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中國遊牧民族部落製度比較研究(2)(1 / 3)

成吉思汗明智地用各種特權和優厚待遇的激勵機製,把千、百戶長和那顏的子弟籠絡在自己的身邊,既保衛自己的安全,又如同質子一樣控製著千戶、百戶,足以“製輕重之勢”。怯薛被稱為蒙古旋風的騎兵,在當時是組織嚴密、馬匹精良的一流軍隊。正如日本學者吉原公平所說:“成吉思汗為鼓勵怯薛歹(歹即“從人”,怯薛歹即番士)的忠誠、勇敢、勤奮,多次賦予他們破格的特權。例如當他建立怯薛製度的時候,準許千戶子弟的怯薛歹可率領從士十人服務,百戶子弟的怯薛歹可領從士五人服務……成吉思汗對馬政是非常重視的,非常關心軍馬的牧養和補充問題,他任命牧馬者為‘哈赤’或‘哈喇赤’(牧馬官)為千戶或百戶,且為世襲製。”可見,這是成吉思汗在千戶製基礎上利用激勵機製迅速發展的、具有舉足輕重作用的親信精銳騎兵。僅僅兩年,1206年成吉思汗親自控製的兩支精銳的隊伍,就是在原有“老宿衛”550人的基礎上,很快擴充到1萬人的怯薛軍。

(3)成吉思汗根據戰爭發展的需要,還建立了探馬赤軍。成吉思汗不論出身門第重用有功者的激勵機製也使探馬赤軍迅速壯大,戰功赫赫。據《元史·兵誌》記載:“國初,木華黎奉太祖命,收劄刺兒、兀魯、忙兀、納海四投下,以按察兒、孛羅、笑乃歹、不裏海拔都兒、闊闊不花五人領探馬赤軍。既平金,隨處鎮守。中統三年,世祖以五投下探馬赤軍立蒙古探馬赤軍總管府……”由此可確定,探馬赤軍是成吉思汗指令木華黎收集劄剌兒(即劄剌亦惕世襲奴隸部落)等這類出身較低微的部落民組建的。從探馬赤軍的領導人按察兒、笑乃歹、闊闊不花等人出身於拓拔氏、禿伯怯烈氏(客列亦惕)和按攤脫脫裏氏(塔塔兒)的情況看,探馬赤軍並不像怯薛要求高貴的身份這是明顯的。先鋒軍的要求是勇敢,為了世襲為官,大批平民、甚至奴隸敢於冒死作戰。探馬赤軍後來為迅速滅金立下顯赫戰功,其出身並不高貴的領導人則都受封百戶以上,而其子很多為千戶。這也說明成吉思汗在建探馬赤軍中不論出身門第均論功受賞的激勵機製和重賞製度是很有成效的。

雖然,最初的探馬赤軍是為1217年木樺黎國王率軍伐金而組成的打先鋒的五個小軍團,但以後迅速壯大,“在征服中亞、西亞的戰爭中”,在朝鮮、西藏、阿塞拜疆等地也同樣實現了像探馬赤軍那樣的編製。而且他們的任務原是先鋒軍,以後則也作鎮守軍。這裏不僅反映了成吉思汗的建軍思想,是從戰爭實際需要出發建立某種軍隊或發揮其作用的,更反映了敢死隊似的“先鋒小軍團”,以後幾年中竟擴大成中亞、西亞、朝鮮等等如此廣大地區作戰與鎮守之大軍,這不能不認為是成吉思汗激勵機製的成功,使大批出身低微者願冒死應召並勇爭戰功之結果。從《元史·石高山傳》的記載看,探馬赤軍“多有人民籍者”,則表明原來劄刺兒這類世襲奴隸身份的人也普遍被解放為平民了,這也是一種對奴隸的極大激勵機製的體現。

(4)成吉思汗平時極為重視軍訓,就像實戰一樣要求,特別是軍紀極嚴,違者重罰,保證了軍隊所向無敵。他在練兵中不僅練軍事技術,而且還非常重視培養官兵英勇頑強的思想作風。《成吉思汗故事》中曾指出:“蒙古地方的冬季雖然非常寒冷,但他們不放過嚴冬季節,而終日打獵撒鷹,鍛煉馬力和提高戰鬥技能”,從而培養無往而不勝的軍隊素質。“成吉思汗平時行軍安營紮寨,總是以戰鬥陣容駐防。有時召集各軍營部隊考核軍隊訓練,或從各部隊選拔優秀士兵搞武藝比賽和摔跤,優勝者給予鼓勵獎賞。”成吉思汗在使用重獎激勵機製的同時,也有嚴峻的懲罰機製。筆者以為,將懲罰機製引入治國治軍,對千戶製進行鎖鏈製的軍法管理形式,是成吉思汗對十進位製度重大的發展。如規定:“軍隊於作戰時,若他們不是全軍整個兒退卻,逃跑者一律處死;同樣的,若有一個、二個人或更多的人被俘,而其餘的夥伴沒有去救他們,那麼這些人也將處死。”而且規定人們隻能留在指定的千戶、百戶、十戶內,遷移者要被處死等等。這種軍法軍紀的管理形式確定了封建依附關係。在筆者看來,雖較嚴峻,但在當時那個時代正是成吉思汗的軍隊戰鬥力極強,不像其他部落軍那樣,稍敗便四散逃跑或投奔他部的原因。對其嚴峻性則應曆史地看待,是與當時蒙古社會由奴隸製向封建製過渡的社會關係相適應的。而且成吉思汗治罪不分親疏,“乃諸敵臨帳不用命者,雖貴必誅”。如他征服花剌子模國時,他的愛婿脫忽察兒違犯軍紀,率軍從哲別部隊所降服的地方路過時,進行了掠奪,成吉思汗當即罷免了脫忽察兒的職務,降至一般士兵。關於成吉思汗紀律嚴明、獎罰分明的事例史書多有記載。據載,哪怕將軍中有人犯了錯誤,“這個將領無論離汗相距多遠,雖統帥十萬人馬,犯了些過錯,汗隻需派一名騎兵,按規定方式處罰他,如若處以殺頭,就給割下自己的頭”。這種權威的形成是與成吉思汗以忠君思想治軍和軍紀嚴明、賞罰分明地治軍分不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