務司及仁川監理,切實遵辦。

事後,袁世凱又將此次對朝貸款的若幹細事向北洋大臣李鴻章作了彙報,李鴻章看後即轉述總理衙門雲:

袁世凱電,上月韓轉運漕米禦史鄭秉夏自任回漢,力主貸華款議,迭諫王毋信邪說。王堅持不允由海關低償,令鄭來商,另籌償款,凱迭駁拒。頃來稱已待請由轉運禦史出名貸款,仍由外署印押,海關分償。請飭令具合同草,以便呈王換定雲。查韓欠德商債,係運漕船值運員出名,亦無甚妨礙,即另具草交是雲。貸款即成,韓王轉感袁甚。蓋王素不親朝政,日嗜玩樂,得此巨款,遂欲購西洋各種玩具。袁投其所好,謂何國之器皿精,何國之價值廉,及清之頤和園現購何物,如何陳設。王遂囑袁代購,並請指點陳設。於是韓王宮中煥然一新。王由是信袁,倚之如左右手,袁遂乖機吸收韓之各種利益。

一切借款手貽妥貼,次日,清廷便批準由上海海關以庫平銀十萬兩支付。

李鴻章稱讚這次對朝貸款,幹得漂亮。並評價道:

由華商出名,僅令認息六厘,較洋債倍為減輕,具由海關撥還,由操縱尤可在握。陽示羈靡,暗資鈐製,辨法尚可妥洽,於保護屬藩大局,殊有裨益。

果然袁世凱遂乘機吸收韓之各種利益,大把利好事一宗接一宗地來了。

因為這筆貸款對於朝鮮來說並不能從根本上解決什麼問題,隻是暫解燃眉之急而已。

才剛清罷德債,美、日兩家銀行就跟著討債上門了。

國王李熙這次從心理上似不像上次那麼緊張,上次是李仙得、葛累好士幹日乎,而不成事,未了還是袁世凱出麵幫忙解了債套兒。而這次就不同了,既然上次大清給了那麼低利率的銀子貸,這回再搞一次想來亦無妨事。李熙很坦然。

而在袁世凱認為,貸予愈多,華權愈增。對此天津的老李也頗有同感。

既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雙方也用不著怎麼使勁兒拍便將事兒拍合了。這次貸款條件基本和上次相同,貸款仍是十萬兩,並且很快就於1892年12月初簽了合同。訂約人仍是廣東富商譚以時與轉運漕米禦史鄭秉夏,而監訂人則是袁世凱和趙秉稷。所不同的是,第一次是由仁川稅務司扣償,這一次改由釜山海關扣還;前次償貸年限為八十個月,而此次則是一百個月。此外,袁世凱還乘機多撈了個外帶好處,增加了一項有關華商購船搬運漕米的條規,作為附帶條件,為華商取得為期二十五年,每年承運漕米十萬石的權利。這讓在韓的華商,尤其那位廣東富商“同順泰”號的老板譚以時很是叫爽。可是為此日商卻恨極了袁世凱,因為當時日人的兩隻小蒸汽輪兒,在朝鮮的內河正幹著這類營生。

完事了,袁世凱電告北洋大臣李鴻章,李鴻章遂轉述總理衙門雲:

袁道電,小輪條規要節內載同順泰華、韓股分,每股百元,限四百股。造小輪四隻,作為韓接運局船。仍由同順泰管理,每年運韓漕十萬包,每包付腳力洋八分。不許再與他國定約接運,限辦二十五年等各語。

由於袁世凱善於把握時機,辦事拿捏分寸得當,在朝鮮國王遭人追債追得狠不得猴急上樹的時候,爽快利落地幹了兩票低息借款,解王室於窘困境地,朝鮮王室對其十分感激,也使兩國本來十分緊張雙邊關係得到大大緩和。這在1892年年底時袁世凱發給李鴻章的一份密電可以看出:

頃晤王及世子,情甚殷洽,囑凱遇事指教,務其中東(作者注:此處指中朝兩國)無稍芥蒂。現深知凱待韓甚厚,已往各事請毋介意,等語。近自兩次貸款,韓君臣感悅,凱乘機聯絡開導,與權貴閔泳駿、閔泳達、鄭秉夏等均善。駿等迭諫王及王妃誠事華,信待凱,以圖自保。王、妃均漸感悟,倘能久定此見,東方事可望漸順雲。

由此,中朝宗藩關係似乎又進入了“柳暗花明”的階段。然而既是這樣一種若無若現的“柳暗花明”,卻仍顯得來遲了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