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哥倫比亞大學求學期間,奧巴馬的父親因為車禍去世。父親的去世,逼迫奧巴馬開始思考自己的人生,思考什麼樣的人生更有意義。這段時期,是奧巴馬“自我沉思的時期”,他為了能找出一條讓自己發揮獨特作用的道路而苦苦思索,大部分時間他都是在讀書中沉澱自己的思想,磨煉自己的意誌。這使得他與紐約這座繁華大都市的喧鬧顯得格格不入。
畢業後,奧巴馬在華爾街找了一份在國際商務谘詢公司的工作,以償還學生貸款。然而成為“華爾街的資本主義精英”並不是他想要的生活。回顧這段經曆時,奧巴馬說道:“有時候,剛結束和日本商務代表或者德國的貿易夥伴的談判,我送他們去搭電梯,看到電梯門前反射出自己西裝革履、手提公文包的樣子,我很不喜歡這樣的自己,我更希望自己是為了社區活動在忙碌,而不是每天為了多掙些錢而奔波。”
於是他放棄高薪工作,義無反顧地到芝加哥黑人社區從事社區服務工作。所做的都是些小事,社區的道路、照明、房屋繕、勞資關係協調等,盡管瑣碎庸常,並且薪水很低,但他事無巨細做得很認真。憑此良好的記錄,他考上了哈佛大學法學院攻讀法學博士學位。
在芝加哥黑人社區的工作,讓奧巴馬隱約意識到了自己一直在尋找的目標。他還把這段時間定性為一種“尋根式”的精神覺醒。
在芝加哥南部三年的社區工作,是奧巴馬認為最辛苦的三年。他同有教會背景的社區發展計劃組織一起,致力於改善低收入人群的生活條件。這段經曆,也充分鍛煉了奧巴馬的動員和組織能力,更令他堅定了從政的信念。
一旦決定從政以後,奧巴馬的思路變得異常清晰。他要競選地位盡可能高的公職,而要勝任這樣的公職必須要有為公眾服務的知識和能力。於是,在從事了三年黑人社區服務後,他決定報考哈佛法學院,攻讀法學博士學位。
對人生意義的思索,對人生價值的追求,讓奧巴馬由一個迷茫和叛逆的“問題少年”,成長為《哈佛法學評論》的第一位非裔主編,再成長為美國有史以來第一位黑人總統,一步步接近自己人生成就的頂峰。可以說,如果沒有對自己人生意義的積極思考和執著追求,就沒有奧巴馬的成功。
哈佛校長德魯·福斯特說過:“在你醒著的時候,要做人生最有意義的事。”對人生意義的思考,可以說是哈佛精英給我們最好的人生啟迪。
1.思考人生意義,為我們指明方向,帶給我們勇氣和動力
維克多·埃米爾·弗蘭克爾曾任哈佛大學訪問教授,他建立的“意義療法”(Logotherapy)是西方心理治療的重要流派。弗蘭克爾通過他在奧斯維辛集中營的經曆,闡述了他能活下來的唯一支柱是對生活意義的理解,並由此提出“意義療法”。“意義療法”認為,人生的基本動力即“尋求意義的意誌”,因此,找出一個人生命中的意義,使他了解到自身存在的意義和目的,就能激發出一個人自身的潛能,很多心理問題就會不攻自破。弗蘭克爾所指的意義不是由自己創造,而是要求人們去探索的。即探索人生意義,可以把一個人引向成功。
奧巴馬的成功可以看成是“意義療法”一個很好的例子。在奧巴馬人生最迷茫的時候,母親考取博士學位的行為,和“做人要有追求”的話喚醒了他對人生意義的追求,化解了他的心理危機,激勵他超越膚色、種族等身份困擾,最終成為美國第一名黑人總統。
2.思考人生意義,可以讓我們把精力都放在有價值的事上
追求真理是哈佛的校訓,也塑造了哈佛求真務實的學風。這也是哈佛能夠吸引世界最頂尖人才的重要原因。正如哈佛終身教授丘成桐先生所說:“哈佛沒有高樓大廈,隻有新英格蘭的紅磚牆。即使諾貝爾獎獲得者也不過在校園有一個絕不起眼的停車位。哈佛或哈佛人是不需要任何包裝的。有人稱史華慈是哈佛的一位類似東方的大儒,在他動過癌症手術的82歲高齡的時候,依然天天早上按時去辦公室工作,即使有時要倒下。他辦公室裏掛大衣的兩個衣架,竟是用鐵絲胡亂纏繞而成的。”
2012年,諾貝爾經濟學獎的獲得者是哈佛商學院的教授埃爾文·羅斯。當接到獲獎電話,他隻是說,好吧,謝謝!然後繼續喝完杯中的咖啡,開始工作。他不躲避公眾的關注,他覺得諾貝爾獎帶給他的好處是,讓人們關注他所開創的新的知識體係。
哈佛教授們以身作則,教導學生們拒絕浮華,追逐最有價值的目標。在哈佛很少看到奇裝異服。哈佛在學術上提倡百家爭鳴,但校風還是十分保守,哈佛學生在生活上都很簡樸,很少見學生穿很前衛的奇裝異服或留有怪異的發型。原因之一就是學業上的巨大壓力,看書都感到時間不夠用,幾乎都沒時間化妝,更沒有時間去做一些前衛的打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