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之,搜集資料的範圍要盡可能開闊一些,搜集資料要盡可能全麵一些。這樣,就為自己的研究創造一個好的學術條件,也使自己開闊了眼界,獲得一個較高的起點。
4、鑒別、消化資料,發現問題、解快問題
我們搜集到的資料,有些是很好的、可用資料,有些也可能是片麵的,甚至是錯誤的、不能反映問題本質的非科學性的資料。可用的資料,要加以消化;不可用的資料要通過鑒別,加以剔除。這樣,我們才不至於被淹沒在資料海洋中而茫然不辨東西;這樣,我們才能夠從精選出來的科學性的資料中發現問題,形成觀點。這是決定研究工作成敗和研究質量高低的關鍵性步驟。下麵,讓我們舉一個特定的題記研究為例,加以說明。
莫高窟第231窟東壁窟門上方男女供養人像之間有供養人題記一方,堅寫、雙行,題榜(題記書寫處)為豎長方形,四周畫有墨色界欄。移錄於下(原為豎行,今移寫改為橫行):
亡[微軟中國1]君唐丹州長鬆府左果毅都尉改
亡慈妣敦煌錄事孫索氏同心供養
男女兩個供養人相向胡跪於榜題兩側,男左女右。這兩個供養人本是一對夫婦,男的生前做過唐朝丹州長鬆府左果毅都尉;女的娘家姓索,祖父當過唐朝敦煌郡錄事參軍。但男供養人題名未尾一個“改”字不可理解。按照供養人題記款式,此“改”字所在處應為供養人的姓名。根據敦煌遺書P.4638《大蕃故煌郡莫高窟陰處土公修功德記》(王仁俊《敦煌石室真跡錄》戊集、蔣斧《沙州文錄》及鄭炳林《敦煌碑銘讚輯釋》均有錄文),經過敦煌研究院專家的考證,確知此窟是吐蕃統治敦煌時期敦煌名人陰嘉政為“當今聖主及七代”而修建的功德窟68,此窟落成時間不晚於立碑的已未年(公元839年,當唐文宗開成四年)四月十五日(碑雲“故敦煌郡處士公,公姓陰,字嘉政”,則立碑之時,陰嘉政已去世)。又據此《碑》所載,知陰嘉政之父名陰伯倫,既不姓“改”,又不名“改”,如此,我們可以斷定“改”字不是姓名。那麼,改字必另有含義。查P.4638《大蕃故敦煌郡莫高窟陰處士公修功德記》有下麵一段記述:
“故敦煌郡處士公姓陰,字嘉政……皇考君諱伯倫,唐朝遊擊將軍、丹州長鬆府左果毅都尉,賜緋[魚]袋、上柱國、開國男……自讚普啟關之後,左衽遷階;及宰輔給印之初,垂祛補職,蕃朝改授,得前沙州道門親表部落大使……爰及慈母索氏,通海鎮大將軍之孫……。”
從知陰伯倫生前作過“唐朝丹州長鬆府左果毅都尉、賜緋魚袋、上柱國、開國男……蕃朝改受沙州道門親表部落大使”;女供養人索氏,正是陰伯倫之妻、陰嘉政之母。
那麼,供養人題記為什麼在寫出陰伯倫曾任“唐丹州長鬆府左果毅都尉”一職之後寫一“改”字呢?根據上引碑文,我們知道,陰伯倫全銜題名應是“唐朝遊擊將軍、丹州長鬆府左果毅都尉、賜緋魚袋、上柱國、開國男……蕃朝改授沙州道門親表部落大使”。“改”字之前省去了“蕃朝”二字,“改”字之後缺“授沙州道門親表部落大使陰伯倫”十四字。經過上麵一番考訂處理,我們才算弄懂了題記的文字和內容,而不至於對男供養人的姓名發生誤解。
通過考訂讀懂題記的文字和內容,還不等於理解題記的意義和作用。讀懂文字,固然也是對題記進行的研究,但這隻是研究工作的一部分,一個最起碼的部分,遠未達到題記研究的主要目標和全部目標。研究一條題記,全部工作應該包括:
(1)對這條供養人題記進行文字校勘、對供奍人身份、社會背景和題寫年代進行考訂;
(2)通過考訂,從中發現問題,提出問題,並進而闡明這些問題;
(3)評價這條題記的社會意義或學術價值。
以上三條,重點目標應是第(2)(3)兩條。我們僅僅讀懂了文字,並沒有完成全部研究任務。
我們通過考證,隻是讀懂了它的文字。接著要考訂供養人的身分、背景及題記的年代。根據前引《碑記》,可以比較順利地解決這兩項考證。即題寫時間為已未年(公元839年)四月十五日。這一年是吐蕃占領敦煌的第52年,這一年之後不過九年,到公元848年,便暴發了張議潮起義,從此,敦煌脫離吐蕃統治回歸唐朝。陰嘉政是陰伯倫的長子,他在吐蕃統治時期一直以處土的身分隱居鄉裏,沒有屈膝蕃朝任職做官。他造修此窟,是為“當今聖主及七代”“遠垂不朽用記將來”,此窟題額號為“報恩君親之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