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很多資料上都看到,丁汝昌一日負責北洋水師的工作,不等不靠,親自上了小輪船開始操練。起碼這種深入一線、甘當學生,從基本學起的態度是明確的,是值得表揚的。至於有人說李鴻章安排專門買個小火輪給丁汝昌個人學習海戰,這就有點寒磣人了。至於嗎?其實北洋水師外購的軍艦到來之前,也就有這點裝備,不在這上邊練,還能在岸上練劃漿嗎?
後來,李鴻章安排丁汝昌率隊前往英國,接回了兩艘軍艦,途中還專門赴德國考察大型鐵甲艦的建造,也算出過遠洋、長見識的了。
職務就是壓力,丁汝昌一上任,首先感到一種無形的壓力。
對於各位總兵和管帶們的種種質疑,種種冷眼,丁汝昌應該還是有自知之明的。
官職是一回事,但能不能服住這些水師學堂出身、大多留過洋的總兵、管帶,又是另一回事。
由於自己經曆和素質結構的缺陷,始終讓北洋海軍軍官們不那麼虛心聽從管教,這一點丁軍門也十分清楚。
既然大家認定自己是靠後台上來的,有“背景”——當然不算陸軍背景,這裏是海軍。對這些會拽洋文、從未打過仗的學生官,拿“你們穿開襠褲的時候,我已經如何馳騁戰場,如何神勇”擺譜是沒用的。你從自己擅長的領域跳到人家擅長的領域,你就是不折不扣的“菜鳥”大人。唯一的選擇,是必須始終親力親為、以身示範,爭取能替李大人攏住這幫人。
當然,丁軍門有些缺點,象吃點、拿點,還有象那個方麵的。我們也沒必要從階級角度去分析,說什麼封建社會,當這麼大官,官場、社會風氣這樣,大環境這樣,丁軍門身在江湖,也難以免俗。說到底還是個人的追求和品位問題,封建社會兩千多年,不是也有很多人拒腐蝕、永不沾嗎?
問題還在其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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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喜悲悲琅威理
讀北洋海軍史,有一個人,不能不提到,就是總查琅威理。
有一件事,不能不提到,就是總查琅威理的去職。
而琅威理去職的起因,是另一件事,“爭升提督旗”。
現在我們可以斷定,無論如何,這都是不應該發生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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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記:“十六年十月,北洋所聘海軍總查英人琅威理,以爭提督升旗,辭職回國。英政府遂拒我海軍學生在英留學。”[ 《清史稿 誌 水師 海軍》]
這段簡短記錄,背後是一個複雜的故事。說的是1890年初,北洋艦隊停泊香港過冬(注意,這是北洋官兵的好日子!)2月24日,提督丁汝昌率領部分海軍出巡南海。
這是例行性的工作,不是第一次。留下的人員照常運轉,直到突然有一天,平靜中起了波瀾。
3月6日,一大早,旗艦“定遠”突然降下提督旗,升起總兵旗。
按照《北洋海軍章程》,提督之下,兩個總兵。身為右翼總兵的“定遠”管帶劉步蟾下令升總兵旗,就宣示他要代行指揮艦隊的職責。
這讓艦上的琅威理十分詫異,也難以接受,於是找劉步蟾理論:他認為雖然丁提督出巡,但身為副提督的他還在艦隊中,理應繼續升提督旗。(“丁去我固在也,何得遽升鎮旗?”)
劉步蟾毫不讓步,直截生硬回敬:規定就是這樣的。
那就向上請示。琅威理立刻給李鴻章發電報,其實也是希望李大人評理。
以下,按曆史教科書上說的是:李鴻章卻暗示北洋艦隊隻有一個提督,沒有所謂的“副職”。6月25日,北洋艦隊抵達天津後,丁汝昌和琅威理麵見李鴻章,談及撤旗事件時,李鴻章支持了劉步蟾的行動。
琅威理對此非常憤慨,當場提出辭職。
而李鴻章接受了他的辭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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琅威理的憤怒可想而知。
因為,相互之間曾經有言在先。
當初李鴻章盛情邀請時,琅威理就已經說明自己的要求:要他來華任職,第一,須有調派弁勇之權;第二,須向英國海軍部請假並獲允準;第三,中國方麵須與英國海軍部商妥,將他在華服務年限作為海上服役年資,不能影響他在英國海軍中的升遷。
第二、三件事,就是當時大清費勁周折與英國洽商,經三年才解決的問題。
但第一件,則是大清來決定的。
而大清、李鴻章似乎已經應允,也給了他這個權力。一下子給封了個“副提督銜水師總監督”,1888年12月17日,清政府組建北洋艦隊,又以丁汝昌為提督,琅威理則擔任副統領。後又加到“提督銜”,和提督一個待遇了。
日常工作中,李鴻章確實又非常倚重琅威理。
李鴻章在發給琅威理的文電中,常用“提督銜琅威理”或“丁琅兩提督”的稱呼。
在北洋海軍的正式公文中,他的頭銜全稱是“會統北洋水師提督銜二等第三寶星琅威理”。
按照大清在某職務前加“會辦”,低一點加“幫辦”,作為副職、助理的稱呼,這個通俗做法,那麼“會統”,明顯帶有副手、幫助正職工作的語意,也包含統率、領導的範疇。琅威理可以可以就此認為,自己確實已經具有一定的實權呢?
看來,有一種可能是:由於以上種種錯覺,於是,可能,老琅搞錯了。
加個什麼提督銜之類的,這個“銜”,又是大清的一個通用做法,實際上是在原官職的待遇上提高一兩級,本質也就還是一個待遇,而不是實職,他的職務和實際職能,就是個總監督。至於前邊的副提督銜,大清官製裏都沒有,《水師章程》裏也沒有,純粹是一個玩鬧。而老琅卻當真事,以為自己是“實授”艦隊副職領導了。
等到親耳聽到李鴻章明確表示,艦隊隻有一個提督,沒有什麼副提督,老琅定是恍然大悟:自己被忽悠了。
但這隻是一種可能。可能性有多大,值得探討。
琅威理在華多年,不會不知道,給自己的這個所謂的提督銜,隻是個“銜”而已,也就是一種名譽上的副提督。
那麼多圍繞此事的探討,幾乎都關注了一個問題:領導指揮權力。
琅威理為什麼提出“須有調派弁勇之權”?
按琅威理的說法,沒有調派兵員之權,則官兵不服從指令,無法展開嚴格訓練。
這種顧慮,有一定道理。
李鴻章自己在給朋友的信中就已經提到,聘請的外國軍官不願前來,“問其何以不願,據雲僅令教練而不假以節製擢陟之權,弁兵必不聽令,斷難進益。即以‘龍’、‘虎’兩船原募各教習,皆以求退,因兵官以下,毫不虛心受教,炮船機器久恐廢壞雲雲”。
可見先前就已存在這種現象:聘請,人家不願意來,來的,想離開。原因就是:隻讓當教練,不給調整甚至升降的權力,兵不聽令。不聽令的結果,是官兵毫不虛心受教,怠於訓練,不按操作規程辦事種種。
琅威理來之前,是極有可能聽到此類事情的。
所以,作為未來要專司北洋海軍訓練的軍官,他提出此件要求,似乎是針對這類事情的因素多一些。
一個教練,決定不了隊員誰上場、誰替補,都是俱樂部老板說了算,這個教練要麼自己主動“下課”,要麼被“下課”。
但他是否想控製整個艦隊?
說沒這個個人權力上野心,可能不客觀,人家回英國後都當上了中將,管著38艘軍艦的艦隊,在這裏當然會有發號施令的欲望。
回想1887年3月,琅威理受李鴻章的派遣,到英國和德國接收“致遠”、“經遠”、“靖遠”、“來遠”四艘快船。他以“靖遠”為旗艦,升提督旗指揮,直至抵達廈門與丁汝昌會合[ 郭廷以《近代中國史事日誌》 中華書局. 1987]。對一個職業軍人來講,這是何等的榮耀。
而對此事,大清也好,李鴻章也好,並沒有提出任何異議。
還有一件,1886年,北洋水兵訪問日本,與日本警察、浪人發生衝突(這件事,後麵我們還會說到,這裏有必要提一下),琅威理竟然要直接發動攻擊,趁日本實力不足,當頭給日本一個重大打擊。
現在無法評判可行與否、結果會怎樣,曆史又會發生怎樣的改變,但他根本未獲得足夠實權打出這一炮。
這種建議,隻能說是一個職業軍人的思路,海上霸主英國海軍職業軍人“遇敵必戰”的思路。
一定程度上也是作為大清艦隊一員,乃至領導者的思路。
至於替英國爭取控製權,則可能性不大。英國可能期望通過逐漸影響北洋、獲取有利地位,但直接控製是行不通的,前邊已經試過,對琅威理來說,離完成這個任務還有差距。就算他想,就他一個人,再加幾個其他的英國雇員,想也辦不成。
洋雇員也不止英國一個國家的,李鴻章的顧問還有德國人,雇員也有德國將領。
合理的解釋,或許還應從琅威理職業軍人的思路上去思考:
以前的日子,不管自己這個提督銜管不管用、好不好使,大家心照不宣,麵上總還是過得去,至少從朝廷和李鴻章那裏,還是尊重的,所以,號令至少暢通,沒有人公開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