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小不忍則亂大謀:忍為大材大智(2)(3 / 3)

況且,此次李陵隻率領不足五千的步兵深入胡地,前鋒已攻入單於的王庭,這就如在虎口邊設下誘餌,勇猛地向強大的胡軍挑戰,與占據有利地形和數倍於自己的敵軍展開激烈的戰鬥,不屈不撓。連續奮戰十幾天,殲敵人數大大超過自己軍隊的傷亡數。胡人的首領都為之十分震驚,他們征調了左賢王、右賢王所部,幾乎出動了所有能拉弓射箭的人,傾巢而出對付李陵的進攻。李陵率部轉戰千裏,箭矢已盡,無路可走,而救兵又遲遲不至,死傷的士卒堆積如山。盡管如此,隻要李陵一聲號令,疲憊不堪的士卒又會振作精神舉起空的弓弩,奮不顧身地與敵人展開搏鬥,直到最後一息。

李陵未遭覆沒之時,有使者前來報告戰況,朝廷上下的王侯公卿們無不向主上舉杯祝賀。時間僅僅過了幾天,李陵兵敗的消息傳來,主上為此不思茶飯,無心上朝廷理政,大臣們大多擔憂害怕,不知所措。看到主上如此悲痛傷心,我雖地位卑賤,但還是不自量力,想獻出自己之愚見。我以為李陵對部下能做到與之同甘共苦獲得部下的信任,拚死出力,如此品格,即使古代的名將亦屬少見。李陵如今雖已兵敗被俘,但從他平時的所作所為可以料想,他是在尋找適當的機會主動歸漢。事到如今已無可奈何,但他打擊敵人的大智大勇和立下的戰功,已足以彰明於天下。早想將這些想法向主上陳述,隻是沒有機會,適逢這次主上親自召見詢問,我借此說李陵的功績,想以此寬慰主上之心,堵塞那些對李陵過分怨恨的言辭。”

李陵兵敗降敵是不足取的。司馬遷以李陵平時的為人和功績替他開脫、辯護,其理由很難站得住腳。然而,司馬遷在漢武帝麵前直陳己見,其主要用意也許並非要替李陵辯降,而是站在曆史家的立場上,表明自己對此事的看法,以求得出符合實際的結論。他一方麵寬慰漢武帝的心,另一方麵希望他能公正對待將士的功過成敗。

然而,司馬遷的這番言論,卻引出了曆史性悲劇後果。被安了個誣罔“主上”的罪名,定了死罪。按照漢代的法律,凡被判處死罪的人犯,若要求生,有兩條途徑可走。一是用錢贖罪,大約需交50萬錢,當時通行的是五銖錢,50萬個五銖錢,約合黃金五斤;另一條是甘受宮刑。司馬遷平時的俸祿並不豐厚,家境也很平常,父親一生做了幾十年的太史令,沒有給他留下多少家產,根本沒有能力償付這筆巨額的贖罪金。

作為士大夫的司馬遷,理所當然地非常重視作人的尊嚴,看重自己的人格和名節。於是他想到自殺,想到了慷慨赴死。然而,在這個世界上隻有一件事使他欲罷不能,這就是正在寫作中的《史記》,這是他們父子幾代人的理想和心血,他自己也已為之付出了多年的辛勤勞動,怎能忍心讓它半途而廢呢!

在麵臨著生與死的抉擇關頭,司馬遷不禁徹夜難眠,思緒萬千。他想,自己的先人並沒有立過赫赫的功勳,自己也不過是一個為流俗所鄙薄的太史令,如果就此死去,是決不能和曆史上那些“死節”的人相比的,那不過“若九牛之一毛,與螻蟻何異”。對於那些想將自己置於死地的人來說是無所痛惜的;對不明真相的人來說,也許還會產生誤會,以為是“智窮罪極,不能自免”才自尋短見的。人雖不免一死,但“死有重於泰山,或輕於鴻毛”,死的代價有大有小,如果這樣平白無故地死去,是很不值得的。

天漢三年(公元前98年),48歲的司馬遷,作出了出人意料的選擇,他擯棄自殺和赴死的念頭,決計忍辱偷生,接受那最為慘無人道的宮刑。他“就極刑而無慍色”。

宮刑不僅摧殘了司馬遷的健康,也給他的精神帶來了為常人難以忍受的痛苦。然而,這都沒有能夠摧毀司馬遷的意誌,正是這人生的悲劇,使他對曆史,對人生,對漢王朝的吏治和刑法,對封建專製有了新的認識。他很快從極度的悲憤中解脫出來,將個人的生死、榮辱置之度外,默默地將自己全部的心血,傾注到正在撰寫的《史記》之中。

受刑後的司馬遷仍然被關押在獄中。在這種非人境況中,他沒有一天停止過思考,幾乎天天與《史記》結伴,或在腦中醞釀,或不停地記下一些考慮成熟的片斷。大約在太始元年(公元前96年),他才獲釋出獄。

司馬遷出獄後,也許是漢武帝良心發現,覺得對他的處罰確實過重,或是出於其他方麵的考慮,他很快被任命為中書令。中書令是貼近皇帝身邊的重要官員,相當於皇帝的秘書,表麵上看,其地位要高於太史令。他的經常性工作是將皇帝的命令下達到尚書,並將尚書的奏事轉呈給皇帝,地位頗為顯要。他以帶罪之身,得以充任這樣的職務,因而被一些人視為“尊寵任職”。連他多年的好友任安也有這種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