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好事不出門,惡事傳千裏。黃大老爺進省,也不曉得怎樣含糊回報的,要是有一說一,就算是上頭回護他,難道亦沒有一點過意不去的心腸麼?在黃大老爺這樣一做,算是快刀切豆腐,兩麵光,上司也敷衍了,同寅也瞞過了,隻要多做一年泰安縣,這算不了什麼事。難道這八千兩銀子,不會加倍回來麼?那知道不到幾天,上海有一家日報館,早已登了出來。黃大老爺看見,大吃一驚,便派人出去打聽,泰安城裏那一個是這家報館的訪事人。查了三天,並沒有查到,才曉得訪事的人,並不住在泰安。黃大老爺左思右想,這事實在不好,現在的報紙是風行天下,要是到了京城裏,被都老爺看見,參上一本,那亂子就大了。雖說不很要緊,但是又要難為大錢了,這又何苦呢?現在沒有別法,隻有花上幾個錢,叫這個訪事的自己去更正,但是報館裏說明是不受錢的,要是就這樣送去,更要坐實了。隻得喚了一個親信家丁,帶了幾百兩銀子,趕到省城裏,找到這位報館的訪事人,疏通明白,就請他去登報更正,果然不多幾時,已是更正出來,黃大老爺這才放心。按下慢表。
且說當日範、鈕二人得了八千銀子,回到家裏,把地基也折價賣了,此外無可收拾,便一直搬到濟南府去住,以避後禍。這事黃大老爺隻為當時要博這個鎮定的名聲,弄出這樣一件大事,總算是自己有主意,拚出一年泰安縣的官囊,才得以大事化小,小事化無。雖然僥幸的心也是有的,然亦足見他的才具,自是不凡。要換了第二個人,這件事也就很夠受的呢。範亦莊、鈕必達起先原也不要他錢,但一則無路上控,二則更怕黃大老爺翻臉問他要人,三還怕路上有點差錯。雖然說黃大老爺不至於派人行刺,然看黃大老爺的行為,似乎也不見得不會做出來,所以收到了錢,也就不敢再住泰安縣了。至此後怎樣情形,及黃大老爺是否指日高升,做書的也不縷述。不過是這二十九條人命,白白的斷送在黃大老爺手裏,總要算是屈死冤魂,若要伸冤,無非要到真正地獄去打官司的了。
欲知還有何事,且聽下回分解。
①輿(yú)———本謂車廂,因即指車。
②轅門———舊指官署的外門。
③因頭———即原因、緣故。
④比———舊時官府緝拿人犯或征收租賦、額派人役等,定期催逼,稱作“比”。
⑤息呈———平息事端的公文。息,平息。呈,向上呈報的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