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見,中國古代文化的發展過程中,有悠久的民本思想傳統,甚至產生相當激進的言論。但“民”從來也未真正成為政治的主體,而隻是被仁愛、恩賜和惠施的對象,出於統治的需要才加以考慮,由於缺乏相應的經濟和階級基礎,不可能產生真正的民主思想。但是,尊君保皇的君主專製思想卻一直是中國政治文化的主流和正統思想,這一是由於中國君主專製政體肇始早(在商周即萌芽,秦時正式確立)、時間長(直到20世紀初辛亥革命推翻清政府的統治),二是由於封建小農經濟基礎濃厚穩固,三是由於君主專製與宗法製相互結合。故此,中國的君主政體是世界上發展最早也是最完備的,維護君權至上的尊君思想也是相當係統和詳實的。
商周以後,儒家、道家、法家從不同角度來強調和維護君主的至尊地位。儒家不是赤裸裸而是通過禮治和仁政的結合,比較精致地維護和論證君權的至高無上。孔子通過強調維護“周禮”來維護君權。“周禮”的核心是推行以天子為核心的中央政權的自上而下的集權統治,其中帶有濃厚的晚期氏族統治的特征,一方麵,它由少數貴族壟斷,有上下等級、尊卑長幼等明確而嚴格的秩序規定;另一方麵,它又在一定程度上保存了原始的民主性和人民性。齊景公問政於孔子,孔子對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論語·顏淵》。)強調天子的權威,以此來恢複和鞏固自中央到地方的政治秩序,達到長治久安。孟子從天命論出發論證君主的崇高地位,他肯定《書經》的說法:“天降下民,作之君,作之師,惟曰其助上帝,寵之四方。”(《孟子·梁惠王下》。)他認為“天”選的“天子”都是有德的聖人,是依照民意選出的,應施德政,又在此基礎上提出仁政說,為後世儒家奠定了政治思想的理論基礎。孟子的思想具有人民性,後世明君多提倡仁政即源自此。董仲舒提出“君權神授論”,以論證君權的神聖性、合理性和永恒性,認為“天子受命於天,天下受命於天子”,故君主具有最高權力,並把這種絕對的君權神授同“天人感應”論聯係起來,強調君主統治是天意,違反君主的統治就是違反天意。宋明理學從理學的基礎上論證君權的合理性。二程認為萬事萬物都是“天理”的體現,從而把封建製度、封建等製度看做是合理的、永恒的。人類社會中的尊卑貴賤也是取決於天理,並由此論證忠君思想:“君令臣行,勞於臣者,臣之職也”(《周易程氏傳·坤卦》。),為臣的要“竭其忠誠,致其才力”,把君臣關係看做是絕對主、從關係,並認為這是永恒不變的天理。
比較言之,法家是最強調君主至上論的。中國很早就有法治思想,夏有“禹刑”,殷商的刑法也很嚴酷。管仲、子產、商鞅、申不害、韓非等法家在古代刑法思想的基礎上,提出了強調君主至上前提下的法治思想。法家的代表人物韓非致力於建立一個中央集權的君主專製的統一的封建帝國,核心是主張一切權力都集中於君主手中,實行君主獨裁,建立一個“以法為本”(《韓非子·飾邪》。),法、術、勢三者結合的完整體係。這種思想為秦始皇統一六國,建立中央集權專製的封建國家起了重大作用。西漢以後,獨立的法家學派消失,其法治思想被吸收到儒家學派的體係中,德刑並用,成為維護地主階級專政的有力工具。
道家以其獨特的方式維護封建專製統治和君主的崇高地位,他們從總結統治者所以被推翻的經驗教訓出發,提出改善君權和統治的主張,講述了許多統治人民的方法。聲稱:“古之善為道者,非以明民,將以愚之。民之難治,以其智多。”(《老子》第六十五章。)在推行愚民政策的同時,還強調要運用權術,治民做事應該以“柔弱勝剛強”,主張“退讓”、“謙下”、“不爭”,做到“以其不爭,故天下莫能與之爭”,方可為“社會稷主”、“天下主”。常使民無為,“則無不治”(《老子》第三章。)。道家的這些主張實質上是從另一方麵來維護君權。後世統治者在施政中,也推行了道家的主張。秦始皇“焚書坑儒”便是一種愚民政治,漢初輕徭薄賦、休養生息的政策體現了“貴老無為”的政治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