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2 / 2)

孫氏弄得沒法,號哭而出。到了外邊,鄒必大是本在這裏聽審,已是曉得了,真覺得一腔憤懣,便是九幽十八獄無比黑暗。當時隨同他們回店,商議了一會,也沒法子。早已看見中搖了進來,喊了鄒必大,要同去交割東西產業。鄒必大一肚子的悶氣,無可發泄,卻又按住,慢慢地道:“這東西產業是飛不掉的,我城裏還有兩三天耽擱呢!”中看他神色不對,也不再說,一徑下鄉去。便帶了人闖到閔家,堵住了前後門,把東西契紙銀錢都點收了,又叫幾個人把棺材扛出去,到了老墳旁邊放下,蓋了一條席子,就算完了。他查點了一回帳簿,不足二萬塊錢,心裏老大疑心,暗道:“老大在日,何止這一點呢?難道他們是已經運開了?便對著這些看家的人問長問短。這些人雖然有點曉得,卻很可惡中,都回說不知道。中沒法,隻得逐一清理,從此席豐履厚,算是長沙縣的一個富翁了。

卻說鄒必大躊躇了一天,不得法子,隻得寫信約了陸士鳳來,會同幾個朋友,上了一張公呈。剛遞進去,鄒必大托他看家的人已趕上城來,如此如彼說了一遍。孫氏一無法子,隻有慟哭。鄒必大、陸士鳳更是氣得目瞪口呆。挨上三四天,縣裏已是掛了批,抄來一看,上邊寫的是:“案已訊結,毋庸多瀆。”八個字。大家皺著眉頭,沒得話說。陸士鳳道:“這事非得上控不可。”鄒必大道:“現在那母子還沒有安身的去處,總之,你我兩家都不便住,恐有餘波,怎樣好呢?”兩人斟酌一回,才把啟後的丈人找了來,說明白,另外騰出兩間房來住,用度自有先前運出來的陸續支付,隻是外麵不提起罷了。

過不到半月,縣裏原差又下來了,為的是中不滿所欲,又告了一張呈子②,說閔家的產業,都被鄒必大吞吃了。鄒必大現在捐了一個五品頂戴,年紀也夠了七十,當時聽得這回事,便依老賣老的扶著拐杖,戴了頂子,邀了各店裏的管事人,捧著那些造好的假帳簿、假合同,並假分收據,一直到案。這回鄒必大是曉得辣手的了,便不同上次一樣不肯花錢,等到各處布置好了,過了一堂,又因為中從前答應人家的錢,要打對折,人家憤怒,所以中竟是輸了官司。鄒必大歡歡喜喜的回到家裏,等到諸事有點頭緒,便同陸士鳳等架著孫氏去府控。孫氏既已得所,也不想再爭這口氣。倒是鄒、陸幾個人不服,隻得同了啟後一徑進府,花了錢,遞了呈子。等到掛出批來,鄒必大去看了一遍,不由得抽了一口冷氣。原來上麵寫得是:“此案已經該縣堂訊斷結,兩造允服,何得複行砌詞混瀆,不準。”大家曉得照例規矩,隻得又切切實實的進了一張呈子,還有陸士鳳諸親友的一張公呈③。不上幾日,又批了出來。批的是:“異姓亂宗,律有明禁,肆口汙蔑,法亦難寬。究竟有無枉斷,啟後是否閔叔純之子,仰該縣再行提集人證,秉公集訊。孫氏即率同啟後投縣聽候質訊可也。”又批鄒、陸的稟道:“閔孫氏控閔中謀奪家產一案,該生等既係證人,何以該縣集訊時並不明白稟報,輒以業經斷結之案,砌詞妄瀆,殊為不合。現在已批該縣重行提訊,該生等迅即回縣投候質證可也。”大家看了,麵麵相覷,隻得又替孫氏遞了一張稟求親提的呈子,奉批:“閔孫氏一再瀆控,具見刁狡,不準。並斥。”鄒、陸等到此也沒得法,算是死了心,無精打采的一同回到家去。

必大因為這件事是翻不過來,又覺得自己年紀大了,就找了啟後的丈人,當著陸士鳳,又請了幾位公證人,把前頭運出來的家資,一齊交還啟後。隻說是從前合本為商,此時不忍他子孫沒飯吃,貼補他的。大家號了字,畫了押,上了帳簿。又候著先後任交卸的時候,上了一張公呈存案,免得日後饒舌。又請了一位有名的先生,教啟後念書。等到啟後重振家門,鄒必大、陸士鳳已是久歸道山的了。閔中雖是得了這些家私,無如地方上都不把他當人,當麵譏諷背後辱罵。中實在站不住腳,便把產業變賣了,搬到外省去住。不知道是安富尊榮子孫鼎盛,還是飛災橫禍,瓦解冰消,但從此是沒有音訊了。

欲知還有何事,且聽下回分解。

①得意———指幹事情。這裏指在閔府工作。

②呈子———告狀的狀詞,相當於現在的“控告書”。

③公呈———這裏指打官司的“證詞”之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