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節(2 / 3)

“哦!七萬民兵,十五萬民夫,再加上五萬大軍的話……”林風左右四顧,對汪士榮和幕天顏笑道,“那就差不多三十萬大軍了!!嘿嘿……”

“不止!”汪士榮搖頭否定,舉起手中的軍報笑道,“主公難道忘了,趙良棟將軍那邊還有一萬大軍和兩萬多民兵、民夫,此外,趙寇北還說王家寨一戰大勝之後,原本依附蒙古軍的那些漢奸兵今日都派人到他那裏投誠,而僅代州、保德州兩地,就有四、五萬漢奸兵,若是盡數歸我,就趙寇北之第五軍所部,就近乎十萬大軍了!……”他伸出四根指頭,對兩人笑道,“是四十萬大軍!!!”

三人一齊大笑。促聞捷報,林風心情大好,甩了甩有些僵硬的手腕,對兩人笑道,“古人說‘案牘之勞形’,真是一點沒錯,這些日子可真把老子累著了,今天天色不錯,咱們一起出去巡營!!”轉頭朝門口大呼道,“狗子,把老子的‘烏雲蓋雪’拉出來,今天咱們出去遛遛!!”

“烏雲蓋雪”是一匹黑色的公馬,這匹戰馬原本出自康熙的禦廄,那年林風率軍攻破北京之後就換了主人,之所以叫做“烏雲蓋雪”,是因為這匹戰馬全身毛色漆黑,隻有四個蹄腕呈雪白色,所以根據中國人傳統的風雅習慣,它被人起了這麼一個好聽的名字。

這匹戰馬身量極高,馬首頎長,毛色油光發亮,從外觀上看去,確實是顯得雄駿非常,據說當年很是有幾個行家相過,被鑒定為“汗血寶馬”的後裔,祖裔大食,也就是說是具有阿拉伯馬血統,品質是很不錯的,但站在軍人的角度來看,林風的這匹戰馬卻算不上好戰馬,這裏的主要原因是飼放不當。作為大清皇帝的坐騎,這匹馬一歲多一點就被煽了,然後放在禦馬廄精心照料,平日裏吃的是精選的料草和黃豆,餐餐還有雞蛋攪拌,從來沒有野飼過,每天除了早晚有太監牽著遛上兩三裏之外,幾乎很少有什麼運動,所以落到後來,這匹戰馬既不能衝刺,也沒有什麼長力,除了樣子好看之外,幾乎再也沒有什麼其他的優點。

林風之所以選它當坐騎,是因為自己騎術不精,烏雲蓋雪雖然不是好馬,但性情溫馴,行走平緩,騎在背上非常舒適,而且更重要的是,作為大軍的最高統帥,他也沒必要去衝鋒陷陣,在一般情況下,林風騎著戰馬在戰場上出現,唯一的目的隻是讓士兵們看見他,從而象戰旗一樣振奮士氣,象烏雲蓋雪這樣漂亮而醒目的戰馬,自然滿足了所有的要求。

因為是在己方大營的關係,林風現在的警衛並不算很嚴密,此刻他騎著烏雲蓋雪,後邊汪士榮和幕天顏落後了半個馬位,在兩側緊緊跟隨,李二苟領著三名武功高強的侍衛遠遠吊在後麵——這是林風本人的要求,現在的大同本身就是一個大軍營,數萬精銳大軍衛護四方,侍從也沒必要象平常一樣吊靴鬼一樣貼在身邊。

大同城內駐紮了大量騎兵,此外還有不少用作運輸的騾馬,故而城內的街道顯得非常肮髒,街頭巷尾處處可見一團一團的馬糞,三、四月的天氣,已經有些炎熱,細小的蒼蠅嗡嗡的轟來轟去,並不因為林風是最高統帥而遷就他。順著大街一路前行,道旁兩側巡邏的士兵一列一列的交替錯身,近衛軍士兵穿著漂亮的大紅軍服,個個神色嚴肅,托槍齊肩刺刀雪亮,整整齊齊的踏步而過,騎兵們卻顯得稍稍散漫些,林風親眼看見,不少巡邏的近衛軍騎兵皮帶鬆散,軍刀歪斜,馬鈴鐺叮叮咚咚一路招搖,錯身而過後隱隱還聞到一絲酒腥。不過林風此刻並沒有穿著他那套醒目的軍服,所以也並不打算當街糾察風紀,實際上他也明白,眼下的這支近衛軍騎兵部隊組建不久,而且裏麵的大部分士兵都是來自遼東地區的少數民族部落,跟他們討論儀容儀表軍容風紀恐怕非常困難,至少現在還不是時候。

好不容易出得城來,空氣為之一新,遠處隱隱傳來槍炮隆隆,那是火器部隊在進行射擊訓練——根據林風親自擬定的漢軍操典,火槍部隊和炮兵每月至少要進行兩次實彈射擊訓練,其中每一名火槍兵每月至少要打靶十發,眼下大戰在即,實彈射擊訓練自然也就更加頻繁。這種訓練模式給漢軍的後勤工作帶來了很大壓力,受這個時代技術條件的限製,一把燧發槍平均最多隻能射擊五、六百次,之後多半報廢返修,而實彈訓練得越頻繁,軍費自然也就消耗得越多。

城外的泥土官道被大車壓出了兩條深深的凹印,路上熙熙攘攘擁擠非常,林風非常自覺的讓在道外,縱馬在草地上緩行,遠遠眺望,一條長長的人龍自天邊蜿蜒而來,無數衣衫破爛的民夫呼喝著號子,或者吆喝著牲口,把軍需物資運進城市。

“什麼人!!……出來!!”身後的一名侍衛突然縱馬上前,把林風擋在身後,同時擎槍在手,瞄著前方的一處草叢,大聲喝道,“再不出來,一槍打死你!……”

草叢中一陣悉悉數數,一個人影慢慢站起,侍衛立即衝上前去,一把虜了過來,重重的擲在林風馬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