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上,讓消費者投保的目的,是為減輕或者免除經營者的責任,因此也是違法的。

美容事故如何處理

現在社會上出現多起因美容引起的致消費者傷害的事故,遇到這類事情,消費者該如何處理呢?

美容院在手術前已向消費者說明了預期美容效果,這實際上是與消費者達成了一種約定,形成口頭合同,按照合同約定,美容院有為消費者提供美容服務的義務。但是在手術後沒有達到約定的美容效果,消費者可以根據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七條一款規定:“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並根據該法第十一條規定:“消費者因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受到人身、財產損失的,享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以及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一十一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另一方有權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補救措施並有權要求賠償損失”,消費者與美容院之間的爭論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依法得到合理賠償。

要不要簽旅遊合同

近年來,我國旅遊業發展很快,廣大群眾對旅遊的熱情很高。但是,消費者一定要牢記,旅遊也要簽合同。這是因為,在旅客外出旅遊時經常會發生一些糾紛和矛盾,其共同特點就是或沒有簽訂旅遊合同,或簽訂的旅遊合同主要條款不清,內容過於簡單,雙方權利義務關係很不明確。因此,旅遊者和旅遊公司(或旅行社)之間發生糾紛後,違約責任不明,案件辦理缺乏依據,取證十分困難。

現在許多旅行社為招徠更多的遊客,提高經濟效益,刊登的旅遊廣告往往言過其實。從目前國內旅遊合同來看,合同的形式很簡單,有的遊客甚至根本沒與旅行社簽訂合同,隻是由遊客向旅行社交錢,旅行社當即開具發票或發給就餐券、門票、車票、飛機票等。這樣,一旦產生糾紛,旅遊者的合法權益將很難得到保護。

一份完善的《旅遊合同》,除應明確規定合同的履約期限、地點、方式、價格、違約責任以外,還應在吃、住、行、遊、購、娛六大方麵作出詳細的規定。因此,出門旅遊時,別忘了與旅行社簽一份完善的《旅遊合同》。

什麼是無效勞動合同

我國《勞動法》第十八條規定:下列勞動合同無效:

1.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勞動合同。

2.采取欺詐、威脅等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

無效的勞動合同,從訂立的時候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確認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如果不影響其餘部分的效力,其餘部分仍然有效。

勞動者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嗎

《勞動法》第三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製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用人單位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嗎

《勞動法》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製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