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書”、“籍”與“書籍”考釋(1)(1 / 2)

趙蘭香

【摘 要】“書”與“籍”最早作為單音詞使用,其字義不完全相同,但由於二者都包含了文書簿籍和經籍圖書,因此可以同義互訓、同義連用,由單音詞而逐步發展為並列式雙音合成詞。“書”和“籍”作為合成詞連用,其含義比之各自獨立的意思範圍縮小。由古代的“書”、“籍”發展演變到今日“書籍”,其製作材料、裝幀技術、成書技術逐步成熟。

【關鍵詞】 書 籍 書籍 考釋

現代人有時將“書籍”一詞徑稱為“書”。這似乎看來“書籍”與“書”的含義相同,然細作考察就會發現,在古代,“書”的含義並不完全代表“書籍”。考之古人論著,可看出“書”大致有以下幾層意思:

《說文》:“書,箸也,箸於竹帛謂之書,書者,如也。”此處,“竹”指以竹為材料的“竹簡”;“帛”指寫在絲帛之上的“帛書”。《說文通訓定聲》:“作書,上古以刀錄於竹若木,中古以漆書於帛,後世以墨書於紙。”如此,在竹簡、絲帛、紙張上書寫文字均稱“書”。《史記·陳涉世家》也言:“乃丹書帛曰‘陳勝王’。”

《史記·禮書索隱》:“書者,五經六籍總名也。”

“經”指以《詩》、《書》、《禮》、《易》、《春秋》為主的儒家經典。“經籍”以《隋書·經籍誌》的內容可知是以經、史、子、集為主的古代圖書。

古代的書既有傳世典籍,又有文書檔案。古代文書據其內容又有多種稱謂,如:命書、詔書、製書、請詔書、扁書、報書、檄書、舉書、變事書、爰書、奏讞書、自言書、寫移書等。

秦並天下之前,王室文書稱“命書”,其授受、傳遞有一定之規,《秦簡·秦律十八種》:“行命書及書署急者,輒行之;不急者,日畢,勿敢留,留者以律論之。”秦並天下後,“命書”改稱“詔書”、“製書”。

“詔書”是皇帝常用的命令文書,用來處理常規行政事務。《獨斷》雲:

“詔書者,詔,誥也,有三品,其文曰:‘告某官,官如故事,是為詔書’。”“製書”是皇室處理涉及製度法規等重要事項時所用的文書,《獨斷》雲:“製書,帝者製度之命也”。

“請詔書”,是請求皇帝就有關問題做批複的報告書。此類書首常有“昧死言”,“昧死奏”之句,末雲:“稽首以聞”或“稽首請”之句。

“扁書”是寫在版匾上的書,通常是指詔書律令或其他需要告諭民或眾的重要文書的終端公布形式,相當於今之布告。《說文》:“扁,署也,從戶冊,戶冊者,署門戶之文也。”陳磐先生考證:“冊即簡策,簡策之文之懸於門戶者,皆可以扁稱之”,漢代凡詔令書教之等須使吏民周知者,每署書木版,懸鄉市裏門亭縣見處。”

如:“五月甲戌,居延都尉德、庫丞登兼行丞事下庫、城倉……用者。書到,令長丞尉明白大扁書鄉市裏門亭縣見。”這是居延都尉府向其下屬發的一份文書,並要求屬下將文告懸掛在鄉市裏門亭,讓民眾知曉。(《居延漢簡釋文合校》139.13)。

“報書”是對來文予以答複的文書稱謂。《廣雅·釋詁》曰:“報,複也。”《漢書·淮南王傳》言:“淮南王安為人好書……每為報書及賜,常召司馬相如等視草乃遣。”

檄書也是古代文書的一種,文氣急切,說理透徹,具有較強的勸說、訓誡與警示作用。檄文的功用,大致有六。一為討敵,如《三國演義》有陳琳作“討曹操檄”。二為威敵,《後漢書·耿恭傳》言耿恭:“移檄烏孫,示漢威德。”三為征召,《史記·申屠嘉列傳》說申屠嘉“為檄召鄧“書”、“籍”與“書籍”考釋通”。四為曉諭,如司馬相如“諭巴、蜀檄”。五為辟吏,《資治通鑒·肅宗孝章皇帝上》說廬江毛義接府檄後,“捧檄而入,喜動顏色,後義母死,征辟皆不至”。六為激迎,《釋名》:“檄,激也,下官所以激迎其上之文書也。”

“舉書”乃檢舉違法違紀現象的書。居延漢簡提到:“陽朔三年,十二月壬辰朔癸巳。第十七侯長慶敢言之,官移府舉書曰:‘十一月丙寅渠镔庭燧以日出舉塢上一表一口,下鋪五分通府。府去镔庭燧百五十二裏二百’”(《居延漢簡釋文合校》28.1)。此簡為居延都尉府第十七侯長慶檢舉镔庭燧長延時上報塞上工作的檢舉書。

“變事書”,是直書朝廷的緊急報告書。如“肩水侯官令史濼得敬老裏公乘糞土臣熹昧死再拜,上言變事書”。此為肩水侯官令史熹向朝廷發的變事書(《居延漢簡釋文合校》38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