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學生成長帶來的喜悅

法國小說家雨果曾說:“生活中最大的幸福是堅信有人愛我們。”教師不僅可以擁有生活中最大的樂趣,而且還擁有其他職業不曾有的樂趣,那就是學生的愛。享受“教學生活”遲豔傑在《教學意味著“生活”》一文中指出,“教學不僅僅是學生獲得美好生活的途徑或手段,也不僅僅是教師謀生的手段,而且,它本身就是學生與教師的一種生活。”當教師“在他努力開啟學生的心靈和智慧時,也就是在追求自己有意義的人生”。他在追求這樣有意義的人生的過程中,體味到教學本身的樂趣。

“我們完全可以從教師職業生活過程中體會到人生的幸福和意義。同樣是上課,如果教師是為上課而上課,教師的心就隻是在機械地等待,等待學生的回答,等待結果與預設答案的契合。如果我們是以欣賞的姿態進入課堂,上課的同時也在享受上課,我們就能在課堂上盡可能地放鬆自己,和學生情情相融、心心相印,自然地敞開自己的生命,讓生命中的每一個細胞、每一寸肌膚去感受、去觸摸、去體認課堂,就可能會產生生命的高峰體驗,甚至在課堂上率性而為,和學生一起歡笑、一起流淚、一起沉思、一起震撼。於是,我們就是課,課就是我們,我們和學生一起全然進入一種人課合一的境界。這種境界就是深深的職業幸福感。”

在“學習、反思與研究”中享受人生的樂趣

教師的學習不僅是為了提高專業化水平,努力使自己保持良好的思維狀態,而且,更重要的在於通過學習思考來拓展自己的精神世界,在應對現實的事務之中獲得心靈的安頓,在與外界不斷的精神聯係中得以安身立命,使生命充盈,享受人生樂趣。

教師從事反思和研究也不僅僅是為了提高教育水平,研究本身即是一種樂趣。蘇霍姆林斯基說:“如果你想讓教師的勞動能夠給教師帶來樂趣,使天天上課不至於變成一種單調乏味的義務,那你就應當引導每一位教師走上從事研究這條幸福的道路上來。”研究可以使我們從生活的喧囂和浮躁中解脫出來,獲得心靈的寧靜和充實。當我們把教育作為一項事業去追求,而不僅僅作為一種謀生的手段去看待時,我們才能真正領悟“學而不厭,誨人不倦”的境界與樂趣,才能真正體驗到“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的自豪感和幸福感。教育的樂趣與幸福一旦與教育者的神聖職責、要求結合起來,工作就不是負擔,而是一種享受,是一種崇高的實踐。

學會享受日常生活

教師如何樂業?除做職業文章外,還應當在職業之外的生活上下工夫,學會享受生活。享受生活是一種積極的、感恩的心態,一種愉悅的精神狀態。隻有帶著這種心態和精神狀態走進學校,才可能發自內心地從事教育。

如何享受日常生活?首先應對美好事物保持敏銳,上班路上,下班途中,不要隻是趕路,而把沿途的陽光和雨露給忽略了。其次要打開心窗,心窗一方麵向家人、朋友、周圍的人群敞開,另一方麵向戶外和大自然敞開:周末不妨到戶外打打球,爬爬山,遊遊泳。再次要學會忙裏偷閑,即便手頭不閑,心情也要閑適。用魯迅的話說就是:在戰壕裏不妨也歌唱,也飲酒,就不時地放它幾槍。磨刀不誤砍柴工,適當地放鬆一下,反而更有利於工作。最忌成天趕路,腳步匆匆,不敢稍停一下,生怕一旦懈怠便再也趕不上別人的步伐。

幸福不僅僅來自工作,更來自生活。家人、朋友、閑情、雅趣是幸福生活不可或缺的。當我們舍得用微薄的薪水去買些喜歡的書、買件心儀的衣服,或者和家人、朋友一起去聚會、泡吧、旅遊一趟,開朗、豁達的生活態度、自覺高雅的生活情趣可以給我們增添許多快樂和幸福。不僅如此,這種幸福的感受會浸染我們的生命,增進我們對愛與人生的領悟,從而增進我們對教育、對學生的真情感悟,拓展我們心中的教育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