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章防腐敗監察如蛛網改驛站提效率設新(2 / 2)

夏雲解決了朝廷的政治問題後,大明經濟問題也就擺上了議事日程,經濟問題就是如何“開源”和“節流”,開源的事情,比較麻煩,但是節流的問題比較好解決,畢竟是刪減一些人員和開支,全國上下做到節儉行事。

麵臨首先需要裁減的就是大明龐大而效率低下的驛站係統,本來大明有一個嚴格使用官用驛站的規定,各地馳驛均有兵部統一管理,各地官員需要使用驛站、驛卒,必須要兵部審查以後,頒發堪合,也就是通行證,才能夠使用,可是到了明朝末年,這些措施就形同虛設,各地官員利用職權,以權謀私,紛紛使用驛站。

而根據大明相關製度,使用驛站的費用,都由朝廷報銷,這樣官員們就不用自己掏一分錢,就大肆地揮霍了,比如使用驛站搬家了,利用驛站宴請賓客了等等,造成國庫收入的大量流失。

另一方麵,驛站驛卒、驛丞等官吏和辦事的人員,又是世襲,在籍入冊的,由於得不到晉升和對前途的迷茫,微薄的薪水,不足以養家糊口,這些驛卒們往往又是各地動亂的根本之一,原本曆史上的李自成就是驛卒,後來正因為朝廷裁撤,才憤而投軍,最後造反,最終推翻了二百餘年的大明朝。

因此,裁撤驛卒,規範驛站的管理,使其發揮原本的交通、信息傳遞的作用,成為了這次改革的重點,如果改革良好,不僅可以每年省下上百萬兩的白銀,也可以大幅度的提高運作效率,讓驛站為官、為民服務。

為此,夏雲召集內閣、兵部、吏部、都察院、民情司等部院衙司堂官,連續開了幾次閉門會議商討改革辦法,最後經過仔細的斟酌,朝廷改革驛卒的措施下來了。

這次改革的步驟首先是嚴格執行驛站使用規定,要求兵部對於各級官員使用驛站的看合的審批,是從嚴從重把關,除非公事,其他一律不得使用堪合,每個月兵部對各地使用堪合的數目進行核對,各地官員按需申請領取堪合,不得私自發送。

第二,對於那些因告老還鄉,因病辭世,回鄉埋葬,丁憂等事物的官員,朝廷可以發放一定的費用,他們可以租用民間的行腳車夫,來幫忙解決運輸問題,或可以使用驛站的民用係統,但是依據市場行情支付價格。

第三,對於驛站人員,裁撤兩部分,年紀超過五十歲的,年老病弱者勒令回鄉,朝廷可發銀十兩,作為遣散的資費。

對於年紀在三十歲至四十五歲之間的,朝廷令其改為民用驛卒,專事民間的書信、物品、錢糧等方麵傳遞和運輸事物,也就是民用化,這些可以對外承攬業務,實行市場化操作,由兵部專設民辦司來管轄,各地直接歸布政使司衙門負責,其收入的一部分用作驛站的建設開支,一部分地方可以提留,另外一部分則上繳國庫,具體的分配比例為三、三、四,也就是驛站和地方分別獲得三成,另外四成上繳國庫。

剩下年紀較輕的驛卒則專事官方文件的傳遞,辦公事的官員們接送,軍情、民情和全國緊急情況的傳遞,所有規則具按原來的辦理,官員們所耗的費用,都有嚴格的規定,就象現在的報銷製度。

製度出來了,驛站的風氣有了很大的改觀,效率提高了不少,雖然開始時安置人員花費不少,那隻是一次性支出,每年為國庫省銀一百三十萬兩,後來由於經營管理的嚴格,還逐漸產生了收入,這次民用化的試點,為以後成立大明郵驛係統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當然也有官員置若罔聞的,比如湖南巡撫馬國璋,在外出巡視之後,擅自用驛站宴請賓客,被罷職回鄉;江西成國公徐澤生,仗著是皇親國戚,利用驛站出去郊遊,並且使喚驛卒幫其搬運物品未能支付錢銀,被撤掉封爵,乏銀一千兩等等,這些類的案件,大大地打擊了朝廷官吏和皇親國戚們的氣焰,製止住了原本腐爛不堪的驛站係統,提高了情報、文件的傳遞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