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案例結論
播音主持教學中應不斷引導與解決學生的五個基本能力,即敏銳的思辨能力、熟練的動手能力、科學的組織能力、機智的應變能力和開拓的創新能力。而案例教學中通過案例結論可有效提高學生的應變和創新能力。這就要求我們應提供一個開放式的平台,而不是一個封閉式的結論。而且隻有這種蘊涵了多種可能性的教學才能使學生想得更多,從而使案例教學有一個彈性的發展空間。
“電視播音主持”電視新聞播音教學中,在“電視新聞播音應如何把握語速”這一主題的案例討論中,學生們對該問題的分析角度與立場各異。有的學生認為電視新聞播音語速應加快,越快越好,這樣才能體現出新聞的新鮮感與快捷性;也有的學生認為播音語速應以畫麵為主,有聲語言主要是配合畫麵;還有的學生認為播音語速應根據電視新聞節目類型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出鏡播音的語速要快於廣播播音語速,卻慢於新聞片配音。這樣一來,學生在各抒己見的過程中,一個新聞播音語速的問題就帶出新聞特性、有聲語言與畫麵關係、電視新聞節目類型等一係列問題,再加上教師的適時引導,學生們會領悟到電視新聞播音語速問題不是單純的提速問題,而是與時代要求、稿件要求、節目要求和受眾要求等緊密聯係在一起的,是一個綜合性、開放性的業務問題。這種重在分析與判斷能力、知識結構應用能力的教學方法,無疑給學生提供了更為廣闊的學習空間,也增進了師生間的交流互動。
在案例教學中,開放性和探究性的教學特色要求教師應積極轉變角色,將智慧與思想的火花交融碰撞。過去在播音主持教學中,采用的仍是中國傳統的“師傅帶徒弟”的教學方式。教師的“教”依然處於中心地位,學生依然是配角,“學”的過程缺乏一種思維張力。簡單地按照這樣的模式組織教學,很難收到良好的教學效果,教師教學流於形式,學生難以領會節目主持的真正含義,難以運用相關技巧和方法主持節目。因此,案例教學法應以共同體討論方式為教學機製,從而“突破學生作為單一的、孤立的知識接受者的限製,使學生成為能動的認知主體”。更為重要的是,“整個認知過程是一個群體中的個體相互討論、辯論的認識過程,體現了認識過程中認知個體從量到質的變化”。在播音主持教學中,這種認知過程的變化就是組織語言、思維角度、體態身姿、把握節目的變化,就是學生個體由感性認識到理性回歸的過程,也正是教師與學生共同努力下的教學新樣態,即教師既在有效地引導學生思考問題,尋找問題的緣由,又在積極地參與問題的解決,探索播音實踐能力。
一個優秀的教師不是喋喋不休的宣講者,而是有效教學的組織者;不是高高在上的灌輸人,而是互動格局的發起人;不是理論框架的拚湊者,而是實踐創新的引導者。播音主持教學中,將案例教學法引入其中,對加快教學改革,創新教育模式都將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這正是播音主持教學工作者孜孜以求的生動境界。
(作者單位:黃岡師範學院新聞與傳播學院)