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視角(二):作家的眼睛(2 / 3)

成名後的菲茨傑拉德旋即偕妻子跨入富人世界。他極盡揮霍之能,放縱於爵士時代的宴樂中,成為紐約和巴黎的社交名流,被冠以爵士時代“金童”的雅號。他雖然有時會為自己的狂熱生活感到不安乃至自我譴責,但他無力抵禦這種誘惑。1922年秋,他定居在紐約長島的豪華別墅裏,過著《了不起的蓋茨比》中描寫的那種揮金如土的生活。透過自己的生活氛圍和生活方式,菲茨傑拉德對富人的本質、時代的精神及傳統美國夢想的墮落認識得十分清楚。他在《崩潰》一書中,曾坦白承認他一直不信任有錢人,然而自己卻不停地為金錢而勞累——因為有了錢,他就可以享受到有錢人舒適、優雅的生活。他理智上徹悟如尼克,行為上卻如蓋茨比一樣沉湎其中難以自拔。

1925年,他完成了自己最偉大的作品《了不起的蓋茨比》,再次在小說中以自己和珊爾達為模仿對象。小說的成功贏得了評論界的高度評價。評論家們多注意到了小說與時代精神的聯係,稱作者是爵士時代的“編年史家”和“桂冠詩人”。而作者本人的意見卻是,即使平生最了解的批評家對這本書的真正含義也毫無洞察。

我們是否可以這樣想:在尼克的身世行為與蓋茨比的心路曆程中,難道不能看出作家的影子嗎?作者曾說過,有時我不知道珊爾達和我到底是真人,還是我的一部小說裏的人物。從蓋茨比的悲劇中,菲茨傑拉德也許天才地預見了自己的不幸正一天天臨近。隻是其時,他正處在創作巔峰,世人又怎麼會在花團錦簇中窺見這位金童未來的不幸?又有誰願意把這不幸與年輕有為、才華橫溢的作家聯係在一起?

無節製的生活給菲茨傑拉德和珊爾達帶來了巨大的身心痛苦。《了不起的蓋茨比》發表之後不久,珊爾達得了精神病。其後發作越來越嚴重,以至於不得不在醫院度過餘生,最終死於醫院大火中。菲茨傑拉德本人酗酒過度,健康狀況不斷下降,創作激情嚴重受阻,常常囊中羞澀,迫使他不得不寫些大失水準、連自己都無顏再讀第二遍的作品。在最後的歲月裏,他債務纏身,健康惡化,以致精神近乎崩潰,曾兩度企圖自殺。逝世前三年,他移居好萊塢,靠寫電影腳本為生。1940年,他因心髒病猝發謝世,留下一部未完成的手稿,認為自己是個“徹底的失敗者”。

從菲茨傑拉德通過尼克表現出的對蓋茨比悲劇的反思與幻想中,我們可以看出作家的態度:他既有尼克的清醒與對現實的批判精神,同時又懷有蓋茨比“永不腐蝕”的夢想。

除了對富人的認識外,尼克還通過豎有T。J。埃克爾堡大夫眼睛的廣告牌表達自己的觀感:這張廣告牌在小說第二章剛出現時,牌上大夫巨大無比的眼睛“若有所思,陰鬱地俯視著這片陰沉沉的灰堆”,顯得憂心忡忡。在悲劇就要發生之前,廣告牌上的大眼睛被威爾遜稱作是“看見了一切”的“上帝”。它雖然巨大無比,卻暗淡無光。這一象征又可理解為上帝空洞的眼睛,它看到了悲劇自始至終的發生發展卻又無能為力;那片陰沉沉的灰堆則是美國道德社會的寫真及書中富豪們的精神現實:一片荒蕪的廢墟。

尼克的這種視角——通過故事中的人物來反觀自身,又能全身而退——得以給出一種勸誡,點出一種醒悟。這也是中國古典小說經常用的手法。比如《紅樓夢》裏的空空道人,這樣一個世外高人,他能夠看懂姻緣的天定、豔遇的荒唐、芸芸眾生的蠅營狗苟、滾滾紅塵中的誘惑虛妄,到大結局時,他會提出勸誡,讓人看破紅塵,放棄欲望,參透因果,歸真求善。小說中的人物通過這番勸誡,往往最後亦能幡然悔悟。

溫特伯恩:不置可否的旁觀者

《黛茜·密勒》是一個短篇小說,寫的是一個美國姑娘在歐洲的不幸經曆。小說的女主人公黛茜·密勒是由溫特伯恩引入讀者視野的。小說由他在瑞士小鎮的旅館偶遇黛茜·密勒開始,到他參加黛茜的葬禮之後的第二年夏天依然難以釋懷而結束。視角人物對黛茜的好奇心成為推動小說情節發展的主要動力,他在不同地點、從不同人物那裏對黛茜的所觀所感構成了小說的主要線索。

小說中,溫特伯恩自始至終對女主人公保持興趣。他喜歡“沒有目的地東看看西看看”,“他非常賞識女性美;他素喜觀察它、分析它”亨利·詹姆斯著、趙蘿蕤譯:《黛茜·密勒:亨利·詹姆斯中篇小說選》,8頁,上海,上海譯文出版社,2007.第一次見麵時,黛茜聲稱她不喜歡當地的社交界,因為她在美國時一直和許多男人來往。她的這種表白讓——

可憐的溫特伯恩感到有趣、迷惑,也肯定有點陶醉。他還從來也沒聽見過一個年輕姑娘這樣表白她自己……在這件事上溫特伯恩已喪失了他本能的辨別能力,他的理智也無能為力。同上,12頁。

對於黛茜,他一方麵試圖衝破環境的束縛,克服成見,建立自己的判斷;另一方麵又不可避免地受到影響,不斷動搖自己剛剛建立起來的信心。到了羅馬,當他自信對黛茜有了一定了解,正準備如約去拜訪她的時候,他姑媽告訴他“黛茜·密勒被六七個漂亮的胡子包圍著”,這個消息暫時遏止了溫特伯恩馬上去看她的衝動。他在構建自己的觀點和接受不同人的影響之間搖擺,結果他感到了對自己的不信任,並且隨時有與周圍人妥協的可能。這也造成了黛茜形象的飄忽不定。

除了溫特伯恩的觀察,黛茜的形象還通過諸多人物的反襯凸顯出來。這些人物和視角人物關係親近,可以從不同的角度提供他難以提供的信息。

黛茜九歲的弟弟冉爾道夫首先向溫特伯恩介紹了自己的姐姐。在溫特伯恩說美國女孩是最好的女孩時,冉爾道夫卻不以為然,因為黛茜總是跟他發脾氣。這就使黛茜倔強的性格顯露出來。當時,上流社會的女士和男士說話時不能太多地表白自己;出門必須有母親或仆人陪同;和男性仆人說話,必須顯出等級差別,不可語氣隨意。以此為準,考斯泰洛夫人認為,黛茜十分粗俗,不知廉恥,一味任性。一個慣於冷嘲熱諷的同胞則告訴溫特伯恩說,美國女人既是世界上最苛刻的,也是最不懂得感激的。那時未婚女士不得與男士在大庭廣眾之下並肩行走,更不得與男士單獨相處到很晚。沃格太太因此斷定,黛茜是個“輕佻”的女孩。而黛茜的意大利男友喬萬尼利卻對溫特伯恩說:“她是我生平見過的一位最漂亮的年輕小姐,也是最和藹的……而且她也是最清白的。”所以,黛茜的形象直到最後依然沒有定論。這些人反襯、補充和豐富了溫特伯恩的視角。通過這種反襯,我們一方麵可以了解當時的社會風尚,看出黛茜之所以惹人非議的原因;另一方麵也依次獲得了關於黛茜的信息,構建了黛茜的不同形象。

此外,小說設置了一些場景,拓展了視角人物的視野,豐富了人物的塑造。第一個場景是在瑞士的韋維小鎮上美國遊客喜歡的著名賓館三頂皇冠,一個美麗的夏天早晨,在用過早餐後,溫特伯恩在賓館花園裏結識了黛茜。在湖光山色的映襯下,黛茜的美貌引人注目。這是最適合陌生男女相識的地方和環境,兩個人對彼此都非常有好感。第二個場景是大街上熱鬧的品欽花園,黛茜在溫特伯恩和喬萬尼利的陪伴下散步。在溫特伯恩看來,黛茜的表現既“放肆”又“單純”。而沃格太太則認為這種行為是在自我毀滅。第三個場景是在羅馬沃格夫人的客廳裏,黛茜和當地美國人的衝突終於爆發了。由於黛茜不聽勸告,堅持帶自己新結識的男友出席沃格夫人的晚會,惹得沃格夫人很不愉快。在黛茜向她告別時,她甚至轉過身去,避而不見,並且宣布不許黛茜再到她家來。從此,社交界徹底將黛茜拒之門外。第四個場景是半夜11點,月光下的古競技場,溫特伯恩看到黛茜和喬萬尼利在深夜的古競技場中央。雖然他明知她在最危險的處境中,那種讓黛茜迷戀的“曆史氣氛隻不過是一種厲害的瘴癘之氣”,他卻止步不前,因為一個單身姑娘和一個男士深夜在一起,是不可思議的。他認為黛茜不值得尊重。一個星期之後,她因病去世。她的墓地構成了小說的最後一個場景。溫特伯恩和其他幾個送葬的人站在那裏,進行了關於黛茜的對話。從對話中,溫特伯恩知道了她在意大利人喬萬尼利眼中的形象,知道了黛茜根本無意和他結婚。

小說從小鎮韋維開始,隨著視角人物的變換,依次引入的幾個場景拓寬、豐富了畫麵色彩和主要人物的活動背景與空間。如果說小說試圖描摹女主人公的肖像,那麼,這些場景賦予了黛茜·密勒這幅肖像以色彩和光線,豐富了肖像的表現效果。

這篇小說采用了溫特伯恩這一有限視角,他對女主人公的興趣、觀察和思考構成了故事發展的動力和人物塑造的主線。但是,由於他無意介入女主人公的生活,他的所見所聞多受限製,作品引入了多個反襯人物和場景補充他的視角。他和這些人物在不同場合相遇,以他的移動為基礎,把不同人物的多重視點連接成線。他在不同人物之間的往來穿梭和對不同觀點不置可否的態度使小說的每一部分得到統一。他與所有人對話,各個人物又都在對話中表白自己,傳播道聽途說的消息,形成了多方對話的效果,在眾聲喧嘩中,所有人的意識觀點都反映到他這裏,他甄別、調整、對照、梳理,最終形成自己的觀點,引導讀者探索主人公的心理,以及作者想讓讀者知道的故事內容。

運用這一視角人物的效果非常顯著。他至少起到了三個方麵的作用:一是成功塑造了黛茜這個來自新大陸的全新女性形象。二是完成了視角人物的自我塑造——少年時離開美國,由於在歐洲居住時間太久,因而難以理解來自大洋彼岸的同胞。三是對女主人公不置可否的態度設置了作家本人對角色評頭論足的安全距離。如果這一人物塑造受到好評,自然皆大歡喜;如果塑造得不好,可以托為視角人物使然,與作家立場無關。這一視角人物的設置,似乎是作家為自己辯護、開脫的安全機製。這也說明視角人物和作家之間有某種必然的聯係,而不僅僅是作品中為塑造人物而設置的一個功能性的角色。

《黛茜·密勒》中的視角人物具有以下幾個特征:單身,對女性懷有觀察的興趣,但這種興趣無關乎愛情;喜歡旁觀,滿足於旁觀者的角色,無意介入事情的發展;長期旅居歐洲,以歐洲人的價值觀和道德觀判斷初來歐洲的美國同胞,能夠發現兩種文化的特點、對立與衝突,展示國際主題,同時對兩者的是非不作判斷。以上種種也是亨利·詹姆斯在文學史中呈現的個人形象。視角人物的形象和態度與作家契合,既是作家自我形象的塑造,也是自己為新素材、新形象的創作探路。

少年時期的亨利·詹姆斯就像《黛茜·密勒》中的冉爾道夫一樣,是個“賓館裏長大的孩子”。他出身名門,父親老亨利·詹姆斯是哲學家,兄長威廉·詹姆斯是著名的實用心理學家,影響廣泛的“意識流”概念即來源於他。老亨利決心把兒子培養成世界公民,按照這一理念,他在詹姆斯幼兒時期即帶其到歐洲各地遊曆;到了上學年齡,更是從一個學校轉到另一個學校,不斷給兒子變換學校和教師。住所和學校的不斷變化一方麵讓未來的作家見多識廣,極早就領略了古老的歐洲文明和美國文化的不同。另一方麵卻也使他性格內向,沒有長期交往的小夥伴,凡事喜觀察,少參與。他習慣置身事外,以觀察與默想為樂。他的親戚、家人以及父親書房裏往來不息的拜訪者都是他靜靜觀察的對象。他把自傳的第一卷命名為《一個男孩和其他人》,書中描繪了他如何站在自己房間的窗戶後麵,眼神閃爍著觀望外麵的世界,並坦言這是他少年時最喜愛的位置。在《小說的藝術》中,他說:“小說家在小說這幢大廈中的位置最多隻是站在窗口觀看而已。”Henry James,The Art of the Novel。New York:Harper&Row,1934,p。46.當亨利·詹姆斯決定從事文學創作時,他選擇了移居歐洲。這一選擇既是他個性使然,也是其文學理想的一種必然。詹姆斯自幼生活優越,他關注人的精神體驗,而不是人們為物質生存而進行的爭鬥;他向往一個文化氛圍濃厚、曆史積澱悠久的社會環境,而不是曆史貧瘠、缺乏文化傳統的新大陸。1876年,詹姆斯寄居倫敦。通過對歐洲人和美國人在社會交往中行為差異的認真觀察,他對歐洲背景下的美國人的個性有了深刻的理解。他早期的作品大多取材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