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京(1047—1126)字元長,北宋興化軍仙遊(今屬福建)人。他在宋徽宗統治期間,曾經四次為相,竊弄國柄長達二十年之久,以其天資凶譎,幹盡了傾國亂政的壞事,被時人斥為六賊之首。慫恿、鼓勵宋徽宗縱欲享樂並千方百計地聚斂財物供其揮霍,即是蔡京所犯罪行之一。
宋徽宗胸無大誌,目光短淺。自從即位之日起,他就渴望著當一個窮奢極欲的快活天子,而從未想過勤勉為政。然而在起初,他還有點顧忌朝野輿論的反對,不敢胡作非為,還不得不假惺惺地裝出一副去奢行儉的模樣以收攬人心。蔡京入朝為相之後,憑投其所好,鼓勵、慫恿宋徽宗率性而為,隨意去尋歡作樂,去奢侈享受。
有一次,宋徽宗準備大宴群臣,為了顯示所謂天子氣派,打算在宴席上全部使用玉石杯盞。但又擔心人們批評他太奢侈,於是便把蔡京找來商議。蔡京深知徽宗的用心,就故意用引而不發的方式,先和徽宗談起了他早年出使契丹時候的見聞。蔡京說:“臣昔使契丹,見玉盤盞,皆石晉時物,持以誇臣,謂南朝無此。”蔡京的用意,是想以此激發宋徽宗爭強好勝的虛榮心,然後他才明確表態說,他認為用玉器侍宴是“於禮無嫌”、合乎古製的,勸宋徽宗但用無疑。誰知徽宗聽了還是有點猶豫,並對蔡京說:“先帝作一小台,才數尺,上封者甚眾,朕甚畏其言。此器已就久矣,倘人言複興,久當莫辨。”言語當中流露出幾分膽怯。蔡京見此,便極力為宋徽宗打氣說:“事苟當於理,多言不足畏也。陛下當享天下之奉,區區玉器,何足計哉!”宋徽宗聽了這話,便理直氣壯地把玉質杯盞擺到了宴席之上。
為了讓宋徽宗踏踏實實、心安理得地揮霍浪費,蔡京還極力粉飾太平,經常對徽宗說什麼“今泉幣所積贏五千萬,和足以廣樂,富足以備禮”。最為可恥又可惡的是,他居然還利用宋徽宗崇信道教的心理,隨意篡改、曲解《易經》的經義,提出了“豐亨豫大”之說來進一步誘導宋徽宗胡作非為。
《易經》中有“豐”、“豫”兩卦。豐卦之象為上震下離,卦名之義為大屋。卦辭說:“豐、亨,王假之”;彖辭曰:“豐,大也,明以動,故豐,王假之。尚大也”豫卦之象為上震下坤,卦名義為安和悅樂。彖辭曰:“豫以順動。天地以順動,故日月不過,而四時不忒;聖人以順動,則刑罰清而民服,豫之時義大矣哉。”通常對此二卦的解釋說,王者在最盛之時,應當一切都崇尚盛大,不必憂此慮彼,應當如日行中天般的普照天下,這是天理。隻有依順天理而動,才會有安逸、快樂。因此蔡京據此鼓動宋徽宗設法把朝廷、宮室以及其他場麵都搞得雄偉高大、富麗堂皇,這才是明主之德,這才能體現出大宋王朝的昌盛。經他這麼一說,奢侈鋪張非但不是什麼惡行,反而倒成了順天心合天理的善舉。宋徽宗對他這番話是一聽就信,大有久旱逢甘霖之感。於是,宋徽宗就肆無忌憚地開始製禮作樂,大興土木,唯恐委屈了自己,辜負了時光。不僅鑄九鼎、建明堂,而且擴宮院、修方澤、立道觀,極盡奢靡,很快就耗資巨萬,造成了中央財政緊缺的局麵。而蔡京為了彌補虧空,便又假托“紹述”之名,借口繼承宋神宗的新法,極力榨取民脂民膏以供宋徽宗揮霍。
根據史書記載,蔡京執政期間,曾經複行方田法、榷茶法、免役法;又曾推行增價折納之法、和糴之法;還曾屢改鹽法,變鈔法,鑄大錢,等等,他的目的,就是要搜刮財貨以結主子歡心。經過他花樣翻新的盤剝,民眾的負擔大大增加了,例如,江西虔州(今贛州市)地方的田稅有的由原來的“十有三錢而增到二貫二百”、有的由“二十七錢增至一貫四百五十”。鞏州的役錢則從元豐年間(1078—1085年)的每歲四百緡猛增到政和元年(1111年)的近三萬緡;在蔡京新法的盤剝之下,民眾愈發是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了,這就是蔡京倡言豐亨豫大給人民帶來的“好處”。
點評:
上有所好,下必行之,身為皇帝,一點點的小愛好都有可能成為心懷叵測之人攻擊的弱點,何況像徽宗這樣奢侈的人呢?蔡京從一市井無賴之徒直升到朝廷要職和拍馬逢迎的關係密不可分,然而他的手段對於一個能夠分別忠奸,有所作為的皇帝來說也會產生如此效果嗎?
3.小人道長
《梁書·武帝本紀》對梁武帝晚年的腐敗政局曾有如下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