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態生存
廖建清
讀完作家陳歆耕曆時三年采訪寫作的報告文學《小偷回憶錄》,深為陳歆耕寫作的認真和執著所感動,這部《小偷回憶錄》提供的案例和素材更為犯罪心理的研究所不可多得。
“小偷”在法律條文中的定義是“盜竊”。這是指“從財產所有者中非法取得、控製或者帶走財物的行為”。盜竊犯罪古已有之,並且發展迅猛,危害巨大,根據美國2002年間《統一犯罪報告》所統計的各種犯罪數量的百分比,盜竊、入室行竊和機動車輛偷竊案在總犯罪案件中所占的比例高達88%。在中國,盜竊犯罪在總指標犯罪的占比也一直居高不下,據朱濟民主編的《來自監獄的報告——中國盜竊犯心理研究》提供的數據,1995年盜竊案在總犯罪案件中所占的比例為58.4%.1961年為81%,1990年占到84.2%,至1995年嚴重盜竊犯罪無論是絕對數增加速度,還是其在嚴重刑事犯罪中比例數的增長速度均超過其他犯罪類型。並成為數量上占絕對多數的犯罪類型(羅大華、何為主編《犯罪心理學》P189)。
為什麼有如此多的人進入盜竊這個行列?為什麼盜賊行為難以遏製?成為社會學者、心理學家普遍關心的社會問題。
在犯罪心理學的理論中有一種失範理論或稱緊張理論。該理論認為,人類從根本上說是一種遵從的生命,人在很大程度上會受到他們所處社會的價值觀和態度的影響,簡言之,特定社會下大多數人的需求和願望也就是社會其他人的需求和願望,根據失範理論,中國現階段社會提倡財富和地位的積聚最重要,這就意味著社會所有的人都要為之奮鬥,但是,具化到每一個個體,要達到社會大肆宣傳的這些目標,社會提供給他們的機會和平台卻是不平等的,一些人擁有良好的教育機會,社會關係,他們通過私人交往和家庭努力以達到這些目標,而另有一些社會和經濟地位低的人,他們並沒有機遇、教育和必要的社會關係以獲取物質財富,以及經濟和社會地位,因此當人們所珍視的財富價值觀和目標以及特定社會所信奉的高自尊,與為了達到這些目標可利用的合法手段之間所形成的差異和矛盾被個體感知到的時候,犯罪必將發生。
在《小偷回憶錄》“紅男綠女”一節中記錄的陸××?就是一個很典型的例子。他對金錢充滿強烈欲望,在他的感知中“這個社會太現實了,沒有錢就什麼都沒有” ,他的理想是“他要做一個有錢人讓別人看得起他”,於是他進入了犯罪的行列。在“活鬧鬼”一節中,施××說:“你問我為什麼會走上這條路 ,我想朋友的影響很大吧。跟朋友在一起看到他們大把花錢、抽好煙、喝好酒,心裏很羨慕,沒錢就感到臉上無光,在朋友圈裏混不開,我曉得他們的錢來路不正,但這世道沒人關心你的錢是從哪裏來的,你有錢就是大爺,沒錢就是龜孫子。自己掙錢?沒有別的本事,就隻好幹這個(偷竊)”。
陸××和施××的價值觀,雖然不是我們現在社會的主流價值觀但卻在現實社會中擁有巨大的市場。
緊張理論認為,財富與權利的目標與為了達到這些目標的手段之間形成了緊張,個體與群體將體驗到這種高水平的緊張,並會促使其決定是否通過違法行為以獲取他所珍視的財富和權利。
在同樣的社會環境下,相對相同的家庭經濟、個人收入背景下,為什麼有人能會去實施盜竊而有人則不會呢?心理學家SYKES的相對剝奪的概念也許能解釋這種行為。相對剝奪指在評估經濟犯罪的相關經濟需要時,我們不應該考慮個體擁有什麼樣的收入狀況,而應該衡量他們的財產跟他們所期望擁有的財產直接的差距。這種相對剝奪是個體認為自己當前所擁有的和自己實際上能夠擁有的(即自己的目標)之間的心理差距。這個目標受到人們所屬的社會群體或他們所認同的社會強烈的影響。
陸××並不具備當老板的能力,但他渴望擁有老板的名分。其實這種心理差距在很多人身上都有,陸××用盜竊的方式想縮小這種心理差距,顯然和他個人認知動機相關聯,這種人在動機上表現為對結果預測,以及預測了解到自己的行為將造成怎樣的後果的能力。在《小偷回憶錄》中所采訪的對象中,我們看到很多這樣的例子,如“心靈迷宮”中的汪××,她取走她朋友卡中5000元錢後坐牢一年。“把豬肉串烤成羊肉串”中的李××,代看朋友偷來的電瓶車後代朋友坐牢。“流浪的心”中的鄒××,向網吧老板娘借錢不給就將老板娘的包拎走……如此等等的行為確實令人匪夷所思。
行為主義心理學家畢生認為:“不論是人或者動物的所有行為都被外部環境所控製。而控製的原理正像巴普洛夫早期研究所揭示的那樣——過激產生的反應。後來的斯今納學派行為主義思想更堅信心理學的首要任務就是預測和控製行為。外部的環境刺激盡管不是導致所有行為的唯一因素,但是卻起到了決定性的作用。”
《小偷回憶錄》中有相當一部分“罪犯”正是在受到這種外部環境的控製,在認知能力嚴重缺失的情況下作出了他們不認為觸犯刑法的犯罪行為。在這種行為受到懲罰後,他們都意識到自己犯了罪,就如陸××所表述的那樣:“我以後不會再做偷竊這樣的傻事了”,這是在偷竊行為受到懲罰之後的表述,在實施偷竊行為中,行為者把偷竊定義為是一件“傻事”,但如果他們在實施時就有這種認知,也許就不會實施這樣的“傻事”,也就不會受到法律的懲罰。這說明,一個人的認知能力在他們的社會行為中是多麼的重要。
在現實社會中,每個人都在用各自獨特的方式去感知、理解和回報社會,因此“犯罪行為是個體一種自覺的應對策略而非越軌行為。從某種意義上說,犯罪行為是在某一種情況下個人所發現或者認為的唯一有效的應對方式”。實施犯罪可以認為是個人在不良的生理、心理和社會條件下所采取的一種應對策略或者生存之道,因為在某一種情況下人們總是選擇自己認為最合適的方式來應對各種情況而不是優先考慮別人會用什麼方式或者這種方式是否符合社會的準則。
細讀《小偷回憶錄》,我們會發現這是一個非常態生存的群體。 這個群體有著顯著的特征。
第一,這個群體中的人自我效能感普遍缺失。
自我效能感是心理學家阿爾伯特?班杜拉(Albert Bandura)在20世紀70年代首次提出的概念。所謂自我效能,是指個人對自己在特定情境中,是否有能力去完成某個行為的期望,它包括兩個成分,即結果預期和效能預期,其中結果預期是指個體對自己的某種行為可能導致什麼樣結果的推測;效能預期是指個體對自己實施某種行為的能力的主觀判斷。
《小偷回憶錄》一書中所記錄的每一個人去偷竊的最大理由就是“來錢快”。他們生活的所有目標就是弄到更多的錢,而實際上他們實施的偷竊行為並沒有從根本上改變他們的生存狀態。卻淪為一種典型的動物性生存,猶如一隻雞總在埋頭尋找可以吃的食物,除此之外別無想法。
在《小偷回憶錄》中采訪的對象,失學、失業是一個比較普遍的情境,當各種情境上升為壓力和時候,他們受到認知水平的局限,不約而同選擇了“盜竊”這種生存之道。在“無頭蒼蠅”一節中的王××就很坦然地說:“我一無文化、二無才能、三無技能,在這個社會靠什麼生存下去呢?那隻有靠偷。”
在《小偷回憶錄》中的“賊性難改”一節中的喬XX的行為就很能說明問題。
喬××也是那種“一無文化、二無才能、三無技能”的農村孩子,但他有農村孩子特有的優秀品質:勤勞、能吃苦。一個勤勞、能吃苦的農村孩子是怎麼淪為竊賊的呢?15歲,表哥帶他出來打工。第一個月,表哥給了他200塊錢,他“開心得心髒跟兔子一樣直蹦。以前他從未見過100塊麵值的錢”。
2000年時,他到了一家磚瓦廠打工,是計件製,多做多得。他個農村孩子,特能吃苦,拚命做,為的是多掙錢。這時,他一個月可以拿到1000多。從一個月200塊錢就“開心的心髒跟兔子一樣直蹦”,到一個月可以拿到1000多,喬××並沒有特別高興。當有朋友動員他到上海工作好找,工資也高時。他就心動了,到了上海才曉得,他這個隻讀過4年書,鬥大字識不了幾筐的半文盲,要在上海找一塊立身之地,簡直比登天還難。找不到工作,身邊錢又花光了,朋友就動員他跟他合夥到工地上盜竊。喬××就這樣稀裏糊塗地進入了偷竊的行列。如果這時他能回歸到農村孩子勤勞、能吃苦特有的品質上,他的生活也許就是另一種形態。而實際上後來他又有了實現自我效能的機會,但他沒有抓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