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證人千裏迢迢從浙江來到刑部大堂,卻未能給此案帶來任何突破性的進展。雖說吳玉琨、楊恭治的證詞對楊乃武有利,但由於詹善政在公稟上簽名係詹張氏以田地家產利誘所致,便使吳玉琨、楊恭治之證詞證明效力大大降低。既有詹善政之利誘簽名,朝中其他官員難免有豐富的聯想,會認為吳玉琨、楊恭治也難以排除與詹善政基於同樣的原因而炮製這一公稟。要想依靠這一公稟推翻此案已斷不可能。如果沈祥才識足以說明葛品連確係服生煙土中毒而亡,也對本案推翻原判決有極大說服力。偏偏沈祥自認才疏學淺,不能確認是何種毒物致死。楊小橋是店中夥計,按理楊乃武有無來店購砒,他最清楚,其稱不知道楊乃武來店買砒之證詞,有很大的證明作用,但也不能完全排除砒霜是從錢坦手中購買,購買時,楊小橋恰恰不在場。
該提的證人均已到京,所有的頭緒也均已清理,潘祖蔭仍然找不到足以認定或者足以肯定原審判決的充分理由。
想起沈祥自認才疏學淺,對是否砒霜中毒一事難以認定一事,潘祖蔭覺得自己身為此案的主審官員,對於砒霜中毒一事,不能一無所知。於是他翻開《大清欽定洗冤錄集注》,查閱到毒物中的砒霜一節,見所載內容與沈祥所述死者葛品連之屍體症狀極為相近,也有七竅流血,嘴唇外翻,身起血泡的記載。隻不過《大清欽定洗冤錄集注》中對因砒霜中毒而死的,生前症狀及死後骨殖特點也有記述。道是臨死之前,狂躁不安,極喜飲水,並狂吐不止。潘祖蔭想到,據葛品連臨死之際守在一旁的沈喻氏、葛畢氏等交待,葛品連也有雙手向空中亂抓情形,似顯狂躁之狀。死前也有嘔吐情形,但好像並無狂吐不止之情形,也無極喜飲水之說法。可以說,《大清欽定洗冤錄集注》中的記載和葛品連生前死後之情形大同小異。
潘祖蔭想到,書畫鑒定之時,隻要發現一點點蛛絲馬跡,便可斷為仿品。如紙質並非當年所有,便可斷為後仿。印鑒稍有異常,便可定他人所仿。由此及彼,潘祖蔭想,不知死者生前死後之情形與《大清欽定洗冤錄集注》的稍有不同,是否可以肯定或否定砒霜中毒之既定結論?自己並無多少這方麵的知識,想到上回和自己一起勘驗小白菜刑傷的禦醫,或許此人會對此有比自己更高的見識,便隻身來見禦醫華能。
華能見是喜歡捉弄人的潘祖蔭到來,急忙起身相迎。潘祖蔭見華能居室中堂上掛著一幅極為尋常之畫,便戲弄道:“喲!想不到禦醫大人還是個繪畫高手,這幅畫當出自大人您的手筆吧?”華能因自己不太懂畫,此畫還是自己花了不少錢買來的,聽潘祖蔭如此說話,心知是化了冤枉錢,卻不甘居於下風,便說道:“聽說潘大人乃一代書畫鑒賞大家,想必也一定是位書畫大家。是否請潘大人賜一墨寶,以便讓下官世代傳承,好讓下官後人銘記大人的高超畫技。”潘祖蔭其實並不善繪畫,聽華禦醫如此說話,便想到浙江官府送來的一幅新仿之畫,自己留著也無多大意思,便說道:“今日下官前來是向禦醫大人討教來的。如果禦醫大人能不吝賜教,讓本官受到教益,下官家中新有他人相送的一幅好畫,就贈與大人,以便讓你家有傳承之寶。隻不過此畫本官也是無心得來,你家後人無須記著本官,你看如何?”
華能見潘祖蔭有事請教,心中十分受用,聽說還有好畫相送,心中更是興奮,便說道:“啊呀,潘大人能不恥下問,下官受寵若驚。但有吩咐,下官一定知無不言。不知潘大人有何事動問呀?”
潘祖蔭說道:“你別這麼酸溜溜的好不好,什麼不恥下問,受寵若驚,讓人肉麻,下官是真的有事要討教。”
華能說道:“那麼潘大人您也別這麼討教,討教的行不行?”
潘祖蔭說道:“好,好,好。那我就不繞什麼彎子了。下官問你,砒霜中毒死亡的,身上出現的一些症狀都是一樣的麼?”
華能說道:“啊呀!你可向下官出難題了。下官可是禦醫,是管人死亡前的事情,病人死亡之後就可以甩甩手,不管了。你問下官砒霜中毒者死亡之前的症狀,下官倒可以說上個子醜寅卯,死亡之後要鑒定是否砒霜中的毒,這可是仵作所幹的事情。
潘祖蔭說道:“你是禦醫,應該懂得這些吧!”
華能反唇相譏,說道:“潘大人,你既是書畫鑒定大家,也應該是一個書畫家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